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消条》)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受各项政策利好
近期新能源市场销售火爆
新《消条》的施行也有助于
厘清汽车行业新兴业态经营主体责任
提升新兴消费业态合规性
更切实有效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汽车办整理了相关资料
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分析
这一期我们先来讲讲
汽车弹窗广告
随着汽车从代步工具向智能设备拓展
其被赋予了更多智能化娱乐化功能
车机系统已与车辆的驾驶体验相融合
但上海市消保委汽车办关注到
有部分车主吐槽
车机系统存在弹窗广告
而且关闭弹窗的“X”非常小
极大影响了驾驶体验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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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智能系统中插入广告,夹带“私货”的行为并不是车载智能系统独有。小编关注到,2021年底,智能冰箱强推广告且不能关闭一事,曾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受到大量消费者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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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电视冰箱上插入广告还只是让人生厌,那么在智能车机上弹出广告就给驾驶者带来了潜在的危险,一方面烦人的广告让驾驶者心情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对其进行操作,也非常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消保委观点
新《消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
经营者向消费者以弹出等形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可以一键关闭。
相关条例的出台,对汽车的车机开发企业进行了规制,企业应当确保弹出广告能一键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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