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盗墓片关于民国时期的 民国作家明星胡萍(1)

胡萍主演的电影《狂欢之夜》(1936)特刊封面

曾经主演《夜半歌声》(1937),在中国电影史上留名的胡萍,确实曾任远东咖啡店女招待。她的最后归宿,至今众说纷纭,有1945年病死说,有去香港、广州说。最新的说法是胡萍在湘潭的弟弟曾在数年前,投书天津的一家报社寻找胡萍及其后人,胡萍的弟弟称胡萍在建国后入珠江电影制片厂,上世纪50年代后,随夫迁至天津。

胡萍,1913生于湖南长沙,20世纪30年代初,当她在省立长沙女子中学读书时,因为家庭困难,她就半工半读,曾在咖啡厅做过女招待,将辛苦赚来的钱付学费、过日子。

胡萍不但长得娇美秀丽,而且文采极佳,是个才华横溢的学生,同时,她酷爱文艺,将积蓄下来的钱全用来买票看戏、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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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胡萍刚进入电影界的沙龙照

中学毕业后,出于对戏剧的爱好,胡萍想当一名演员。可是当时长沙并无剧团。一个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同是湖南人的田汉,就自信地毛遂自荐,热情的田汉见她极有前途,就带她到了上海,进入他创办的“南国剧社”。

在“南国剧社”,胡萍参加演出了《街头人》、《乱钟》等舞台剧。胡萍从来未曾演过戏,也没受过戏剧基本训练,然而凭她的天赋才气和刻苦自学,终于在演出话剧《苏州夜话》时一举成名。后来,田汉还介绍她加入了“左翼戏剧家联盟”。

1931年,胡萍进入电影界,先后在“友联”和“白虹”参演了《海上英雄》(1931)和《绿林艳史》两部影片。1932年她加入左翼戏剧家联盟,成为一名进步电影工作者。1932年至1933年,它在“明星”参加拍摄了七部影片,其中的《恋爱与生命》(1932)和《姊姊的悲剧》(1933)两片由她担任女主角。《姊姊的悲剧》的剧本由她编写,高梨痕出任导演,男主角是郑正秋。1933年秋,她转入艺华影片公司,主演了《烈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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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烈焰》(1933)剧照

1933年的影片《姊姊的悲剧》的剧本是胡萍自己写的,由高梨痕导演,男主角是郑小秋。她自编自演,不但发挥了表演的才能,而且还显示了她的文学禀赋,所以人们称她为“作家明星”。

在当时,艾霞、王莹、胡萍、陈波儿是女明星当中公认的“才女”,她们都有很好的文学素养,在杂志报纸上经常能看到她们发表的文章。艾霞和王莹自己编剧本,胡萍卖了书稿就买书。她们的文章从自己的人生观到对电影的观念,对电影圈的看法都有记述。

影片《姊姊的悲剧》故事讲的是:农民孟大忠一家,在水旱兵灾下遭受摧残。长子庆生被地主汪瑞麟逼租惨死狱中,孟大忠因此精神失常,坠河淹死。女儿玉英(胡萍饰)和次子应生(郑小秋饰)流落到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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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时势英雄》(1935)剧照

一天,工厂发生工潮,应生被诬为工潮中心人物遭逮捕,玉英也因此遭厂方开除,被迫沦为舞女。大学生莫新和舞场音乐师王乐之都曾真诚追求玉英,而玉英急需筹措一笔巨款营救弟弟,二人皆因困窘,难以帮助。时阔少爷汪幼麟乘人之危,以金钱相诱,使玉英同居。但不久,幼麟厌弃玉英,竟欲将她送与军阀作妾……

一个偶然的机会,玉英得知汪幼麟就是仇人汪瑞麟的儿子,她企图杀死汪幼麟,惜没有成功,反以杀人未遂罪被捕,锒铛入狱……

1933年秋,胡萍转入“艺华”影片公司,她在“艺华”主演或担任重要角色的影片有:史东山编导的《女人》(1934)、蔡楚生编导的《飞花村》(1934)、阳翰笙编导的《生之哀歌》(1935)、洪深编剧的《时势英雄》(1935)以及欧阳予倩的名作《新桃花扇》(1935)等,她因此成为了“艺华”公司的台柱,奠定了她在电影圈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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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人之初》(1935)剧照:胡萍(右)饰素珍,魏鹤龄(左)饰张荣根

其中,影片《女人》叙述了三个性格不同的女子,走着三条不同的道路,遭遇三种不同的命运的故事。王意芳(黄耐霜饰)历经沧桑,由舞女改业教育,后来,她的出身被校长(李君磐饰)查悉,开除教职。

