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杀虫剂使用的禁忌都有哪些(杀虫剂注意事项汇总表)(1)

阿维菌素

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期20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

噻嗪酮

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使用时应先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虫酰肼

该药剂对卵的效果较差,施用时应注意掌握在卵发育末期或幼虫发生初期喷施。

氟铃脲

防治食叶害虫应在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产卵末期,卵孵盛期使用,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田间作物虫、螨并发时,应加杀螨剂使用。不要在桑园,鱼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1-2龄)幼 虫盛发期施药,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

灭幼脲

制剂有明显的沉淀现象,使用时要先摇匀再加水稀释;不要与碱性农药 混用;不要在桑园等处及附近使用。 该剂为迟效剂,需在虫害发生早期使用。施药后3-4天始见效果。

多杀霉素

在蔬菜收获前1天停用。避免喷药后24小时内遇降雨。在使用本剂时,应注意个人的安全肪护,避免污染环境。本剂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处。

鱼藤酮

遇光、空气、水和碱性物质会加速氧化。 对家畜、鱼和家蚕高毒。注意气候施药。

苏云金杆菌

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如乐果、甲基内吸磷、稻丰散、伏杀硫磷、杀虫畏、波尔多液混用。对蚕毒力很强,养蚕区勿与蚕接 触,养蚕区与施药区要保持一定距离。药剂应保存在低于25℃的干燥阴凉仓库中,防止暴晒和潮湿。在气温较高(20度以上)时使用效果较好,常在6~9月份使用为宜。

硫丹

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及池塘。 严禁用在烟草、蔬菜、果树、中草药上。

吡虫啉

该药对天敌毒性低。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能和多数农药或肥料混用 。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对家蚕有毒,养蚕季节严防污染桑叶。

啶虫脒

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对作物无药害。

虫螨腈

只限于在登记作物上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方式的农药轮用。 每季作物使用该药不超过2次。不要与其它杀虫剂混用;在作物收获前14天禁用。 安全保管,远离热源、火源,避免冻结。

丁醚脲

对蜜蜂、鱼有毒使用时应注意。

三氯杀螨醇

该药不易分解,残留量高。苹果的红玉、旭等品种易产生药害,使用时要注意;乳油易燃,在运输、贮存过程中要注意防火,远离火源。不要与碱性物质混放,不要与碱性农药混 配,以免分解降效。 该药含有一定量的滴滴涕,不宜用于食用作物。

四螨嗪

本剂主要作用杀螨卵,对幼螨也有一定效果,对成螨无效,所以在螨卵初孵用药效果最佳。在螨的密度大或温度较高时施用最好与其它杀成螨药剂混用,在气温低(15℃左右)和虫口密度小时施用效果好,持效期长;与尼索朗有交互抗性 ,不能交替使用。

炔螨特

高温、高湿下,本药对某些作物的幼苗和新梢嫩叶有药害。对25cm以下的瓜、豆、棉苗等,73%乳油的稀释倍数不宜低于3000倍,对柑桔新梢嫩叶等不宜低于2000倍;收获前21天 (棉花),30天(柑桔),停止用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对鱼类毒性较大,使用时应防止污染鱼塘、河流。

哒螨灵

击倒快,残效长但因无内吸作用,施药时要喷洒均匀。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可与大多数杀虫剂混用,但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药剂混用; 一年最多使用2次。

四聚乙醛

在贮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

杀螺胺乙醇胺盐

本品对鱼和浮游动物有毒,不宜施用于鱼塘等水生动物养殖场内。

甲胺磷

禁止在蔬菜、烟草、茶叶及中草药上使用。高温季节不宜采用低容量或超低容量喷雾。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拌种时,使用前应先试验。

甲基对硫磷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对瓜类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食用作物在采收前15-20天禁止使用。禁止在蔬菜、茶叶、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有水面漂浮剂施药时,应保持田水7厘米左右。放养绿萍的田块,影响漂浮剂扩散,不宜使用。

三唑磷

使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以免中毒。对家蚕毒性大,施药时要注意,药液不可接触桑蚕。对稻田蜘蛛等害虫天敌杀伤较大。

辛硫磷

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作物收获前5天禁用。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对钻蛀性害虫效果较差。对苜蓿、高粱有药害,不宜使用。

