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是好东西。正如几个世纪前培根(当时,我们现在称为“近代科学”的东西还在摇篮中)所预见的那样,科学成就不仅为关于世界持续增长的知识总体及其运行机制带来了光明,而且增强了人们预测和控制世界的能力,使我们的生活得到了延伸和改善。但是,正如威廉·哈维所抱怨的那样,培根的确“像个大法官”,或如我们今天说的“像个推销者”或者“像个市场人”一样书写科学。显然,与科学的局限性及其潜在的危险性相比,他似乎更为关注科学的优势。

科学主义基本观点(科学主义的六种标签)(1)

  然而,科学绝不是完美的东西。相反,像所有的人类事业一样,科学从根本上就是可错的、不完美的。科学所取得的进步充其量是粗糙的、不均衡的和不可预测的;此外,许多科学工作是呆板的或者平庸的,有些是脆弱的或者粗心的,有些纯粹是腐坏的;科学发现往往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如同它能带来福音一样。若培根所见“知识就是力量”,然而力量可能被滥用。显然,科学绝不是唯一的好东西,甚至不是唯一好的探究形式,只是后者没有前者那么明显。除了探究活动以外,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人类活动——音乐、舞蹈、美术、讲故事、烹饪、园艺、建筑等;而且,除了科学还有其他许多有价值的人类探究活动——历史、法律、文学、哲学等等。

  正如我为《理性地捍卫科学》加上“在科学主义与犬儒主义之间”作为副标题所要表明的那样,我们必须既要避免低估、也要避免高估科学的价值。这里“犬儒主义”是指对科学持有一种偏见和不加批判的批判态度,看不到或不愿意承认科学所取得的非凡智力成就,否认其可能带来的实际利益。这里的“科学主义”与之相反,是指对科学抱有过度热情和不加批判的恭敬态度,看不到或不愿意承认科学的可错性、局限性及其潜在的危险。前者过于草率地摈斥科学,而后者则过分地推崇科学。当然,我目前关注的是后者的失败。

  值得注意的是,英文单词“科学主义”并不像现在这样总是贬义词。在19世纪中叶,在“科学”一词旧的、广义的使用(它可指任何系统化的知识体,无论其主题是什么)让位于现代的、狭义的使用(它用来指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并不指法学、历史学、神学等)之后不久,“科学主义”一词是中性的:它仅仅意指“科学的人的习惯和表达方式”。但到20世纪早期,“科学主义”已开始承载负面的意味——最初它似乎主要是为了回应那种雄心勃勃的观点,这类观点认为只要运用那些已在物理科学中被证实了十分成功的科学方法,我们对人类行为的理解就会变得有多么深刻。到20世纪中叶,科学主义逐渐被视为是关于科学的“偏见”、“迷信”和“畸变”。今天,这种负面意味占据了主导地位;事实上,如今关于“科学主义”的诸种贬义已是根深蒂固,以致伦理自治或者宗教知识合法性等的拥护者有时认为无须实际投入与批评者的论争,仅甩句“科学主义的”就足以不去理睬他们。

  因此,如果“科学主义”常被如此使用(也如我将使用的那样),那么,我们就应该避免“科学主义”,这句话是个并不深奥的真理。然而,要避免的究竟是什么,这却是一个实质性问题:什么时候、在什么理由下人们尊重科学是适当的,什么时候为什么是不适当的或者被夸大了的。我在这里的主要目的是要提出一些方法来辨识什么时候界限被跨越了,什么时候人们对科学成就的尊重蜕变成一种夸张的、具有科学主义特征的尊崇了。这是文章标题“科学主义的六种标签”所隐含的内容。先简略概述一下这六种标签:

1.尊崇地使用词语“科学”、“科学的”、“科学地”、“科学家”等等,将之作为认识论赞美的通用术语。

2.采用科学的方式、包装以及技术上的术语,不论其真正的效用如何。

3.专注于划界问题,即在真正的科学、真实的事物与“伪科学”的骗子之间划清界限。

4.相应地专注于辨认“科学方法”,试图解释科学如何获得如此的成功。

5.为那些超出科学范围的问题在科学中寻求答案。

6.否定或者贬低科学之外其他探究的合法性以及除探究之外的其他人类活动(如诗歌或艺术)的价值。

  我将逐一说明这六种标签——尽管我总是努力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保留在视界中,以揭示其所依赖的关于科学的错误观念,并且把握好坦率地否认与诡秘地否认的科学主义之间有时十分细微的界线。然后,借助由科学主义的第六种标签提供的机会,我将对当代科学文化与它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已经至少部分地取代了的较古老的传统之间的某种张力作出简要评论。

