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肖先生咨询:我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所驾车辆被对方车辆撞坏,对方负全责,我的车辆被送到修理厂一个礼拜由于工作单位跨县区路途较远,于是租了一辆车上下班,请问由此产生的租车费用可否要求对方补偿?,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车被撞维修费超过车的价值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车被撞维修费超过车的价值怎么办(车辆被撞送厂维修期间)

车被撞维修费超过车的价值怎么办

定西市肖先生咨询:我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所驾车辆被对方车辆撞坏,对方负全责,我的车辆被送到修理厂一个礼拜。由于工作单位跨县区路途较远,于是租了一辆车上下班,请问由此产生的租车费用可否要求对方补偿?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至修复期间,给无责一方的当事人工作、生活出行带来不便,从而产生的替代交通费用,侵权方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以及实际往返距离等因素,承担相应的合理费用。

(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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