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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字看似缺胳膊少腿,酷似“火星文”,是曾经在报刊杂志、教科书和民间书写中常见《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汉字,简称“二简字”,是汉字简化用力过猛的结果。
为普及教育和方便书写而对汉字进行简化,自清末到民国,简化汉字想法由来已久。大师钱玄同1920年在《新青年》上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一文,提出要给汉字瘦身。后来制定了八种简化策略,胡适等人热烈响应,称“破体字”的创造与提倡是一件“惊人的革新事业”。
1956年,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在总结前人经验、谨慎梳理古代俗体、简体字形的基础上出台的。1964年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了《简化字总表》,这个总表收录了2235个简化汉字,成为目前通行的规范汉字的来源。这批简化字的来源主要是古代的俗体字,有的俗体字可以追溯到一千年以前,特别在宋元以来的抄本、刻本和碑本中较为常见,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在当时,文字简化并非文字改革的最后目标。毛泽东在1951年就曾经说过“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许多文字专家深信这一点,而继续简化,有利于在过渡时期减少汉字在使用上的困难。
与那个年代其他的事物一样,汉字简化这个具有很强学术性的问题,被赋予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原因在于,简化字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其来源也是人民群众的智慧,代表着“工农阶级先进文化的方向”,为此还上升到了路线斗争的高度。
编定第一套简化字的时候,简化字的来源主要是古代的俗体字,有的俗体字可以追溯到一千年以前,特别在宋元以来的抄本、刻本和碑本中较为常见。再想找这种古代俗体字,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于是只好从“群众的创造”中找流行的字。
1972年,郭沫若在《红旗》刊文谈如何寻找简化字:“从事文改工作的人,应该经常注意民间的简化汉字,吸取其可取者而随时加以推广。国务院所颁布的简化汉字,是应该随时增加的。”“遵循毛主席教导,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于是,文字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制定“第二批简化字”的原则——“广大群众对汉字进行的简化,充分显示了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丰富的智慧。从事汉字简化工作,就是要总结群众创造简化字的规律,应用群众简化汉字的方法,在广泛搜集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的基础上,对汉字进行整理和简化”。收集的资料,主要来自文字改革委员会1972年各省、市、自治区征集的新简化字材料,推荐的新简化字材料,以及群众来信中提供的新简化字材料。然而,这些所谓的新简化字,很多只是来自各地人们“大字报”里的创作,为简化而简化,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约定俗成机会,不是成熟的俗体字。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级行政区一级报纸发表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人民日报第二日起即开始试用,这就是所谓的“二简字”。
“二简”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方法,想方设法减少笔画、简化结构。“二简”突破了“以利目前使用”、针对常用字的原则,力图全面的改进汉字的总体功能。因此,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读错和写错的字”,改为同音字;将一些复杂的偏旁和结构简化或变换为新的写法;合并了一部分偏旁。这种简化实际上是对汉字进行了大的手术。
简化结果是二简字比原来的一简字的笔画几乎减少了一半。在看似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引发了巨大的反弹。
胡愈之、王力、周有光等本是文字改革委员会的重要人物,认为二简字有很大不妥之处,一些字根本就是生造。
