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联合制定并印发《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争取通过两年的整治攻坚,努力遏制新增“两违”,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两违综合治理的重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两违综合治理的重点(我省五部门联合发文)

两违综合治理的重点

经省政府同意——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联合制定并印发《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争取通过两年的整治攻坚,努力遏制新增“两违”,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明确五项重点整治任务

1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攻坚战

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对顶风违法行为“零容忍”。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分步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问题。

2

开展自然保护地“两违”整治攻坚战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全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管理范围内的“两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集中推进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3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攻坚战

对全省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两违”问题,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全面推进整治。同时,对属于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进行同步查处。

4

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

在巩固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河湖巡查,对发现的“两违”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

5

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

以省自然资源厅“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管理系统为基础,在管理领域和功能上进行升级拓展,实现系统融合,推动信息共享。打造以省治违办为指挥中心,省直相关部门为副中心,各市、县(区)治违办为分中心,乡(镇、街道)、村(居)为查控节点的“两违”综合治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 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两违”综合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方案》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省、市、县(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落深落细落实。要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合力,完善整治政策,坚持堵疏结合,进一步从源头遏制“两违”问题。要实行联防联治,探索建立管理平台与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

要完善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过通报表扬、政策支持等方式予以鼓励;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或提出问责建议。

要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两违”案件查处的曝光力度,推动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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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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