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现状分析(职教反思三培养层次)(1)

在论证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必要性时,我们常会将之与“中等技术人才”联系起来。

在我国今天,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包括三种形式: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农业)中学。中职是培养中等技术人才这一论断似乎是毋庸置疑的。可是,让我们看看实际情况是如何呢?

首先看技工学校。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中级技术工人。那么,中级技术工人在整个技术系列中处于什么位置呢?我国目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分为五级,即高级技师(一级/高级职称)、技师(二级/中级职称)、高级(三级/助理职称)、中级(四级)、初级(五级)。括号中是其和专业技术系列的对应关系。从中可以看出,中级工(四级)在整个职业技术系列中,实际上是处于初级层次。如从整个技术体系来看,不仅中级工,包括高级工(三级/助理职称)也是处于初级层次。因此,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中的中级技术工人,并非“中等技术人才”。

2010年,人社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基地,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的任务;高级技工学校承担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普通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技工培养。从技工学校的这个体系而言,只有技师学院才勉强称得上是培养中等技术人才。

再看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中级技术管理人才。那么,什么是中级技术管理人才呢。1986颁布的《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将工程技术人员职务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四个层级。工程师属于中级。该条例对工程师的学历要求如下: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由此可以看出,专科是取得工程师的最低学历。也就是说,中专学历只具备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的资格。因此,将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表述为“中等技术人才”,是不准确的。

2009年,《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明确将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与“中等”脱钩。

综上所述,无论从国内还是国外,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无论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还是职业中学,无论从职业技能系列还是从专业技术系列,中等职业教育只是标明了它的教育层次,它的培养目标并非对应为“中等技术人才”。因此,不可再对中等职业教育做望文生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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