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作之余读了几页杨雨女士写的《李清照传》,在写到因为李清照所写的几首有“性暗示”诗词而被社会名流骂为“荒淫”“无顾忌”时,为了证明这位大家闺秀美女作家不是这样的人,而是因为李清照那个时代的社会环境就是“风流成性”,杨女士举了三个例子:
第一,北宋文坛、政坛顶流欧阳修有诗曰“好妓好歌喉,不醉难休”。
第二,“苏东坡更过分,还带着妓女去拜访和尚,和尚虽然心里很不高兴,却又不好意思得罪苏轼。”
第三,宋徽宗与大词人周邦彦共“泡”李师师且争风吃醋的故事。
笔者很是为杨雨女士感到遗憾,因为她的论据暴露出了自己知识储备的严重不足,成了她所著《李清照传》的硬伤之一,也让笔者产生了“这本书还值不值得读下去”的疑虑。
李清照画像
古代的“妓女”与我们当今社会的“妓女”的概念是两码事。当今社会的“妓女”在古时叫做“娼”。按照笔者的研究,中国古代的“娼”作为一种职业、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应该出现在战国末期,为吕不韦所“发明”和倡导——吕不韦认为“娼业”的发展有利于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有利于吸引投资,之后两千年的封建史证明确实如此。比如当曾国荃打下南京,曾国藩不仅要求百废待兴的南京城须保留“娼业”,而且还以身作则带头“逛窑子”,才有了与“少如”那段风流趣事。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也明确有言“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如果女性要靠女工“以贫求富”,还不如在集市“卖俏”。“妓女”作为一个词语,最早应该出现在范晔所著的《后汉书》中。《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传•济南安王康传》:错为太子时,爱康鼓吹妓女宋闰,使医张尊招之不得,错怒,自以剑刺杀尊。
在古代,“妓”通“伎”,指有一定表演专长的人,比如歌伎(歌妓)、舞伎(舞妓)、艺伎(艺妓)等等。上文所说到的中国历史上名妓之一的李师师就是这种高级“妓”(伎)。她卖艺不卖身,当然,同周邦彦、宋徽宗肯定会有那些事儿,但是李师师不以这个来“收费”“计费”。
不过,李师师再高级,她还是身处青楼,需要依托“平台”来招徕客户——能遇到宋徽宗这样的客户那是“造化”,周邦彦这种大才子虽也难遇,但没有那么稀罕。可是李师师等“妓”的地位是比不得欧阳修和苏轼等玩的“妓”的。
1998年版《水浒传》中李师师形象
或许是因为北宋之初的几个皇帝都酷爱读书的原因(宋真宗赵恒更有名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理解女性能够激发官员们的执政热情,更需要女性地调剂,他们“创造性”地发明了一种“妓”——官妓。
“官妓”完全不同于“妓女”,与“娼”更是有本质的区别。她们除了姿色出众、身材曼妙,还需要接受琴棋书画等艺术培训,达到一定的水准、通过考试才能入列,门槛很高。当然,一旦入列,那就进入了国家正式编制(“乐籍”),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那就是事业单位、财政工资、五险一金,是公务员,有很好的待遇、较高的社会地位。
官妓们的工作是专门为官员服务,原则上只在宴席、游览、社交中为官员提供礼节性服务。当然,遇到欧阳修这种政府高官、文坛领袖,苏轼这种天王巨星,想来她们也有“把持不住”而暗通款曲的时候。
对于官妓而言,她们服务过的官员越有名、官阶越高也是她们炫耀的本钱和谈资,如果能够得到一首他们的赠诗(词)那更是值得炫耀一辈子。苏轼就曾在这样的场合为“很有感觉”的官妓写过几首诗词。故而,几乎所有官妓都是热爱自己工作的,也将本职工作做为自己扩充“人脉”最重要的手段,说不定还能找到很好的归宿,哪怕就是当妾又如何?!
作为官员而言,他们自然喜欢跟这些比自己老婆年轻、漂亮、情商更高、更有情趣和才华的女子交往——关键这种交往还是名正言顺的大雅之事,而非去青楼的偷偷摸摸。并且,费用多半还可以自己签字报销!因此,对于官妓,除了官员的老婆们不爽她们,估计大家都很喜欢她们的存在。
有人说,苏轼被贬黄州、惠州时已经不再是像样的官,为何还是时常有官妓陪伺左右。这还是因为苏轼名气太大,地方官员们都争着安排官妓讨好他,当然他也乐于笑纳。只是,这些女子在苏轼眼里比起他早逝的爱妻王弗、终生陪伴左右的爱妾朝云,实在是不足一提。
因此,欧阳修和苏轼耍的“妓”与杨雨女士认为的“妓”完全是两码事,至于李清照作为一位大家闺秀(父亲李格非为朝廷“正部级”官员)、中国历史上无出其右者的才女为何如此“风流”,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本文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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