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打官司,真的是要少说话、言简意赅,尤其是在法庭上,更尤其是在法官问你话的时候。

哪怕你有一肚子的火、一肚子的苦、大量的所谓相关但确实无关的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跌宕起伏,需要发泄、需要倾述,也请尽量克制。你可以给你的律师说、你也可以给你的父母兄弟姐妹说,但不要把大量的这种言语,混杂在案件事实当中在诉讼中展现。那样只会适得其反,只会压制住、遮盖住法律上的关键事实。

你不清楚的事,就说不清楚,就不说这了那了的。对你不利的事实,法官不问你那为什么你要自己招了?这从来不是不实事求是,谁参加诉讼不都是把对自己有利的展现,而规避不利的吗?谁的诉讼请求也不可能说请求判决自己承担多少责任的(除非分割财产类案件)?谁也不可能庭上说对方说的对、说得好的。

所谓实事求是,在诉讼中指的是别胡说、别伪造证据,但假话不说、真话不全说是才是诉讼中实事求是的最佳状态。而且,往往双方都这样做,法官的判决更趋近于公平正义,因为趋利式思维,看谁更有利,才是正确、健康的裁判思维方式。

言简意赅,说的越多,则无关的就越多、坏影响的就越多、思维占用的就越多、该发挥的空间就越被挤兑。少说话,点到为止,不要反反复复重复来重复去,法官问你你也是问什么答什么。这样的参诉效果,才是最佳。

相信这篇文章会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有具体案子,可以私信询问)

打官司一定要说的五句话(打官司真的要少说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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