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名为“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的产品在微信朋友圈突然火爆起来。然而,有消费者却反映称,该款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包装瓶上标注的保质期为三年,而企业公开的执行标准内却显示保质期为24个月,怀疑企业故意延长保质期。

茶树精油辨别真假(每纯不纯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被指随意标注保质期)(1)

茶树精油辨别真假(每纯不纯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被指随意标注保质期)(2)

在消费者提供的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外包装上,显示委托方为腾遨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根据其标注的生产代码“jk”,可以看到该洗衣液的生产商为濮阳捷康药业有限公司。另外,该洗衣液包装上标注的产品标准证号为Q/410928PYJK005-2020,生产日期为“2020/06/20”,保质期为“三年”。

经查询,Q/410928PYJK005-2020为濮阳捷康药业有限公司制定的《洗衣抗菌液》企业标准,发布于2020年2月1日,于2020年2月7日实施。

茶树精油辨别真假(每纯不纯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被指随意标注保质期)(3)

茶树精油辨别真假(每纯不纯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被指随意标注保质期)(4)

而在濮阳捷康药业有限公司公布的Q/410928PYJK005-2020标准第7.3贮存和有效期规定,在规定的储存,运输条件下,产品自包装之日起保质期为24月。那么,为何每纯茶树精油抑菌洗衣液包装瓶上标注的保质期(三年),和企业公开的执行标准中保质期(24个月)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消费者认为,产品的保质期是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既然标注了保质期,说明时间太长,超出保质期的时候产品已经发生了变化,洗衣液里面的活性剂成分可能会降低或者失效,因此其产品性能和效果会有所下降,从而达不到理想的清洁效果。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多次拨打该包装上的电话400-606-0197,均无人接听。但是拨打该电话后,手机上却收到一条短信“感谢您致电河南温妮商贸有限公司(4006060197),我们将尽快安排人员给您回电。”

企业公开的执行标准是其对产品质量的一份承诺和责任。其产品理应按照其公开的标准生产,并且进行检验,岂能如此儿戏!保质期随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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