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将对外发布。
在公报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贡献率、拉动率等字眼。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一起来涨知识吧~
“贡献率”和“拉动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中使用的“高频词汇”。贡献率与拉动率分析,实质是增量分析。“贡献”是指对总体增长的贡献,“拉动”是指对总体增长的拉动。贡献率是总体中某部分增量与该总体增量之比
贡献率是部分增量与总体增量之比,是一个特殊的结构相对数(比重)。这里要注意“部分”与“总体”关系,即“部分”是“总体”的部分,“总体”是所有“部分”之和构成的“总体”。不能说任意两个增量之比就是贡献率。
比如,为了反映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些人使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指标,其增长率的计算采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量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量之比。
该计算方法不够妥当,因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是地区生产总值的一部分。有的地区当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比地区生产总值高出不少,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量比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量还大(例如:从数值上看,2015年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四省区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量分别大于各自GDP的名义增量),这样计算出的贡献率远远超过100%。
很显然,两种计算结果不一致,但是两者计算的拉动率之和均为总体增长率。但后者的计算是错误,模拟某地区三次产业增加值的变化,用上述两种方法计算拉动率,请看下表▼。
上表中,按贡献率计算的拉动率第三产业最大(26.67个百分点),因为GDP一共增加92亿元,其中有80亿元来自于第三产业,当然第三产业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最多;相反,按报告期增加值占GDP比重计算拉动率,第二产业最多(16.43个百分点),但是GDP一共增加的92亿元中只有10亿元来自第二产业,说第二产业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最多不符合事实。
所以,拉动率按比重计算,尽管各产业之和的拉动率均等于总体增长率,但是只有按贡献率计算才是正确的,贡献率是比重,但不是普通的比重。
总体增量为负时,贡献率与拉动率的计算要注意解释其意义
根据思维习惯,把反映社会经济成果的总体增量为正数时当好事看待(假设这些指标均为正指标),部分对总体增加的“贡献”与“拉动”也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贡献率”与“拉动率”是注入了“正能量”的词汇。
一些社会经济指标(甚至GDP)的绝对量有时也会下降,即总体增量为负数时,如何计算各要素变动对总体变动的贡献率与拉动率呢?请看下表模拟的数据▼。
本例中,总体增量为负数(-6)。先看本例中拉动率的计算:
用上述公式计算本例中的拉动率和前文描述的本质上一样,也是许多人喜欢采用的计算公式。从计算结果看,数学推导上没有问题,经济意义亦可解释,如总体水平下降了30.00%,A要素增长1个单位拉动总体增长5个百分点,B、C、D要素水平减小分别拉动总体下降10个百分点、20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A、B、C、D四个要素水平的增减变动共使总体水平下降30%。
再来看贡献率。A要素增加了1个单位,对总体增长的贡献率为负数(-16.67%);B要素下降了2个单位,对总体增长的贡献率反而为正数( 33.33%),这不符合我们的认识习惯(即部分增量为正对总体增长贡献率应为正,部分增量为负对总体增长贡献率应为负)。
尽管数学推导上无任何问题(根据贡献率的定义计算,而且各要素贡献率之和为100%),但经济意义不好解释。不过,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问题。“ 33.33%”可以看成B要素水平的降低对总体水平“减少”的“贡献率”为33.33%;
同样,C、D要素水平的降低对总体水平“减少”的“贡献率”分别为66.67%、16.67%,B、C、D三个因素水平的下降对总体水平减少的“贡献率”之和为116.67%。
因此,对于A要素的贡献率为-16.67%,我们不妨说,A要素水平的提高使总体水平“增加”的贡献率为16.67%,B要素水平的下降使总体水平“增加”的贡献率为-33.33%,C、D要素水平的下降使总体水平“增加”的贡献率分别为-66.67%、-16.67%,A、B、C、D全部四个要素水平的变动使总体水平减少的贡献率为100%,全部四个要素水平的变动使总体水平增加的贡献率为-100%。
另外,计算贡献率与拉动率时还要注意两点。一是部分要素在总体中占的比重大,并不意味着部分要素增量占总体增量比重大,所以不能说该要素对总体增长的贡献大;二是利用价值指标计算贡献率与拉动率时,最好使用可比价格,这样才能反映部分对总体增长的实际贡献与拉动。
转自“中国统计杂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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