科学主义基本观点(科学主义的六种标签)(2)

  一、对“科学”的尊崇使用及其同源词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科学工作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随着科学威望的提升,“科学”、“科学地”等词语也具有崇敬的意味:这些词的实质性意义开始弥散到背景中,而其有利的内涵则登上了舞台的中心。广告客户经常吹嘘说:“科学已经证明”其产品的优势,或者“科学研究”支持他们的论断。传统的或者非常规的治疗往往不是由于缺乏根据或者未经检验,而是由于是“不科学的”而被否定掉。对有疑问的论断,我们可能不会问“有好的证据支持它吗?”,而是问“有任何科学证据吗?”。由于需要精心制定测试来帮助法官确定专家的证词是否可靠到足以被采信,美国联邦法院提出,这样的证词必须是由“科学方法”达成的“科学知识”。一位历史学家在论证没有证据表明古希腊哲学来自埃及的观点时,他把这种观点描述成“不科学的”。在会议和书籍的标题中,常常标示出“科学与理性”这一关系命题,好像科学垄断了理性。《华尔街日报》最近的一篇社论,将通过抓阄方式选拔学生的特许公立学校(chaaer school,在美国北部,在地方或者国家当局的许可下,由教师、家长或者社区团体建立的公共资助的独立学校——译校注)学业成绩描绘成“科学的”、比根据素质选择学生的学校学业成绩“更加可靠”。这种尊崇的使用无处不在。

  很自然,一旦“科学”、“科学的”等词语变成尊称术语,那些对自己学科或方法的地位感到不满的从业人员都会乐于经常强调对上述词语的使用。1953年,霍布斯教授提供了一个社会学文本出版宣传信息的辉煌摘录:“一种科学途径”;“科学地面对……婚姻问题”;“从科学的观点看……社会问题得出……不容置疑的(结论)”;“严格科学的”等等。当然,现在大学中开设了“管理科学”、“图书馆科学”、“军事科学”、甚至“殡仪科学”的课程和学位(尽管物理系和化学系感到无需强调他们所从事的是科学)。

  然而,对“科学”及其同源词的这种尊崇使用引起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人们极易忘却的是,虽然自然科学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并非所有的也不只是科学家才是好的、绝对诚实的探究者;这会诱导我们根本不把坏科学当成真正的科学而将其摈弃;会诱惑我们产生错误的假设,认为不是科学的东西都是不好的或者都不如科学好。确实,最好的科学成就是了不起的人类认知成就,但即使是最好的科学成就也是可错的,而且在许多非科学的学科中也有许多好的、扎实的成就,如历史、法学、音乐理论等等(更不用说农民、水手、造船师、各类工艺师在实践中积累的大量有用的知识,以及传统医疗实践中积累的大量关于草药的知识资料等等)。

  并且,对“科学”的尊崇使用会不可避免地鼓励人们不加批判地轻信那些新科学的思想。但事实是,科学家提出的所有解释性假设首先就是具有高度推测性的,而且其中绝大部分最终被发现是站不住脚的、会被抛弃的。诚然,现在有大量得到很好辩护的科学理论,甚至其中一些得到如此好的辩护,以至如果新证据出现而表明其错误会导致惊人的后果——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应被完全排除(僵化的教条主义在认识论上总是不可取的,甚至包括关于得到最佳辩护的科学理论的僵化的教条主义)。但是,这些大量的被很好地辩护的理论,仅是更加大量的其大部分并未得到证明的推测性假说中幸存的一小部分,其中大部分都荡然无存——这个事实注定会变得模糊难辨,如果我们将“科学的”或多或少与“可靠的、确立的、稳固的”等词语交替使用。

