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有宝宝怎么过(七夕会养育)(1)

自小我是个不晓事“闯祸阿二”。娘的粗暴拧扭记忆犹新。每年总有一两次,娘揿住我头,使劲用肥皂搓我的耳后和脖子,毫无温情可言。

家父早逝后,母亲靠48元一月的工资养活我们兄妹四个,只够维持了城镇最低的生活水平。哥哥格外懂事,十六岁就到外地铁矿做工贴补家用,弟弟妹妹小,是妈妈宠爱的对象。我家子女过日子从不挑剔,有个三毛钱肉丝做的咸菜汤,已是心满意足。

上世纪七十年代,买东西都要票证,买点又便宜又能解馋的那个荤菜,只能半夜去排队。一毛五分钱一斤的小带鱼;不要肉票的槽头肉、奶脯肉,必须排在前五人才行。

半夜娘来叫床,她激励我:“你可以有一毛钱,大饼油条粢饭糕、老虎脚爪、豆腐浆,一次买一样,你可以轮着吃。”亲娘不骗人,寒冷冬夜,我披着又大又旧的棉袄,拿个破篮,围在街头捂夜的大饼炉子旁,大概与新中国成立前流浪的瘪三差不多。我从没怪过娘的狠心,以为不劳而获才是可耻。

我们兄妹四人上学都申请减免学杂费,这在优等生中是极少的。我们也根本不好意思向娘要一元钱买一支狼毫笔学书画。所以我退而学剪纸,材料费省多了。文具、运动衣裤、运动鞋还是无着落。娘问同事要了两只青紫蓝小兔,对我说:“兔子养大了,卖了钱,新球鞋、文具、小人书随你们买。”

有了目标,我放学回家,马上斜背一个布袋,无论是雨天还是大雪纷飞,都冲出去割兔草。那时穷人多,养兔的多。要走好几里地,才能装满布袋。冬天是兔子怀孕生崽的时候,必须选有白奶汁的“黄花郎”(蒲公英)。一个荒野独家村叫坟山屋,屋后是一座高大土堆,那里有很多蒲公英。灰暗的傍晚,阴风呼号,对一个10岁出头的孩子来说绝对恐惧。我往往叫上一个伙伴,飞快地钻入干枯的棉花地里,屏住狂跳的心脏,警惕地听着各种乌啼,又飞快地逃离,这种事只能两人同行,不会互吓;三人行,必定被一人的疑神疑鬼弄得逃散。

那时孩子识相,总能担当好家庭的角色。17岁未满,我也主动插队落户,好给弟妹创造工矿工作机会。娘似释然一粲,好似预料之中。就像高尔基《童年》中的祖母一样:一个富人与高尔基打赌,如果少年高尔基晚上敢睡在一个刚死的人棺材上,富人就付一个金卢布。高尔基心动了,他的祖母居然高兴地拿着被褥送高尔基去“值夜”。我娘则将父亲留下的旧自行车、一件旧大衣和一双旧高筒雨靴修好补好。

苦日子终于熬出头,娘去还债时,几次带上我。为什么不在借的时候?她不会让孩子难堪,苦逼会压垮灵魂的!而还债是一种骄傲,她只想让我记住那些好人。

四个孩子相继大了婚配成家,有天我跟娘去市百一店,买回凭票的新马桶,从南京东路外滩到延安东路轮渡站,娘看着我一个大小伙子别着大学校徽,拎着马桶逛外滩,实在脸红,就拿过马桶自己拎。那天跟在娘背后,我忽然发现,她是我亲娘。

冬至前,兄妹四家一起聚餐聊着“娘最喜欢谁”的话题,我却说着娘种种“狠心的事”,大家都笑得噙着泪……(辛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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