对“二简字”持批评态度的人认为,“二简”方案放弃了原来取得成功的以“简化偏旁”和“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为简化的主要方式,而是缺乏规律地甚至是大量地简化字形;一些字只在个别行业或某个地区使用,普遍性不强。有的为简而简,是人为新造的,缺乏约定俗成基础,所以难以推行。而且方案拟订和公布过程十分仓促,事先既未召开文字改革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也未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像“一简”方案那样慎重地事先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并修订。
1978年4月到7月,教育部和中宣部分别发出内部通知,在中小学课本、教科书和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第一表简化字。
“二简字”停止使用,但是并没有作废。文字改革委员依据约定俗成和合理简化的原则,又综合之前各界对草案提出的意见,做了许多工作,反复进行逐字审议。最终于1981年8月制定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这个草案共收简化字111个,删除了另外一百多个饱受各界批评的“二简字”。
这个修订草案再次面向群众征集意见,同意简化的占据了多数。有些群众甚至还觉得简化字收得少了些。但也有群众提出不同的意见,也有中央领导认为需要对汉字简化工作再进行通盘考虑,慎重进行。结果修订草案又是一拖再拖,方案始终没有取得一致意见。
随着“左”的思想风气一天天的纠正,久拖不决的修订汉字简化方案来了一个全盘改组。1985年1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强调国家语委要“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这一通知表明拼音化道路已被放弃。
1986年6月,国务院转批了国家语委废除二简字草案的请示,并发出通知说:“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特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废止1977年的二简字草案,也等于将后来的修订草案和增订草案统统废除。
国家语委重新发表了《简化字总表》,共计2235个简化字,只对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中的6个字做了调整,沿用至今。这表明,“二简字”这个从1972年就开始酝酿的特殊时代的产物,被彻底否定。
附:简化过度对姓氏影响
一、“傅”姓与“付”姓
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傅姓而无付姓。而二简字将“傅”简化成“付”(在此前民间的碑刻当中对于“傅”就有这样的简化写法),虽然对二简字很快叫停,但是这次更改在社会影响很大。此后在大陆的许多文献中两字几乎不分,比如:傅作义将军的名字在二简字后成了付作义,很多姓傅的更是在户籍上大量改成为“付”,甚至有的一家人出现了两个姓的写法,实属谬误。
二、“萧”姓与“肖”姓
历史上确实出现过“肖”姓,但非常罕见。明代凌迪知的《万姓统谱》卷103:“肖:汉,肖安固。肖始、肖玉、肖雩、肖同(俱陈留人,见《印薮》)。明,肖靖,襄城人,宣德中解元。”
肖姓为稀有姓氏,完全不见于香港台湾或海外华人地区。这可以间接证明如今中国大陆绝大多数肖姓实际上是由于二简字简化的“萧”姓。二简字将“萧”简化成“肖”(此前民间对于“萧”曾有这样的简化写法),此后在大陆的许多文献中两字几乎不分,比如:中国名将萧劲光在二简字后成了肖劲光,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于一篇文章中同时出现萧劲光与肖劲光。
三、“阎”姓与“闫”姓
《康熙字典》:阎出自姬姓,为黄帝裔孙后稷之后。
《说文解字》:有阎无闫,闫乃后世俗字,闫非姓氏。
阎氏家谱谱牒资料:
闫同阎,百姓们写阎字麻烦,所以就有了闫字,出自民间。 闫读盐音,和阎字同音,古书上说是两个字。在汉代有一本大辞典,叫《说文解字》,其中只有阎字,没有闫字,而古人编《百家姓》时,因为看到许多人姓闫,就编进去了,同时阎姓也是另外一姓。闫姓人的家谱,和阎姓人的家谱,在写堂号时都写成太原。这样就让人去猜测,闫姓可能是阎姓的一支。古时常有这种事,同一姓氏的人,为了避仇,将姓改换或者改写,是不是阎姓人也为了这原因,将姓改写成闫呢?或者因为平民百姓,为了写字省事,就简写成闫?因为古代史书上不记闫姓,所以闫姓人物应当在阎姓中去找。而阎姓是黄帝族的后代,龙的传人。
“阎”与“闫”的历史
“闫”曾作为“阎”的简化字,但已停止使用。目前阎和闫已分成了两个。
闫姓为阎姓的别支。《姓谱》分闫、阎二姓。《五音集韵》载:闫同阎义,俗用。因闫、阎二姓同出一源,都是黄帝族的后代,龙的传人,故闫姓和阎姓人家的堂号都是太原,古代他们的望族居住地都是太原郡(一说闫姓望族居天水)。由于阎姓被“俗用”成闫,就产生了阎、闫二姓,所以在《百家姓》里,两姓并存。
“阎”与“闫”的现状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597页:闫,姓。闫不是阎的简化字,闫和阎是两个不同的姓。598页:阎,姓。阎不能简化为闫。
类似的,还有戴姓简化为代姓,辨姓、辩姓简化为弁姓或卞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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