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哲学的优缺点(实用主义哲学学习笔记)(1)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年1月11日—1910年8月26日),美国心理学之父,美国本土第一位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也是教育学家、实用主义的倡导者。1861年进入哈佛大学劳伦斯理学院在埃利奥特(Charles W. Eliot)指导下攻读化学,后又改学比较解剖学和生理学,1869年获哈佛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876年任哈佛大学生理学副教授。1880年转任哲学副教授。1885年升任哲学教授。1889年转任心理学教授。1906年当选为国家科学院院士。

在整个实用主义运动的发展过程中,提到詹姆斯就不得不提到他一个著名的引起广泛争议的命题“有用就是真理”,这个观点也遭受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但是当我们深刻理解了詹姆斯的思想之后,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对这个命题是有很多误解的。就好比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这句话一样,被大众拿来作为对任何存在现象的合理性说辞,其实黑格尔根本不是那个意思。

詹姆斯在实用主义运动中的思想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他在1907年出版的著作《实用主义》中。这本书中,他首次把实用主义推向了全世界。詹姆斯非常尊重皮尔士在实用主义准则中的工作,但是他不认为皮尔士提出的实用主义仅仅是一种意义的理论和一种哲学的组成部分,而是把实用主义理解为一种关于真理的理论,并且通过自己的一系列工作把实用主义体系化,他甚至提出了“我们如何以一种实用主义方法使得整个人类哲学都能够构建在实用主义的基础之上”这样带有远大哲学目标的问题。

詹姆斯给实用主义下了一个定义:实用主义的范围首先是一种方法,其次是关于真理是什么的发生论。他把实用主义看作真理论的观念和皮尔士也有关系,因为皮尔士强调真理就是对实在的一种符合。同时,不仅如此,詹姆斯还在实用主义中融入了强大的人文主义背景和传统,而这种人文主义哲学观点指出,所有的哲学的认识活动都是来自于我们人类自我的兴趣。

在实用主义的发展中,詹姆斯并不满足于皮尔士理解实用主义的方式,他提出,我们研究实用主义的问题,重要的不是告诉人们真理是对实在的符合,而是要弄清楚什么才可以算作是符合,以及符合具体的机制是什么。换言之,詹姆斯在皮尔士真理符合论的基本原则基础之上把这个原则具体化了。这是詹姆斯提供给后人的一种哲学思想。

在研究如何符合以及符合的机制的过程中,詹姆斯强调了人(主体)的因素在符合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因为在詹姆斯看来,与实在论相符合最简单的形式就应该是对实在的直接临摹,然而,任何的临摹都是由主体完成的,所以,当我们从主体的角度出发来把我们的观念与实在相符合的时候,就面临着如何处理不同的主体对实在的不同符合的问题。

因而,我们在提出如何证实一个概念(命题)为真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在完成了以主体的方式替代这种符合的过程,也就是以主体的参与来完整这样的符合。正是由于主体的参与,使得这个符合的过程变得复杂和间接,导致我们不能把实际的命题和实在的事物加以对照,而要考察究竟谁在使用这个命题,也就是谁在做这样的符合活动。

鉴于人的参与导致符合关系成为一种间接的关系问题,詹姆斯提出了间接证实真理的两个外部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方便。所谓方便是指,作为真理必须对于我们当下的实际生活是有价值的,能够帮助我们顺利地与环境相协调。用詹姆斯的话说,就是必须是有用的。在这里,他把真的概念和有用的概念结合起来。而恰恰是这个结合引来了众多的攻击。

这里其实是攻击者的一种误解,詹姆斯实际上是指,当我们谈到一个事物是真的就是因为它是有用的时候,这里讲的“真”其实是说某一个概念,在某一点上,我们可以把它很好的用在这个地方。也就是他对真的理解,并不是说所有的真理都应该是有用的。

詹姆斯作为一个实用主义哲学家,他坚决反对抽象观念的作用,所以他从来不把真理这个概念作为一个抽象名词。因而,他并不认为,真的存在一个抽象的真理,使得这个真理符合所谓外部的实在。而是,由于人的因素的参与使得这样的符合变得复杂了,所以他在提出我们要判定一个命题是否为真的,不是取决于这个命题本身是否真实的描述了所谓外部的情况,而是使用这个命题的人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是否恰当的运用了这个命题,以及运用这个命题带来了实际的效果。如果是这样,就可以说它是真的。这才是詹姆斯想表达的完整思想。