  二、不适当地借用科学包装

  除了鼓励对“科学”及其同源词的尊崇使用,自然科学的成就也诱使许多人借用这些领域的方式和包装,他们希望自己的东西看上去是“科学的”,好像技术术语、数字、图、表、独特的手段等本身就足以确保成功。当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谈到,“科学方法及其技术已凌驾于其他科目之上”时,他意指的是社会科学家努力显得尽可能像物理学家那样——尽管他们的主题根本不同。采用与物理、化学等相联系的包装手段,不是作为传达思想的有用工具,而是作为掩饰肤浅思想或者不成熟研究的遮羞布,这种做法中存在的科学主义的确令人生厌。有些人,即使其学科无疑会归类于(自然)科学,但他们有时也过于注重形式而忽视实质内容。一位流行病学家在检验孕妇晨吐药物的副作用时,会精心计算其结果的统计学意义,却不去区分该种药物对处于胎儿四肢形成期及其后阶段孕妇的反应;另一位流行病学家会提供给人印象深刻的病历表,却不去检查表格中的信息是否与其他叙述性文字的信息相匹配。

  在社会科学中,对科学工具和技术的这种滥用甚至更普遍。如罗伯特·默顿提出的那样,社会科学工作者只是过于频繁地“把物理学的成就作为其自我评价的标准。他们想跟自己的大哥比谁的二头肌更大。”社会学文本中对“方法论”进行的长篇介绍有时只是在装饰门面;此外,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所使用的图形、表格和统计等往往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可以被测量的变量上,而放弃了那些真正重要的变量,或者,它们描述的变量被定义得如此糟糕,以至于不能得出合理结论。戴维·亚伯拉罕的犯罪行为第二定律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犯罪行为是人的犯罪倾向加上他的总体状况,再除以他的抵抗力”,或“C=(T S)/R”。当代经济学理论的高度数学化特征已经成就了这样一种古怪难解的观点,即经济学是“社会科学的女王”——心理学似乎有更合理的理由申领这一头衔。但那些优美的数学模型常常建立在研究对象为“理性的经济人”而非现实世界中角色的假定之上。不幸的是,基于有缺陷的社会学统计或者有缺陷的经济学模型的政策提议常常会获得不应有的重要地位,因为它们被视为是“以科学为基础的”。

  在哲学中,也普遍存在不适当地借用的科学包装。许多杂志和出版商采纳了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等所使用的名称——日期——页码——数字的标注方式,以及他们对最近日期而不是原始日期的偏好(这即使在自身的研究领域也会常常造成误导,在对权威的依赖完全失当且其中思想的历史性发展会导致灾难的学科来说更是如此)。即使优先考虑由同行评审的出版物——这是又一种源自(自然)科学的做法——也是一种科学主义:因为,即使作为针对(自然)科学期刊有限容量的选拔机制,同行评议也很难是完美的。当一个专业(如哲学)受集团、政党和学派的控制越强时,同行评议中的腐败现象就越多。当然,正如在社会科学中那样,哲学中的技术术语往往远不是(如它能够并且应该是的那样)对来之不易的智力进步的精心雕琢的标志,而只是旨在吸引别人眼球的妄自尊大的行话。

  当然,这一切并不是要否认,科学工具和技术有时在其他领域的探究中是真正有用的:历史学家用回旋加速器来确定之前两次印刷的圣经版本的油墨成份与1450~1455年“古腾堡圣经”的是否一样;他们用DNA鉴定技术来检测托马斯·杰佛逊是否是他的家奴莎莉·海明斯所生孩子的父亲;甚至借用医疗成像设备区别铅制“明信片”上罗马士兵所写“家信”的字迹与几个世纪的岁月侵蚀所残留的痕迹;通用汽车公司使用由疾病控制中心设计的模型,来跟踪其轿车和卡车的“流行病”缺陷等等。科学主义的东西不是为借助科学的工具和技术本身而使用它们,却好像是只用它们来炫耀而不是进行严肃的使用。

科学主义基本观点(科学主义的六种标签)(3)

  三、 对“划界问题”的过分关注

  一旦“科学的”成为一种尊称术语,而且当科学的包装常常只是用来掩盖缺乏真正的严格性时,“划界问题”(即在真正的科学与伪装的科学之间划出分界线,并鉴别和清除“伪科学”)就不可避免地会显得比它本应所是的更加突出。