她的同事金玲(胡萍饰)意志坚定,据理为意芳辩护,亦遭到校长斥责。梁玉芬(黎明晖饰)与世浮沉,得过且过。她与公司白领洪小亭(王引饰)结婚后,生活有靠。但终日赌博行乐,于无聊岁月中生一女孩。洪小亭厌旧喜新,移爱于风流白俄舞女(米米·克莱尔饰),家资耗尽,仍不悔悟。终因生活放荡,被公司开除。

玉芬断绝了经济来源,生活艰难,求助于意芳。时意芳已成富翁之妾,介绍玉芬任某地产公司经理秘书一职。一天,经理约玉芬至旅馆幽会 ,适玉芬之父为旅馆侍者,见女儿入室,启门窥视,遭经理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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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狂欢之夜》(1936)剧照:周璇和胡萍(右)

玉芬家突遭火灾,女儿被火烧死。玉芬连遭不幸,生无所望,服毒自尽。金玲目睹玉芬之死,慨然长叹:又多一个时代牺牲者!洪小亭被白俄舞女逐出,回家见妻女双亡,抚尸痛哭,惜为时晚矣……

1936年,胡萍转入“新华”影片公司,主演了史东山编导的《狂欢之夜》(1936)及田汉编剧、史东山导演的《青年进行曲》(1937)、马徐维邦编导的《夜半歌声》(1937)等。

其中,《青年进行曲》是田汉从事左翼电影运动以来第一次在银幕上公开使用自己名字的电影作品。影片中对王伯麟这个资产阶级子弟,由软弱变为坚强的处理真实可信,提出了知识分子在斗争中走向进步的主题。影片的故事讲的是:华北某大学的学生沈元中(张慧灵饰)在粮栈门前被奸商派人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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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青年进行曲》(1937)宣传照:从右至左——童月娟、胡萍、施超

沈元中生前好友王伯麟(施超饰)虽很善良,但却生性软弱,其父王文斋(顾而已饰)是个勾结日本走私粮食的奸商。女工金弟(胡萍饰)在沈元中生前被沈介绍给伯麟,沈元中死后,在金弟的帮助之下,伯麟有了很大的进步,并与金弟产生了爱情。

王文斋为了自己的利益,让伯麟与同行袁某的女儿蕴玉结婚。此时,日本侵略华北,局势紧张,王文斋乘机囤积大量粮食,伯麟劝阻其父,但王文斋不听,还阻止儿子参加爱国运动,让儿子与蕴玉去上海旅行,并想方设法拆散儿子与金弟。

后来,金弟病死,伯麟从上海回来,得知金弟已死,曾一度消沉,但一想到沈元中的遗言和金弟曾对他的帮助,又重新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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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夜半歌声》(1937)台湾版DVD封套

日本准备进攻华北要塞,王文斋为谋取利益,把囤积的粮食卖给日本人,并派妾弟宝生(吕班饰)去接洽此事。伯麟得知此事,开枪打死了宝生,随后投奔了抗日义勇军的队伍……

《青年进行曲》的导演史东山,镜头处理简洁、流畅而严谨,体现了他的一贯的艺术风格。1937年7月,这部影片在抗日战争爆发后的第三天上映,对鼓舞抗日斗争的热情,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1937年的《夜半歌声》,由马徐维邦编导,被誉为是“中国第一部恐怖片”。它的剧本曾经田汉的修改,有着鲜明的反封建、争自由的思想。影片通过“恐怖片”的形式,描写革命青年在军阀统治时代被封建势力残酷迫害的悲剧,借以鼓励人们走向现实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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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夜半歌声》(1937)说明书的正面

《夜半歌声》的故事发生在民国初年,秋柳剧社歌剧演员宋丹萍(金山饰),与当地豪绅李宪臣的女儿李晓霞(胡萍饰)相恋,但遭李父阻挠,又遭觊觎李晓霞的恶霸汤俊(顾梦鹤饰)的陷害。汤唆使流氓对宋下毒手,用硝镪水烧毁他的脸部,经治疗虽痊愈,但面容俱毁。为了不贻误晓霞终身,宋托人假报其已死,晓霞闻讯悲痛欲绝,精神遂失常。宋丹萍得知后很是伤心,蒙面隐藏在李家附近一座戏院的楼顶上,每当月明之夜,便昂首高歌,晓霞每听一次歌声,就得到一次安慰。