这里詹姆斯只是给出了真理的两个外部特征,他对真理的定义表述为:真理是我们某一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观念与实在的符合。这显然仅仅是对真理的一种抽象谈论而已。实际上,他追问的是,我们如何使得我们的真理(命题)能够真正地符合外部的实在。所以,他更关注的是符合的途径和方式。

实际上,詹姆斯关于有用就是真理的观点包含两层含义。

其一,真理必须是对当下的人的活动有价值。比如在法庭上,说与审理案件无关的话题,即便这些话看起来是真理的语言,同样也是无效的,也就意味着它不是真的。其二,这样的真理必须是具有严肃性和客观性的。所谓严肃性和客观性是指,当我们给出任何一个判断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讨论这个判断是否与它所在的语言环境、时间、地点以及对象能够连为一体,而不仅是它对说话者这个人有什么实际的好处。也就是指,我们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某种判断,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一个人。

所以这里讲的有用就是真理的概念,实际上不是把有用的和真理的性质混为一谈,而是明确区分了在构成的语言环境当中,在不同的情形下如何来使用“真”这个词的意义。

第二个特征是和已有的真理相协调。詹姆斯非常重视这个特征,就是说,所有的真理都应该把它看作是与其它相关的真理协调一致的,不能相互冲突。

詹姆斯指出,作为真理而言,必须是既经过经验的检验,也通过先前的旧信念的认可,不能完全把先前的信念抛弃掉,去提出一种所谓新的看法。所以这个新的观念或者真理,往往是旧有的真理和新的经验两者之间的一个很好的配合和综合。所以在詹姆斯那里,一个新的真理的产生是新旧两个方面的合力的结果,即旧的信念在扮演着一种为新的真理定型和导向的作用。

以上可以看出,詹姆斯对真理的认识并不是对一个单一的真理命题的认识,他强调的是一个命题系统。我们在提到一个命题是否为真的时候,并不是单独地看这个命题本身是否符合实在,而是看这个命题与其他命题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如何的。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讲,詹姆斯也是一个整体论者。

詹姆斯的真理符合论思想和皮尔士基本上是一致的,没有根本性的冲突,但是他提出了一些不同于皮尔士的重要观点,这里主要是他更加强调人的因素和价值的因素在确定真理过程中的作用,并且提出应当将人的因素和价值的因素融入到真理的发生过程中。

他认为,由于人的存在,使得真理和价值之间搭建了一个可以通达的桥梁。在传统哲学家看来,价值和真理两者是互不相干的,大部分人都认为真正的所谓真理应当是纯粹客观的。而在詹姆斯看来,我们不可能讨论纯粹的真理,因为任何关于真理的讨论都必须涉及人的因素和价值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发现与人的利益、满足和要求等毫不相干的所谓纯粹客观的真理。

正是强调了人的因素以及价值的因素在判定真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詹姆斯的哲学和皮尔士的哲学就产生了分歧。导致皮尔士把自己的哲学由原来的实用主义改为了实效主义。而詹姆斯把人的观念融入实用主义改变了整个实用主义的发展方向,并且由他传播到全世界,所以后来人们谈论实用主义的时候,主义就是谈詹姆斯的实用主义,而非皮尔士的实用主义。

然而,这并不能说,詹姆斯就完全否认所谓客观真理的存在,因为客观真理的存在往往就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毕竟,詹姆斯本人除了哲学家身份,也是一个科学家和心理学家。作为科学家的詹姆斯同样也要追问一个所谓客观真理的要求,但是这个客观真理不是通过一个所谓外在的东西,或者通过某种超越于人之外的东西来实现的,而恰恰是和人类活动本身相关联的。所以,追问所谓客观真理,其实就是通过我们追问概念和命题有效性的当下的活动来接近或者趋向那个所谓的客观真理。

可见,在詹姆斯哲学中,对那个所谓的真理本身的认识是仍然存在的,只是说,他不把这种真理看作是传统哲学所认为的那种绝对客观的真理,而是强调这样的真理仍然存在于我们人类对外部世界的不断的把握过程中。他也强调指出,我们对科学的研究其实正是在追问真理的过程。

其实,对真理的定义并不是詹姆斯关注的核心,他关注的核心是真理如何被接受为真理的。也就是他更关注这个符合的概念,即真理与实在的符合是如何发生的,这个符合的机制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詹姆斯哲学是一种告诉人们如何以人的价值,以人的观念来理解世界的哲学,通常也称他的哲学为人本主义的哲学。理解了詹姆斯哲学的这种特点和核心内容,我们就能够更清楚地把握詹姆斯哲学在实用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所占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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