  毫不奇怪,随着20世纪早期人们开始对“科学”的尊崇使用,划界问题也在逻辑实证主义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一个关键主题是经验上有意义的科学工作与雄心勃勃却毫无意义的形而上学思辨之间的划界问题);并且,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卡尔·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中。实证主义者曾提出证实作为经验地有意义的标志;波普尔将这一观点反转过来了。由于注意到虽然有限的肯定事例不能表明一个无限的全称陈述的真,但一个反例却足以证明它为假,波普尔提出证伪性、可检验性、或者(如他所说的)可驳斥性作为真科学的划界标准。根据波普尔的观点,真正的科学理论能够经受经验的检验,如果它是假的就能够被揭示为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根本就不是科学理论。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事实上,波普尔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其标准试图排除的东西是什么,并且,眼下最需要追问的是,除了对“科学”的尊崇使用,首先要明确想要一个划界标准的动机究竟是什么,这些都是完全不清楚的;事实上这也变得越来越不清楚。例如,最初听起来好像波普尔意在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以及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的心理分析理论排除在外,认为它们是不可证伪的。但波普尔在其著作《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一书中承认,马克思主义是可证伪的——事实上,它被俄国革命的事件证伪了。问题并不在于该理论是不可证伪的,而在于马克思主义者进行了特别修正来拯救该理论而不是遇到相反证据就放弃该理论。因此,据认为的波普尔的逻辑标准被转换成了在方法论上的局部验证——而且,按照这个验证,坏科学根本就不是科学。

  另外,波普尔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声称他的划界标准排斥了进化理论;他写道,进化理论不是一个真正的科学理论,而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研究纲领”。后来他改变了观点:毕竟进化论是科学。进而,波普尔从将可证伪性作为判定何为科学的标准,悄然转向了主张它是判定何为经验性的标准,他承认,“非科学”范畴不仅包括伪科学,而且包括诸如形而上学和数学这样合法的、但非经验的探究领域。当注意到他把标准描述为一种“约定”,甚至在《科学发现的逻辑》英文版的导言中,他说科学知识与日常经验知识是连续的时候,你就很难避免得出这样的结论:他起初十分简单的观点已经变成一个智力怪物。

  事后看来,波普尔的划界标准之所以吸引了许多人,部分原因似乎在于该标准是无定型的(amorphous)或者多型的(polymorphous),似乎足以为所有事务服务:诸如联邦法院在区分可靠的科学证词与“垃圾科学”方面的兴趣,或者在裁定“创世科学”(creation science)是否真正是科学而符合宪法地在公立高中教授。也有人提出了其他标准——例如认为真正的科学依赖于受控的实验(然而,这可能会把人类学和社会学排除在外,而且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天文学也被排除在外)。我相信,我们最有希望得到的是一张关于“科学性标志”的清单,但没有一个标志是所有科学共有的,而是每个标志在某种程度上只属于某些科学。事实上,所谓“科学”根本没有非常明确的边界:对科学这一术语的指称是含糊的、不确定的,特别是它时常是有争议的。

  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以某种简单粗略的方式对科学和其他的人类活动(包括其他人类认知活动在内)进行区分;而是说,任何这样的区分都只能是简单粗略的。可以说,第一种接近的理解是,科学不能被理解为知识体系,而是被理解为一种探究(因此做饭、跳舞或写小说、在法庭上辩护都不是科学)。我想补充的是,第二种接近的理解是,由于“科学”一词已经变得与对经验题材的探究紧密相关,诸如逻辑或纯数学这样的形式学科就不能算做科学,诸如法学、伦理学、美学或认识论等规范性学科也不能算做科学。第三种接近的理解是,要承认由“科学”一词所区别出的工作远非统一的或者整体的。相反,最好将我们称之为“科学”的学科理解为相互关联的探究形成的一种松散联盟,这样说是有意义的。

  但是,如果想要弄清科学在众多探究中的地位,弄清探究在众多人类活动中的地位以及那些被大学院系和图书馆当权者归类为科学的各种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就需要考察其中的连续性和差异性。因为,在诸如宇宙学和进化生物学这些(如我们所说的)“历史上的(historical)”科学,与我们通常会简单地归类为历史探究的东西之间有着明显的相似性。在心理学与心灵哲学之间没有明显的边界,在宇宙学与形而上学之间也没有明显的边界。在来源于狩猎、放牧、耕种、捕鱼、建筑、烹饪、医疗、助产术、子女养育等等这些原始的人类活动的大量知识与农学家和儿童心理学家等等更为系统化的知识之间也没有十分清晰的界限。