敌敌畏

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 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可防治蔬菜、茶树、果树、粮、棉、麻等作物多种害虫,但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可用于防治蚊、蝇等卫生害虫,用于室内必须注意安全。

马拉硫磷

瓜类、甘薯、桃树对马拉硫磷比较敏感,必须低浓度使用。不能与碱性或酸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制剂易燃,注意防火。

乙酰甲胺磷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本药易燃。

毒死蜱

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在棉花上最多用药量每亩每次125ml,在叶菜上最高用药量每亩每次75ml。各种作物收获前停止用药的安全间隔期不同。

防治地下害虫、蔬菜害虫,先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再使用。

水胺硫磷

可用于防治棉花、水稻、果树等作物害虫及螨类。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本品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

杀螟硫磷

对十字花科蔬菜和高粱作物较敏感,易产生药害。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水果、蔬菜在收获前10-15天停止使用。 对鱼毒性较大。

丙溴磷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12天。果园中不宜使用,该药 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

喹硫磷

对鱼、水生动物和蜜蜂高毒。 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不宜在稻田使用。

杀扑磷

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对核果类应避免在花后期施用,在果园中喷药浓度不可太高,否则会引起褐色叶斑。该药为高毒农药,按有关规定操作 。

克百威

呋喃丹毒性高,贮存、运输及施药时,必须按高毒农药规定。不能与敌稗、灭草灵等除草剂同时混用,施用敌稗应在施用呋喃 丹前3-4天进行,或在施用呋喃丹后一个月施用。不能与碱性农药、肥料混合施用,否则易分解失效。对鱼类及水生物毒性大。 只准用于拌种。不能在蔬菜、茶叶、药用菊花等作物上使用。

速灭威

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应放在阴凉、干燥处。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 ,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下雨前不宜施药,食用作物在收获前 10天应停止用药。

仲丁威

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一季水稻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次施药间隔7-10天。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不能在鱼塘附近使用此药。

灭多威

高毒,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乳油具可燃性,注意防火,亦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以防冻结,应放在阴凉、干燥处。灭多威90%可湿性粉剂在棉花上使用浓度不得超过3000倍,并要避开高温施药,否则会产生药害 。

丁硫克百威

在稻田使用时,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灵,以防产生药害。对水稻三化螟和稻纵卷叶螟防治效果不好,不宜使用。在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25天,在收获前25天严禁使用。对鱼类高毒,养鱼稻田不可使用,防止施药田水流入河塘。

杀虫双

对家蚕具高毒 。 在防治水稻螟虫及稻飞虱等水稻基部害虫时,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水剂在水稻上的安全使用标准是每亩用25%杀虫双水剂0.25kg喷雾,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最后一次施药应离收获前15天以上 ;

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

杀虫单

对家蚕有毒。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易吸湿受潮,应在干燥处密封贮存。食用作物收获前14天应停止使用。

高效氯氟氰菊酯

注意喷洒时期。均匀喷洒 。本剂对鱼、蚕毒性大,故不能在蚕桑地区和水源处使用。高效氯氰菊酯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氯氰菊酯 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 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

溴氰菊酯

避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可与马拉硫磷、双甲 脒、乐果等非碱性物质随混随用。对螨蚧效果不好,在虫、螨并发的作物上使用此药,要配合专用杀螨剂。最好不要用于防治棉铃虫、棉蚜等抗性发展快的昆虫。

联苯菊脂

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禁止在水田使用。

甲氰菊酯

无内吸作用,喷药要均匀、周到。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一种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2次,或与有机磷等其它农药轮换使用或混用。对鱼、蚕、蜂高毒。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虽具有杀螨作 用,但不能作为专用杀螨剂使用。除碱性物质外,可与各种药剂混用,最后1次施药距收获期(安全间隔期)棉花为21天 ,苹果为14天。

氰戊菊酯

施药要均匀周到。在害虫、害螨并发的作物上,应配合使用杀螨剂。蚜虫和棉铃虫等害虫对此药易产生抗性,使用时尽量混用和轮用。可与非碱性农药混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

氟氯氰菊脂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不能在桑园、鱼塘及河流,养蜂 场使用,避免污染发生中毒。安全间隔期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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