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是教师类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在资格证综合素质中以单选题和材料分析题的方式呈现。备考中需注意理解和分析具体规范的要求。

1.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其中考查角度最多的是“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题干中如若出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或是没有履行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都违背了爱国守法这一条内容。比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殴打、辱骂学生,贪污受贿等有违法律的行为。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重点(资格证学常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1)

2.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其中考查角度最多的是“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这一条的内容如果出现在题干中多为原话,或是出现教师教学敷衍的现象就是属于违背了爱岗敬业的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重点(资格证学常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2)

3.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这一条如果出材料分析题涉及可能性是最大的。其中考查角度最多的是“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维护学生权益,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这一条在考题中经常以正例和反例的形式出现,正例一般就是描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到了以上内容,比如教师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以高姿态对待学生,遇事与学生商讨等等。反例就是教师违背了以上的内容,比如教师把自己视为权威,将自己的想法与思考强加给学生,辱骂学生,体罚学生等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题干中出现了体罚学生这类的讯息,这位教师不仅违背了关爱学生中的禁止性要求,还违背了爱国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重点(资格证学常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3)

4.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其中考查角度最多的是“素质教育”。如果题干中表明该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满足了素质教育的内涵,那么该教师就遵循了教书育人,比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等。反之则违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重点(资格证学常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4)

5.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其中考查角度最多的是“以身作则,尊重家长,廉洁奉公”。这一条内容也是正例和反例都经常出题。比如教师在教学中言传身教,严于律己,尊重同事与家长,不谋取私利,不进行有偿家教等都是遵循了为人师表的内容,反之则违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重点(资格证学常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5)

6.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一条的内容考查起来较简单。题干中如若出现该教师不断进取,比如为自己设定学习计划,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充实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懈怠,那么这位教师就贯彻了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重点(资格证学常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6)

补充:六条规范地位

贯穿六条规范的“红线”是“爱”和“责任”,或者说“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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