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主编赵晓耕。本书是四川省眉山市法学会课题结项成果,旨在弘扬传统文化,发掘地方宝藏,挖掘唐宋八大家中苏洵、苏轼、苏辙“三苏”父子在其文学成就和文学遗产之外不可忽视的法律思想,展示中华经典文化的丰富和多维,为借鉴和吸取传统中华法系中有益的法制思想和实践经验,树立文化自信作出积极探索。全书主要由7个部分组成:“北宋史料中的苏洵、苏轼、苏辙法律思想与实践辑录”“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与苏洵、苏轼、苏辙传统法思想的特点”“北宋苏洵、苏轼、苏辙的立法与行政法律思想及实践”“北宋苏洵、苏轼、苏辙的吏治主张与传统法文化”“北宋苏洵、苏轼、苏辙的传统刑事法思想与实践”“北宋苏洵、苏轼、苏辙的传统司法理念与实践”“‘三苏’法治轶事、故事、典故辑录解读”,全面反映了“三苏”父子的法律思想和实践。□ 赵晓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盈辛 在开始本课题的研究之前,首先需要对本课题研究对象的背景作一个大致介绍。因此,笔者需要从传统儒学的产生、裂变与理学的兴起谈起。 氏族社会时期,在原始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下,人们信奉“天命”。夏、商两代奉行“天讨”“天罚”,商代将对自然的崇拜与对祖先的崇拜联系起来,认为商代君王是“天”的唯一合法代表。西周在商亡的教训中得出了“天命靡常”的感慨,总结出“皇天无亲”,因而要“惟德是辅”。重“德”的观念开始出现。与此同时,西周在前代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现实需求,制定了包罗万象、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为目的的周礼,建立起依托于血缘关系的宗法伦理等级制度,“礼”的地位日益重要。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春秋中后期,周天子权力受到诸侯的挑战,维护社会整体稳定和平衡的“周礼”失去其曾有的效用,旧秩序濒临崩解,行将进入一个“天下无道”的时期。代表各阶层利益的思想家们纷纷提出重整人心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方法、观点、学说,由此进入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当时影响巨大的儒家学派主张“克己复礼”,即向传统靠拢,复兴周礼,以宗法伦理重新规范社会等级秩序,从而凝聚人心、匡正天下。 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早期儒家学派在兴起之初,便带有浓厚的伦理政治色彩和保守主义品格,专注于重塑过去的礼义秩序,对往昔礼乐制度的向往与追求从未停止过。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正统,作为主导性的政治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治统治密切结合,直至本课题研究所限定的主体时代——宋代,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都未曾改变。而与儒家正统政治文化相伴而生的,是以掌握儒学名教为长的社会主流文化精英“士”的话语权不断被扩大。秦汉时期,“士”开始由“游士”向具有宗族背景和田产支柱的“士大夫”群体转变,而后发达的科举制度则将官僚与知识分子结合起来,培育起一个集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于一体的掌握相当程度话语权的真正的“士”阶层。 魏晋时期儒学中衰,往日烦琐的经学和虚空的纲常教化渐渐为时人所厌斥。“士”阶层开始向务实的方向转变,而不仅是追求所谓的儒学正义。这一时期,玄学逐渐兴起,“士”阶层尝试以道家的“无为自然”调整儒家经学的教条,实现由虚到实、由繁入简的转变,并间接促进了律学的发达和立法技术的提高。然而,魏晋玄学仅为一时之兴,即使其极力援道入儒,以期实现儒道融合,但其本体哲学仍以道家“自然”与“无为”为核心,偏离正统儒学太多,故而无法为正统所接纳,成为长久普适的价值准则。唐宋时期,儒学的正统地位依然得以维系,但地位早已无法比肩汉代。这也使“士”阶层逐渐意识到,坚持“儒学为体”,对既有儒学进行改造修缮,为之注入新鲜血液,在传统儒学基础上形成的新儒学思想,才可能成为重塑秩序的一剂良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北宋的士大夫群体发挥了巨大作用。 唐末五代,在武人的武装统治下,儒学式微,士风衰颓。北宋初建,为了避免武人干政乱政,武将兵权悉数收归中央,文官制度逐渐建立。重文轻武的风气几乎持续了整个宋代,这也使得儒家士大夫阶层的地位日益提高和巩固,在政治上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通过文官对整个王朝进行层层严密的行政控制,宋王朝的中央集权也伴随着文官制度的发达而日益加强。然而,由此带来的低行政控制效率也使得面对北方强敌时,北宋王朝难以招架。 一方面,外患难弭;另一方面,烦冗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巨大的军费开支使得中央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在内忧外患的状况下,加之五代以来社会积弊已久,传统礼治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礼法松弛,国家秩序面临极大挑战。 葛兆光先生曾对混乱和转型期的理论重塑作出过清晰的解释:“一个动荡的时代,常常使人们对既定的价值发生疑惑,时时变动的秩序,则往往使人们对固有的结构产生疑问,‘天经地义’本来说的是无需怀疑的道理,但是‘天崩地裂’则使这些不言而喻的道理失去了基础。”因此,建立在唐末五代混乱废墟上的北宋王朝,与历史中所经历的混乱的转型期或重建秩序的新时期一样,需要对先前的价值系统和秩序理性进行翻新、增补或重塑,以便建立普适于这一时期的新的理论体系。在这样的紧迫压力下,士大夫群体开始自觉地探索新的国家治理义理,重构新的社会秩序,新的儒学思想诞生并发散。 自隋唐以降,儒学的显赫地位已不复曾经,儒、道、佛三足鼎立的局面逐渐形成。北宋时期的士大夫群体开始将思路转向佛教禅宗,他们不再试图创造崭新的学说和进行大的变动,而是以工具主义的价值观和实用理性的态度,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融入了有关佛禅哲理和道法哲学,以期弥补儒学空泛而脱离实际的弊陋,并有意无意地给北宋时期儒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佛禅哲学与儒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但在内心修为和哲学修养方面,佛禅强调内心的专注与超越、理性的思辨意识以及宏大的精神追求,这都是传统儒学所未曾达到的精神境界。北宋士大夫将这种佛禅哲理与传统儒学的道德观、秩序观结合起来,注重个人内心世界的道德信仰,并引申出与自然相一致的代表“心性义理”和宇宙本源的“天理”,传统儒学发生裂变,理学逐渐兴起。 与以范仲淹、王安石为代表的厉行改革、注重实用、主张“变动”的功利主义儒学不同,理学主义更为保守和温和,坚守传统儒学道德伦理的阵地和礼的基本准则,并以普遍认同的“理”来构建新的理论体系和社会秩序。理是万物的本源,也是伦理纲常的来源和依据,在“理”的支配和主导下,法与礼、人伦、自然的连接更贴合而密切。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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