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或登记办法正在进行试点!

今天(2月11号)上午,本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上线单位是市国土 资源局,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很多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设置了地下停车位向小区里的住户们售卖,很多车主在购买了地下车位时却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证,这成为很多车主们的顾虑。

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关注蚌埠购买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1)

考虑到广大市民对此诉求比较强烈,市委市政府也是高度重视,已经责重国土资源局起草《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或登记办法》。

如今, 这个办法已经在今年元月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已经通过,目前正在新的三个小区进行试点, 所以我市关于购买地下车位办理相关产权的问题很快也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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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安徽商报》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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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土地】明确地下空间产权

“物权法虽然对地下空间不动产产权有规定,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去落地,这也严重阻碍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蚌埠市市长王诚向大会提交建议,建议尽快制定地下空间利用及不动产登记办法,在目前城市用地紧张的情况下促进地下空间利用。

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关注蚌埠购买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2)

随着城市的发展,用地在大中城市越来越紧张,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成为解决城市发展空间压力的主要手段。王诚表示,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地下空间的利用管理及不动产登记问题,有的城市也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或文件,但在国家层面始终缺少统一性、规范性法律法规或政策。“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地表、地下,前两项目前很明确,但是地下空间的相关规定没有落地,人民防空法也只能限于一般民事法规范畴,地下空间权的有偿使用,地下建筑物及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取得、转让、抵押等,都还没有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规范。”

王诚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及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立法,解决城市地下空间的部门职责、管理主体、开发方式、人防工程配建比例等核心问题。其次,在国家还未出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暂时性的地方性行政法规。“还要制定地下空间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对人防设施明确归人防部门所有,对非人防设施在详细性规划时明确什么设施属业主共有,什么设施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通过完善的产权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利用。”

来源:综合蚌埠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安徽商报

记者:叶琪

编辑:禹良薇

审核:吴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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