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讯 3月7日,全国“两会”各界别举行小组会议,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在民族组的会场内,有位学者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的发言引起全场共鸣。

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进入什么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

郑大发在全国政协小组会上发言

这位学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思想史研究室主任、全国政协委员郑大发。为何在宪法第五次修正的时候,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概念写入宪法呢?听他如何解读。

郑大发解释,“中华民族”这个词最早源于梁启超在1902年《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1903年,梁启超将“民族”这一概念引入中国。起初,“中华民族”的概念较为模糊,但辛亥革命以后,“中华民族”一词的含义已经不再是专指汉族,而是指当时中国国境内包括汉族、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等民族。

现在,我国对于民族方面的认识,基本来自于著名民族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这一理论更专注于各民族之间的“多元化”,而没有强调“一体性”。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开篇就以“中华民族”为题。郑大发认为,毛泽东当时所定义的“中华民族”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概念。2014年,中共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郑大发说。

“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实际上是为了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中国梦。”郑大发解释道。

无论是北部边疆、西南边陲,还是天山脚下,在各个民族地区都留下了希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殷切期盼。3月5日,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谈到,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中国西藏网 文、图/宋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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