  科学探究与更加普通的、系统化程度较低的经验探究——诸如研究损毁作物的原因、渔船设计、药草的药用特性等等——可被辨别为是具有连续性的。科学探究更系统化、更精致、更持久;但有时,科学探究是一种对传统知识的再发现,并且是建立其上的:例如,林奈的分类就是建立在关于动植物的传统lap分类法上的;或者,作为现代科学医学一部分的许多药物,来源于起初是民间药物的东西。以洋地黄制剂为例,它是从一种叫做毛地黄的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毛地黄长期被用做民间药物,洋地黄于1542年首次得名;1785年,威廉·威日林(William Withering)首次描述了洋地黄的临床特性;到20世纪中叶它被普遍用于治疗心脏疾病。

  抑制划界的冲动使我们能够以波普尔诉求——一个理论必须排除某些可能性,它不应该绝对地与任何事情以及可能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相容——真正所是的样子来看待它:它不是特别作为“是科学的”标志,而是作为“真正有解释力的”标志。乐于认真地接受相反证据同样可被视为它的真正所是:如波普尔提出的那样,它不是特别作为科学家的标志,而是作为任何领域的诚实探究者的标志。(一些历史学家会忽视或者破坏那些威胁他喜欢的假设的证据,这与科学家忽视或者不去记录有可能证伪其理论的实验结果一样,属于同一种智力上不诚实的罪孽。)正如哈耶克敏锐的评论那样:“科学主义”把“普遍的无私利的探究精神”与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语言混为一谈。

  同样,抑制划界的冲动还会产生良性的效果,它迫使我们把不良科学鉴别出来;并鼓励我们不要简单地嘲笑“伪科学”,而要阐明我们所批判的工作存在的问题究竟在哪里:或许,它太含糊了而没有真正的解释力;或许,尽管它使用了数学符号或表格等时髦手段,但这些纯粹是装饰而已,并没有实质性作用;又或许,人们在作出如此这般纯粹猜测性的断言时,跟作出那些由证据所充分证实的断言时一样自信等等。如果我们仍要使用“伪科学”这一术语,可能最好把它保留下来指公共关系实践,比如创世科学“运动”,——多么具有揭示性的词啊!——但我只能说,它实在不涉及任何真正的探究活动。

  四、对“科学方法”的追求

  对划界的过分关注继而鼓舞了这样的看法(并且被这种看法所鼓舞),即真正的科学探究、真正的论文,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探究,是因为其独特的、有效的方法或者程式——所谓的“科学方法”。然而,对于这所谓的方法究竟是什么,人们尚未达成共识。人们提出了大量不同的、互不相容的候选项:不同形式的归纳主义(从较强的、较旧的版本到较弱的、较近的版本。根据较旧版本的归纳主义,科学家从观察事例的归纳得出假设。根据较近的版本,科学家得出假设的过程最好被描述为具有想象力的、而非推理性的,但这些假设之后要经过归纳地检验);不同形式的演绎主义(波普尔的把科学方法作为“猜想和反驳”的观念,即作出有根据的猜想,推演其结论,然后试图证伪它;伊姆雷·拉卡托斯的准波普尔主义、后库恩主义对倒退与进步研究纲领的区分);以及更近一些的贝叶斯主义的决策论等方法。

  保罗·费耶阿本德在1970年之前就提出一个著名的激进结论,即唯一不会阻碍科学进步的方法论原则就是“怎么都行”。其他的科学哲学家则建议(某种程度上似乎更加合理),没有不变的科学方法,只有随着科学进步而更替、变换的方法;或者没有唯一的科学方法,只有在不同科学领域中的多种不同的科学方法。但是,早在1949年就有一位细心的物理学家提出过下面的观点。珀西·布里奇曼写道:“人们在极力鼓吹科学的方法”,尽管如他敏锐地观察到的那样,“谈论科学方法最多的人是使用它最少的人。”但他接着说,没有正在工作的科学家会问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是“科学的”,或所使用的是否为“科学方法”。不,“他过于关注实质性问题,以至于不愿意把时间花在归纳总结上。”布里奇曼评论道:“就作为一种方法而言”,科学方法仅仅是“竭尽某人所能,不受任何约束”。

