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人民日报》整版关注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发表《法治护航,共筑个人信息“安全堤”》一文,聚焦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个人隐私违法犯罪行为。今年4月,《经济日报》刊文《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文章指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既是贯彻民法典人格权编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宪法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在民事法律领域的体现。

中国法院网公布了“颜值检测APP”盗取个人信息案的详细情况,用户一旦同意授权APP即可窃取安装者相册照片,犯罪嫌疑人通过该软件窃取安装者相册照片共计1700余张。央视、文汇报等多家媒体对此均有相关报道,引发了网民对该事的关注与讨论。

网络造假数据(软件窃取个人信息)(1)

(来源:微博)

在去年《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出台之前,我国已有《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律的不断完善为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从顶层设计上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一周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常常会成为全民关切的重点,甚至进一步引发舆情,企业如何在数据安全与个性化服务间做好平衡也成为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议题。

舆情点评:打好个人信息保护“持久战”,平台企业还需更进一步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平台日益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交互载体。各式各样的移动互联网平台一方面便利了人民群众生活,另一方面也在“野蛮生长”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其中,相关企业过度索取个人隐私授权现象屡禁不止引发诸多网民吐槽和质疑,有网民甚至表示“光看到整改,但没有一个改正的”。在相关讨论中,网民诟病的问题主要包括,强制用户同意个人信息收集权限、被收集信息用途不透明、企业将不合理需求隐藏在冗长难懂的用户协议条款中,以及部分互联网企业不提供注销服务或提供虚假注销服务等。

诚然,从某种程度上说,企业获得的权限越多,提供的服务也会越个性化,但对消费者而言,通过过度收集用户隐私换来的“个性化”服务,非但让人感受不到贴心,反而细思极恐,增加对相关企业的不满反感情绪。此外,近年来,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加强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比如,截至目前,工信部已通报了2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因此,对相关企业而言,避免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既遵守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也回应了用户期待,有利于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移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做好合规管理,是各方的共同期待。对于服务于用户的企业,保护用户隐私是重中之重。为此,移动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加强企业合规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数字安全意识,提升数字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强化企业在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力。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舆情分析师王玮彬 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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