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CCTV今日说法

当初买东西时

客服承诺商品为最低价

不会再降

“双十一”来了

刷到同款商品

竟然降价了

扎心!

双十一所有商品都全程保价吗(曾经购买的保价)(1)

未履行最低价承诺,如何维权?

承诺最低价后再优惠,“保价套路”防不胜防!

我在某网购平台下单一款空调,客服承诺商品为最低价,不会再降。但赶上双十一“促销季”,同款空调再次降价。对此商家解释,限时抢购期间,商品不参与“保价”。我该如何维权?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变质的零食,讨权益!

我购买的网红零食还有半年保质期,到货两个月后就发霉,我该怎么办?

网店承诺,下单的零食到手后还能存放六个月,但仅过两个月就开始变质。商家对此各种推脱,我们协商无果。我投诉到平台,客服也说无权处罚,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明确了三项义务:

第一,一般性义务,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要明确管理责任。

第二,规定管理义务,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特别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且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三,确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包括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不能提供的,要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追偿,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中国新闻网)

买到保护动物,怎么办?

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保护动物,是否构成犯罪?

单纯想买两只小乌龟给女儿当作宠物,买完却意外发现它们是国家保护动物,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普法时间

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有可能承担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宠物爱好者一定要了解你喜欢的宠物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否则一旦饲养了国家明令禁止饲养的保护动物,也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虽然商家承诺了

“保价”“保质”

但你也得多留个心眼

理性消费!

看清规则!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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