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詹某因《QQ三国》游戏帐号被封,一怒之下将腾讯状告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詹某要求腾讯解封帐号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元,同时承担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差旅邮寄费用3000元。
詹某称,原告名下的QQ号87×××82下属的QQ三国游戏账号在2016年4月28日被腾讯官方封停,期限为10年。原告认为游戏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原告没有违反任何游戏协议,被告也没有出示任何违反协议的证据。原告玩这款游戏十年,投入的时间和金钱也较多,也有了许多感情。被告违法私自封停账号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腾讯辩称,1、涉案游戏账号并非原告所有,原告的主体不适格。根据后台查询,涉案游戏账号的游戏实名信息是年龄为53岁的成年人,涉案QQ号87×××82的实名信息是姓名为王某萍的成年人,故该QQ号及游戏账号并非原告所使用,原告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2、涉案账号的违规数据已超过法定保存期限,腾讯公司未保存相关数据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注册并登录QQ三国游戏时必须阅读并同意《QQ三国网络服务用户协议》,其中第9.19条明确告知用户,腾讯公司将会定期将服务器上存储的一些过往的游戏数据转移或者永久的删除,同时根据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20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转账记录等信息不得少于180日。通过后台查询,涉案账号是违规被封禁,封停原因是转移赃物,也就是非法获取道具后与其他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涉案账号的封停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距离腾讯公司收到诉讼材料时已超过3年,远超过法律规定的180日,原告在涉案账号封禁期间,并未积极行使诉权,在封禁快满3年时,才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有刻意等待违规数据删除之嫌,法律并未要求网络游戏企业需对游戏数据保存3年之久,腾讯公司对数据的保存符合法律规定,无法提供违规账号的交易记录等违规数据,不应承担任何责任。3、原告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涉案账号被封禁并未造成其财产损害,退一步讲,即使该账号是原告使用,其主张的财产损害也没有任何依据,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受到了财产和精神损害,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对此,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涉案QQ号码87×××82的注册信息是年龄为53岁的成年人,出生日期为1965年11月6日。该QQ号码项下的游戏账号已经过实名认证,认证信息为:姓名王某萍,身份证号码。该游戏账号于2016年4月28日被被告封停,原因为转移赃物。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涉案QQ号码及其项下的游戏账号实名认证信息与原告的信息不相符,原告无法证明其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该案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詹某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5元,本院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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