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杂草秸秆焚烧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杂草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始终保持查处问责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秸秆火点反弹现象。

精准规范有效追责问责(坚决遏制严格追责)(1)

《通知》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市、县、镇(街)、村四级责任体系。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保证杂草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加强执法监管,成立杂草秸秆禁烧督导组,对全市杂草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及时发现处置杂草秸秆焚烧行为。

创新巡查方式方法,通过卫星遥感监测、高空瞭望、无人机和网格化监管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禁烧监管震慑力。

精准规范有效追责问责(坚决遏制严格追责)(2)

《 通知》要求

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焚烧杂草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益,努力提高公众对杂草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與论氛围。

同时,对各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焚烧现象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 杂草秸秆焚烧、查处问责等情况将进行实时通报。

精准规范有效追责问责(坚决遏制严格追责)(3)

《通知》提出

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支持和奖罚政策,努力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问题。

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在重点禁烧时段,特别是春耕(2月下旬到4月上旬)、麦收(5月下旬到6月下旬)、秋收(9月中旬到11月中旬)等关键节点,实施信息沟通日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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