公交车驾驶人
肩负着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责任重大
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但有个别公交车驾驶人
却相当“任性”……
10月29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G355线1674公里处金秀县城往桐木镇方向,一辆新能源公交车在经过长下坡、弯道路段时,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性时仍强行超车,该行为存在一定危险性。
在接到网友举报后,来宾交警迅速展开核查,找到涉事驾驶人邓某,并走访了邓某所在的公交车公司。
据邓某称:当天他驾车从金秀县城往桐木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林香街道路段一处下坡弯道内,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前方行驶,但自己看到对向车道没有灯光,便在自认为没有来车的情况下,实施了弯道超车。
民警对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所在的公交公司进行约谈,邓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怕,表示不会再犯。
最后,来宾市金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邓某实施的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告知其公司负责人落实好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农村道路蜿蜒
特别是山间行车时弯道不断
在弯道内实施强行超车
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引发事故
交警要提醒各位驾驶人
特别是公共客运驾驶人
你开的不仅仅是一辆车
你还承载着几个或几十个人的生命
更是几十个或上百个家庭的幸福
因此
请你慎之又慎
确保把每个乘客安全送达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来源: 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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