  这些令人鼓舞的常识性评论是完全正确的。任何严肃的经验探究者,无论他的题材是什么,都会对困惑他的事件或者现象的可能解释作出有根据的猜想,并推衍该猜想的结果,进而去弄清那些结果在多大程度上经得起他所拥有的证据以及他能够进一步得到的证据的检验,然后运用他的判断来决断是跟进最初的猜想、或者修正它、或者放弃它并从头再来,还是等待直到他能够弄清什么样的进一步证据可能会澄清情况,以及如何得到那种证据为止。然而,经过几个世纪的努力,科学家已经逐渐发展出一系列的工具和技法,以扩大和完善人类的认识能力并克服人类认知的局限:萃取、纯化等技法;从显微镜和望远镜到问卷调查的观察手段;从微积分到统计学再到计算机的数学技法;甚至还有体制内(虽然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为良好的、富于想象的、诚实的工作提供诱因,并为诟病和欺诈提供抑制因素的内部社会协商。

  一切严肃的经验探究的基本程式——尝试给出一个答案然后检查它——并不仅仅被科学家所使用;对于探究,科学的被不断地调适和改进的、并且经常仅限于科学的某些专门领域的“助手”,并不是被所有的科学家所使用。因此,被所有科学家而且仅仅被科学家使用的“科学方法”是不存在的。但这远不是要表明自然科学如何能够“获得许多真正发现”只是一个谜,而是要对科学如何能够逐步地提炼、增强和延展独立的人类认知能力作出合理说明。同时,它可以阐明社会科学是否真正地使用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还是有自己特有的研究方法。同自然科学探究一样,社会科学探究也遵循一切严肃的经验探究的基本模式。像自然科学探究一样,它将受益于鼓励良好、诚实、考虑周到的工作,并且抑制欺诈的体制内的社会协商。但起码,社会科学中所必需的许多特殊工具和技法,与自然科学中十分有用的特殊工具和技法有可能非常不同。

  五、超出科学范围的问题

  在科学中寻求答案

  很显然,在传统上被划归为科学的(这样那样的)学科范围内有许多问题尚未有得到辩护的答案。(这就是为什么轻信当前的科学推测,甚至是站不住脚的和尚未经过检验的推测,本身就是科学主义特征的原因。)在科学领域内还有许多甚至尚不可能去追问的问题——曾经在DNA被确定、大分子概念被提出之前,提出关于DNA结构和功能问题(其答案现在已为我们所知)是不可思议的。然而,所有这些问题显然仍属于那些传统上被划归为科学的学科领域;并且在相关科学中为它们寻求答案完全是恰当的。但是,在科学领域之外,也有许多合法的问题:法律、文学、烹饪、历史、政治以及哲学等等的问题,在这里我会集中讨论后者。

  曾经属于心灵哲学或者感知认识论的某些论题已被证明可在心理科学中得到解决;“为什么有物存在而非无物存在?”这一令人困惑的形而上学问题已经由宇宙学家通过处理(他们所称的)“物质的吸积”问题而部分地得到解决。这种边界移动并不总是也未必是科学主义的——事实上,它经常是真正的智力进步。但是,当把未涉及较古老问题核心部分的科学解答当做是充足的时候,这就是科学主义。

  从科学得出的结果常常会影响到政策问题:环境科学会告诉我们毁坏这条河流的后果会是什么,医学科学会告诉我们人类胚胎发育的阶段,社会科学研究会告诉我们以各种方式改变税收刺激、增加特许公立学校数量以及废除死刑等带来的结果。但是,尽管大量科学工作是与政策相关的,科学探究[如果它要成为真正的探究,而不是被反讽地称为(研究本应是政策中立的,“倡导却是与政策相关的,故言‘倡导’性研究”是矛盾的——译校注)倡导性研究的东西]却是政策中立的。环境科学就其自身而言,并不能告诉我们毁坏河流的好处是否大于坏处,显然也不能告诉我们筑坝是否是个好主意;医学科学就其自身而言,也不能告诉我们堕胎是否在道德上可被接受(当然也就不能告诉我们在法律上是否应该允许堕胎);经济学就自身而言,不能告诉我们是否应该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改变税收制度。诚然,环境科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等等会对那些与其科学工作相关的政策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他们公开表达这些意见是完全合理的。但当他们允许自己的伦理或政治的信念去影响他们对证据的判断,或者当他们提出那些伦理的或者政治的信念作为科学结果的时候,事情就糟糕了。

