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女学生出走(蚌埠同学牵手五年)(1)

同学牵手,知根知底,理应爱情甜蜜,婚姻悠长,然而小桑与小黄虽是同学发展到恋人,在婚后不足五年中却经历了两次离婚诉讼,日前,固镇法院杨庙法庭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了该起离婚案件。

原告小桑诉称,自己和小黄均是离异,在同学聚会中开始联系,后来双方登记结婚,一直未生育子女,双方共同生活中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一次争吵中小黄外出务工再也联系不上,小桑认为双方无法共同生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未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也无改善。小桑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遂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应以感情为基础,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在法院第一次驳回诉请后,双方一直不在一起生活,未能加强沟通、努力化解矛盾。现小桑再次提出离婚,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对小桑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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