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情况的报告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专项监督,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上海市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上海市垃圾分类有关规定
根据2022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情况的报告。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专项监督。
今年以来,本市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面对一线作业方式调整、作业力量不足、作业任务增长迅猛等诸多困难,主动作为,科学管理,有效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总体平稳有序。特别在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来,迅速恢复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常态管理。据统计,2022年1-8月(扣除受疫情影响的3-7月)干垃圾清运量15023吨/日,同比增长5.4%;湿垃圾分出量9263吨/日,同比下降7.4%;可回收物回收量6685吨/日,同比下降4.8%;有害垃圾分出量2.2吨/日,同比增长7%。从总体情况特别是8月份数据来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除餐厨垃圾量受餐饮业恢复影响外,已基本恢复至去年同期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数据显示,目前本市生活垃圾末端能力稳步提升。干垃圾焚烧设施已建成共14座,处理能力2.3万吨/日。预计到明年一季度,全市焚烧总能力达到2.9万吨/日,将可为协同处置湿垃圾残渣、装修垃圾分拣残渣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提供良好的能力支撑。湿垃圾处理能力也在不断提升,预计至今年年底,建成的湿垃圾资源化设施设计能力达到9012吨/日。可回收物体系持续完善。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1.5万个服务点、198个中转站、15个集散场的“点站场”体系。
据了解,此次监督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情况、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情况以及湿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情况。今年10月下旬将完成监督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肖贵玉参加启动会。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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