  这些相对简单的论证表明了一个相对简单的结论:来自(自然)科学的结果能够为我们提供关于手段与目的之间关系的信息,但它们自身不能告诉我们怎样的目的是可取的。如果真如此,这就是正确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它留下了一个更深刻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科学的结果是否与有关什么样的目的是可取的这样的问题有关联?如果是,二者又何以具有关联?关于这一更为深刻的问题,我赞同约翰·杜威的观点,他写道:“……在人对于他所生存于其中的世界的信念与他对于指导其行为的价值和目的的信念之间恢复统一性,这是现代生活最深层次的问题”:科学是纯粹基于事实的,是完全“价值无涉”的,是与规范性问题完全无关的,这样的观点过于粗陋。

科学主义基本观点(科学主义的六种标签)(4)

  撇开关于认识论、美学等价值问题不谈,在这里我将重点关注伦理学问题。在我看来,伦理学既不是完全自主的、先验的学科,也不单单是人类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这是一种温和的伦理自然主义,其基本观点是:关于人类适合做什么以及做什么有益的问题不能与什么对人类有益这一问题完全脱离。)关于真正使人类繁荣的知识——不只是生物学,而且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也能为之作出贡献的知识——尽管它自身不能充分说明我们该怎么做,但它却对伦理问题有贡献。

  《柳叶刀》最近的一篇文章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说明了假定科学结果足以回答伦理问题而诉诸科学结果的危险。该文作者认为,伦理上最佳的稀缺医疗资源的分配制度是优先考虑青少年和年轻人,而不是婴儿和老年人的“完美生命”的原则。作为证据,他们引用了经验调查的结果,这些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青少年的死亡比婴儿的死亡更糟糕。我们先不论他们只引用了两个这种研究的事实,而且这两项研究实际上都没有报告他们在总结中所表明的观点。实质问题在于,“多数人认为x在道德上是最好的”与“x在道德上是最好的”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命题。把这二者混为一谈正是科学主义的一个明显标志。

  由E·O·威尔逊(E.O.Wilson)提出的“进化伦理学”乍看起来像是同类科学主义的另一个案例,尽管该案例更为复杂。威尔逊告诉我们,对道德情感的定义依赖于实验心理学,对这些情感的遗传性考察依赖于遗传学,对道德情感发展的考察依赖于人类学和心理学,(35)而“对道德情感的深入历史考察”依赖于进化生物学。如果断言这类科学考察是伦理理论所要求的一切,那么就大错特错了:这依赖于这个未经论证的假设:即伦理学必须从道德情感的角度去理解;它并没有告诉我们怎样的情感是道德的;就其本身的事实而言(假定这是事实),这些情感可被赋予进化解释的事实(假定它是个事实)本身并不能表明它们在伦理上是可取的还是不可取的。这就是一种科学主义。

  但是,威尔逊的进化伦理学只是被他称为“知识统一体”的更大图景中的一个方面;并且他对这一“统一体”的理解在关键方面是含糊不清的。有时,他似乎只是要提出一种温和的论点,即一切知识最终必须共同适合于一个连贯的整体(这显然是正确的);有时,他则提出更加雄心勃勃的论点,即一切知识最终必须源自科学知识(我坚信,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因此,或许这并不完全令人惊讶,即在似乎表明生物科学的结果可以充分回答伦理问题之后,威尔逊继而追问道德本能如何可能被分级,哪种本能得到了最好的抑制,哪种道德准则最适于并人法律中,哪种允许例外等等。279-80这就如同承认生物学与道德本能是相关的,但毕竟不是充分的;在我看来,这并非不恰当的,它不是科学主义的,而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可能一步。

  六、贬低非科学

  史蒂芬·温伯格提到了世界通过科学进步逐渐地“去神秘化”。事实上,宇宙学和进化生物学的进步已经为那些曾一度被认为需要超自然解释的现象提供了自然解释;在此过程中,这些进步已经表明,关于“设计”的问题,无论是眼睛这种器官的设计还是一般的关于宇宙的设计,都是基于错误的预设。在我看来,承认这个,并不是科学主义的。但设想科学的进步会最终取代其他任何种类的探究,这是科学主义的。

