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偿过程 对方保险公司不肯出钱,要对方车主先出钱,事后再去报销。然后我就把车开去维修厂维修了,今天车主同意先付维修费,但是要我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这要求合理吗? 发生交通事故然后去修车,是车行直接问保险公司要钱,还是都是我们自己先付了,什么时候找保险公司报销?
山西恒胜律师事务所徐金玲律师解答:
复印件即可,很合理,主要是给保险公司的赔付专员。原件没必要提供。
程序一点错没有。放心吧。 注意保留事故认定材料。若是对方给付出现问题再起诉,既然对唱车主答应先垫付,那就没必要。
徐金玲律师解析: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徐金玲男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糸。从事法律服务三十年。2014年执业于山西恒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