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调皮地拍我左肩,然后在我右边出现,吓了我一跳。以前上学的时候,他也爱这样。

和初恋走到最后的几率有多大(与初恋的最后一次见面)(1)

陈希是我的初恋。

从高二到大三,我喜欢他将近五年,几乎是一整个青春。我们之间从始至终没有真正在一起过,也没有对彼此表白,但他对我很好,也很懂我。我觉得也够了。

我曾经在一个地方写了很长的文,从我们初二的第一次见面到我们大二的最后一次见面。断断续续写了几个月,回忆到记忆中每一个细微的褶皱里。觉得今生都没有必要再去回忆一次。

当时我没想到,在我写完那篇长文后,我们竟还有一次见面。我和他早已失去联系,他远在某省,和大学的女朋友结成眷属。本来我以为我们今生是不会再见。他是那种和一个人恋爱然后就会结婚的人,我早知道,但是毕竟没有这个福气。

2013年过年,他忽然联系我,说过两日坐火车回某地,想提前一天到我所在的城市来找我。我非常意外他会想起要找我,心情也甚是复杂。我早已对他没有那种感情了,可是这个人毕竟不同。虽然他已经结婚。

我们大概四年没见过了。有必要见面吗?不知道是否带着他妻子?又觉得不好意思问——当然是带着妻子的啊。带着就带着吧。

这样想来想去,最后隔了一天时间,我才回复了一个:“好”。

具体讨论来之后的安排,我试探地问了一下他妻子的喜好,他很爽快地说,“妻子在娘家,并没有一起。”我心里顿时觉得轻松,到底我是不擅长和陌生人应酬。虽然能勉强敷衍,但实在心累。

接下来的几天,连日大雪,传闻要封路,我担心他不能在约定的日子到达。

原来我还是想见到他。虽然不知道见面该如何相处,能说些什么话。听天由命吧。

最后他如期而至,并且到得很早。

那天我在家里反复想着穿什么,后悔我没带什么好看的衣服回家,大衣里面没有好看的打底裙——女孩子真是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战衣。最后,我穿了一件宝蓝大衣,里面是黑色的打底裙,是我妈妈的。

当时觉得对自己的着装很不满意,但是也没办法。早起洗了头发,但是竟然没有冲洗干净,出门到半路才觉得头发始终有点腻,贴在头皮,完全不蓬松,整个人感觉糟糕透了。

那时候我才毕业一年,没有任何化妆品,临时想起来涂了一下口红想有点气色。现在想来,那口红是我妈妈的,颜色过于红艳,并不适合我的年纪。

在客运站见到他。人很多。他很调皮地拍我左肩,然后在我右边出现,吓了我一跳。以前上学的时候他也爱这样。第一眼看到他,他还是以前的样子,只不过更好了。他从小就十分清秀,高中时太瘦了,脸上的表情总是偏向严肃。

现在的他还是偏瘦,但好很多,精神看起来也很好,满面笑容,初中时那种飞扬跳脱的神彩又回来了。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他脸上也是灿烂的笑,好像阳光照射冰面穿越深井。

现在他又是那个样子,穿着一件米黄色及膝大衣,有腰带,显得很挺拔、朝气。相比而言,我穿得太过深色——后来他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当时快到中午,我们边说话边去一家我挺喜欢的地方吃饭,在人民广场。他说,“你还没男朋友吗?”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

他说,“现在我知道了。”

灿烂而略带狡黠的一笑,真的很像我初识他的样子。

吃饭的细节我不大记得了。那几天我胃痛,他提议喝点啤酒,我便舍命陪君子。大概没说什么有意思的话,就像普通的老同学那样,说些既不亲密又感觉热络的话语。

想来小时候我们在一起时,都是我神采飞扬地说话较多,大部分是他听着,现在好像是他说得较多。

他提到想回武汉,但是现在工作的地方不放人,还在努力争取。很明显他过得很好,无论是家庭还是事业生活,都是幸福快乐的人才会有的轻松愉快气质。也没有沾染上我所厌恶的油滑、虚伪、愤青等气质中的任何一种。

见面之前,我隐隐害怕他已经变成另一个人,并没有。他还是那样好。我欣慰地觉得自己当年没有喜欢错人。他大概是我一生中眼光最好的一次。

吃完饭无处可去,天冷得不行。附近有个商场,他提议去逛商场,至少吹吹暖气。我欣然同意,并要求他一会儿穿我喜欢的男装大衣给我看。他答应了。

去商场的路上,他不经意地说,“大二那次武汉同学聚会,你怎么没去?”我看了他一眼,说,“你认真的吗?”

“怎么了?”