  如同在别处一样,这里对科学的适度尊重与不恰当遵从之间的界限也经常是细微的。对于改变立法的效果(如废除死刑对谋杀犯罪率的影响,或对治疗错误诉讼案件中惩罚性赔偿规定上限对国家吸引医生的数量造成的影响)进行的很好的经验研究进行评价,这不是科学主义的。然而,如果要假定社会的——科学的“经验的法律研究”在本质上比传统的解释性法律知识具有更高价值,这就是科学主义的。再者,大学优先考虑具有极大地提高健康水平潜在性的医学研究,而不是其他不太实用的研究,这未必值得反对;但是,如果大学不再重视纯粹的智力工作,无论其题材或者潜在的收益如何,这就是真正的损失——不仅仅因为什么样的工作将会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这一问题是如此不可预测的。

  此外,尽管我们的探究能力是一种了不起的人类才能(惊人地体现在科学中,尽管不仅仅体现在科学中),但我们人类还有其他的才能:讲故事、唱歌、跳舞、绘画等等。(事实上,据推测,人类讲话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科学和讲故事都是不可能的——可能来自一种更加原始的音乐能力。)现在把重点放在讲故事的能力上,我注意到,在科学与文学之间既存在着显著的相似性,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尽管二者被并不严格地称为“两种文化”。正如皮尔斯评论的那样,对于科学工作而言,没有什么比想象力更为必要——尽管科学人“梦想解释和定律”,而小说家梦想假想的人物、事件和世界。在我看来,不仅科学探究在本质上是优于其他探究的假定是科学主义的,而且作出科学在本质上比文学(或者艺术、或者音乐等等)更有价值的假定也同样是科学主义的。“科学和文学,哪一个更重要?”这是个不可救药地误导的问题——就像提问“幽默感和正义感哪一个更重要”一样不可救药地误导。

科学主义基本观点(科学主义的六种标签)(5)

  结语

  我们现在所说的“近代科学”出现在欧洲,并且主要是白种男人的研究成果。后殖民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和其他“科学批评者”有时会抱怨,认为科学是种族主义的和带有性别歧视的——一件属于白种男性的事情。这是一个愚蠢的看法。近代科学来自古老得多的人类理解世界的努力;近代科学有许多重要的前驱:在中国、在阿拉伯世界和其他地方;现在,有来自几乎每个种族和性别的出色科学家。科学不是白种男人的事情;它是人类的事情——如我不久前被强烈地提醒的那样,当时我与在瑞士医学研究所工作的两个博士后进行了详谈,其中一位年轻的女性来自加拿大,一位年轻的男性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尽管他们来自文化上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但他们分享着共同的科学遗产和共同的科学抱负。

   当然,近代科学同样也是相对新近的产物。而且,科学进步能够对我们关于自身、关于我们在宇宙中所处地位的惬意想法以及对我们熟悉的传统的做事情的方式构成真正的威胁。因此,这些进步有时会遭到那些看重古老方式的人的反抗,这并不奇怪。有时,反抗是愚蠢的。比如,我看到一则报道,印度一些著名的社会科学家赞成伴随向天花女神祈祷的给人接种天花疫苗的传统习惯,胜过赞成极大地降低病人感染天花可能性的接种牛痘疫苗的现代科学实践。在我看来,这简直是愚蠢至极。

   然而,必须坦率地承认,当较古老的传统被较新的科学实践和方法所取代的时候,可能有得有失。(我说“较新的科学实践和方法”;但我不安地意识到,将科学进步的影响与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现在的全球化的影响区别开来是极其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以前,委内瑞拉巴那雷印第安人协同工作,用石斧伐木;现在,通过引进新的、节省劳力的钢斧,他们可以更快和更有效地伐木——但是传统的、愉快的合作工作方式消失了。欣赏阿米什建筑工人的可靠和他们老式的、技术含量低的施工技术的富裕的美国消费者,有时尽量雇用他们来工作。学者们失望地发现,拥有互联网提供的大量可用资源的学生,似乎已经忘记——如果他们曾经知道的话——如何阅读一本真正的图书。可能我们几乎所有的人,都曾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受惠于医学进步;我想,有许多人,和我自己一样,也对技术上高度复杂的现代医学的非人性感到有些不安。

这样的例子可谓层出不穷,几乎没有止境的。但我将止步于此,并提出一个简单的想法:忘记科学随之带来的技术进步虽然极大地改善了我们的生活,但有时却以取代宝贵的传统做法和技艺为代价,这本身就是一种科学主义。

作者:苏珊•哈克

图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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