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彬

最近一些P2P接连曝光了“0元购”等引流、销售套路。 如“0元购”的斐讯路由器,用户花399元购买了这个路由器之后,会得到一个专属K码,再到另一家叫联璧金融的平台上激活,就成了这家P2P公司的客户,资金在平台上“沉淀”一定时期后,就能返还给客户,甚至还有利息。这种“天上掉路由器”的好事,直到联璧金融在上个月底被上海警方立案侦查而终止,很多消费者血本无归。

斐讯路由器0元购型号(斐讯路由器0元购)(1)

这是一个典型的庞氏骗局,“0元购”的路由器和资金沉淀的利息都是无本之木,依赖后续消费者不断涌入才能维持下去。“0元购”本身就是拉人头的陷阱,这个模式就是故意诱发消费者的贪念。“羊毛党”抓住机会,一下子筹集资金买了很多“0元购”的路由器,然后将路由器转卖,目的是等着资金在平台上涨利息,打算空手薅羊毛。消费者贪的是一个路由器,平台贪的是你的本金。

就像之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所说的:“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0元购”这种无本万利的“羊毛”更要警惕。无论P2P打着多么光鲜的高科技旗号,无论多大的平台作为导流入口,“白送的”东西终究是骗人的,也必然是最贵的。小薅怡情,大薅伤身,强薅灰飞烟灭,“羊毛党”需提高警惕。

当然,投资者教育必须补上,但是不能把矛头全部指向受害者,让责任方逃脱了舆论的监督。“0元购”的操作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消费者原本只是在正规的电商平台上买电子产品,却被引诱买了金融产品,平台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对此,也得追问平台挂着羊肉卖狗肉的责任。

斐讯路由器0元购型号(斐讯路由器0元购)(2)

“0元购”的实质是给P2P平台引流,消费者以为买的是普通电子商品,结果付款之后发现这根本就是一个P2P的金融产品,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销售金融产品的应有规范,没有一项做到的。《广告法》第25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事实上,“0元购”作为一款金融产品,却在电商平台上销售时毫无风险提示,是让毫无风险意识的消费者卷入了互联网金融狂潮中。

事发之后,各方都在撇清责任,似乎只有已经被立案的P2P平台才需要担责。权利义务必须是对等的,“0元购”为电商平台引来的海量的GMV(网站成交金额),把斐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品牌拉抬到了行业头部,把消费者的资金沉淀到P2P的资金池,一发生情况就把所有责任推给消费者太贪婪,这是不公道的。

斐讯路由器0元购型号(斐讯路由器0元购)(3)

目前正在制订的《电子商务法》正在努力把平台责任从“避风港”原则引向“红旗规则”。电商平台默许乃至导入流量推动具有庞氏骗局性质的“0元购”,应该对消费者负责。(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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