“你们班同学聚会,可是我并不是你一个班的啊。”

他“啊”了一声,这才意识到不对。

“是……我以为我们高中是一个班的。”

我有点生气又惊愕地说,“你理科我文科啊。”心里难以相信他竟然能把这个都弄错。

“我们从没同班过。”

“是,我想起来了。”

“不过我们初中的时候,有共同的英语老师和数学老师。”

他“嗯”了一声,饶有兴致地跟我聊起一些初中的事情。有些我记得,有些我没什么印象。

“初中太远了,我记得高中的。”我说。

“高中的事情,我好像记得很少。高中对我来说挺痛苦的,压力很大,就是拼命学习。我觉得初中还挺快乐的。”

我“噢”了一声。原来是这样。心里轻笑一声,造化弄人,你永远不知道同一件事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是什么样。

在我心里,高中灿烂精彩,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而他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然而很多他不记得了。他记得的那些,我不记得了。

我是在高中才真正喜欢他。我以为自己记得与他的每一个细节,其实倒也不是那样。

后来在商场看衣服,他不经意地提到他的妻子喜欢哪几家店,话语中是多年相处带来的对于另一半的熟稔。

有时我看了一下某件衣服,他便劝我试试。我说,“我知道我不会买,就不试了。”他说,“为什么不呢?试一下,如果好看的话,就买啊。”

我给他讲了一下我的购物观,大致是我觉得那件衣服虽然比较好看,但是实用性差一点,我认为不值得那价钱。同样我认为那个价钱应该是一件什么样的衣服。

他认真听,流露出一丝意外,好像没想到我是一个在买衣服这件事情上井井有条或者说斤斤计较的人。我不知道在他心里我应该是什么样,竟也及时止住了要说下去。

走一走有些累了,我们在商场里的长椅上坐下。他说,“你的手套是大学时候买的吧。”我脖子上挂着一幅毛线手套,他正拿在手里把玩。

我说,“是,你怎么知道?”

“好像和你现在的着装风格不同。”

我意识到他指的是宝蓝大衣加黑色裙子的搭配。立刻辩解,“裙子是我妈妈的,我没带裙子回来。”说完又觉得兴味索然。

他现在是这么认为我的,也许并不仅仅是因为我的衣服。想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你觉得我跟以前不一样了吗?”

他说,“没怎么变。”又想了一想说,“好像有点拘谨了,以前你更活泼些。”

我点点头,没说话,心里莫名有点苦涩。心想,我在宠爱我的人面前才会飞扬跋扈活泼嚣张,你现在不是那样的人了。又想,也许是因为我没有你现在那样快乐畅意的气质。

我感觉得出,他处于一种快乐满足的生活中,那种生活带给他自信和放松的气质,而那时候的我,人生其实正处于低谷期。我们无论从哪一方面,都相差甚远。

出了商场,左右无事,去了人民公园。我开始明显胃痛,但忍着没说。

山路上积了薄雪,我穿着带跟的靴子,小心翼翼地抓着扶手。有一两处斜坡难行,他伸出手来想要拉我,稍一迟疑还是避过我的手,抓在了我的胳膊上。

这当然是应该的,但再一次提醒了我。我越发觉得,今天其实是无谓再见面的。于是便努力自己上山,尽力不显露出吃力的样子,不再让他帮我。

山上早春的梅花开得很盛,我俩拍了一些照片。我趁他不注意偷拍了他几张,此前我存的有关他的照片,只有他上传在空间里的结婚照而已。

但是都拍糊了。不过到底也没删,还在旧手机里。

从山上下来,天色有点晚了。晚饭吃的是锅巴饭。他说很想念高中学校外小吃城的锅巴饭,他倒还记得这个。

我第一次去那里就是和他一起,吃的是青椒肉丝饭。很久远的事情了。吃完饭我说我回去了,胃已经疼得厉害。他说还早,劝我到他宾馆房间看会儿电视再回去。我答应了。

尽管开了空调,房间还是透着一股湿冷,他远远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我坐在床沿。电视放了些什么我一点也不记得了, 只感觉胃疼得越来越厉害,不自觉的弯下了腰。

他终于注意到了,于是给我倒热水,让我坐着休息一会儿。然而不见好转,我说我要回去了,他不再挽留,起身送我到楼下坐车,嘱咐我要吃药。就这样告别。

不知道是不是身体不舒服的缘故,我竟想不起看他最后一眼。

回到家里,他又叮嘱我好好休息,吃药,看病,又说下次我到某地一定要找他之类,我道歉说没有好好招待他。我并不是在客套,但他,我就不知道了。

不知道怎么,心情淡淡的,好像一块石头沉在水底多年,终于提起来看了看,然后又放了下去。这一次沉得更深,可能以后再也提不起来了。

作者 |朱欢尘,科技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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