十年后,冷落已久的剧院又热闹起来,安琪儿剧团来到这座戏院演出。青年演员孙小鸥(施超饰)偶然认识了匿居已久的宋丹萍。宋丹萍希望小鸥能继承他未竟的事业,并代他去安慰晓霞。汤俊在看戏时,对小鸥女友绿蝶(许曼丽饰)欲施非礼,宋丹萍出面相救,与汤奋力搏斗,将汤逼上屋顶,汤坠楼摔死。警察追捕丹萍,丹萍从楼顶纵身投入滚滚江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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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萍在电影《夜半歌声》(1937)中的形象宣传照

1937年2月20日,新华电影公司出品的《夜半歌声》在上海金城电影院公映后,创下连映34天场场爆满的纪录。影片所以成功,编导马徐维邦功不可没。在长达八九个月的拍摄过程中,他因劳累过度,曾经几次吐血。《夜半歌声》在故事及处理手法上借鉴和模仿了美国1925年拍摄的电影《歌剧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全剧经当时化名陈瑜的田汉先生修改后更臻完美,剧情跌宕起伏,充满悬念,引人入胜;又经“当日红星”金山、施超、胡萍等演员的出色演绎而愈显精彩。在此片中,胡萍的演技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获得好评。影片中的插曲《夜半歌声》(亦称《主题歌》)、《热血》、《黄河之恋》均由田汉作词、冼星海谱曲,盛家伦配唱。特别是《黄河之恋》,自影片上映后,一时传唱于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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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新桃花扇》(1935)剧照:左为金焰右为胡萍

这部《夜半歌声》在当时是“少儿不宜”的。原来,“新华”公司的老板张善琨为了配合影片上映,在上海静安寺路跑马厅的对面,悬挂了一块数层楼高的巨大广告,一个魔鬼似的巨人伸出两只巨掌,身上披的黑衣随风飘动,旁边是一个擎着蜡烛弯腰弓背的老妇人,牵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少女。极尽阴森恐怖气氛。时间一久,广告的下角裂开了,晚风吹来时,持烛老太前后摇动,烛光忽明忽暗,大有呼之欲出之感。

1937年3月4日傍晚,一名妇女领着小孩路过此处,小孩被广告吓倒,3天后死去了。消息很快传遍了沪上的街头巷尾和茶楼酒肆,后来根据当局要求,“新华”公司拆除了巨幅广告。而在报纸的广告上又加上了一句:“奉谕,6岁以下儿童禁止入场!”这样一来,影院反而更加拥挤,观众更加踊跃了。

胡萍主演的最生动的剧本,其实不是《夜半歌声》,而是她以欲望和革命为主题的一生。胡萍的打扮,从头到脚都是红的:口唇红,衣服红,腮帮子也透着点红。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上海,她有“红姑娘”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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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黎明晖与东华足球队的守门员陆钟恩结婚,胡萍(左)作为伴娘和新娘黎明晖合影

当时,国民党把胡萍的口红、腮红、红裳与“赤化”放在一起说事,说她的思想也是“红”的。1933年11月12日,他们编造了一个“上海电影界铲共同志会”,捣毁了田汉、胡萍所在的“艺华”影片公司摄影场,并向上海各影院发出“警告信”:“对于田汉(陈瑜)、沈端先(夏衍)、卜万苍、胡萍、金焰等所导演、所编剧、所主演之各项鼓吹阶级斗争、贫富对立的反动电影,一律不予放映,否则必以暴力手段对付,如艺华公司一样,决不宽假……”但这场闹剧,并没有“闹”起来,最后也不了了之。

把口红、腮红、红裳与“赤化”放在一起说事,似乎显得过于突兀,可它们的确都是“上海摩登”———上世纪30年代出现的新型都市文化。穿红衣,在革命青年这里已成一种时髦:既可宣示自己的政治立场,又能让人“道路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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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萍为《玲珑》杂志拍的生活照

Morden,可译为“摩登”,也可译为“现代”,革命是最最现代的意识,摩登青年怎会甘于落伍?宋之的在《红姑娘胡萍》一文中还写道:“在中国的女明星里,胡萍女士是最有美国风的,你看她那两条弯弯的眉,你看她那一只扁阔的嘴,不很像美国的女明星吗?可惜是画的,要是真的,那就好了。”连容貌都极富现代感的胡萍,怎能不红?

胡萍确是一身本领:不但会演戏,还会做文章、编剧本,明星影片公司1933年拍摄的《姊姊的悲剧》即为其自编自演,因此有“作家明星”之称。不过,当时也有流言称,这些文章和剧本其实是请人代写的。胡萍还会……即使直说也未尝不可吧:她还会跳舞!当时的舞场备有舞女,舞客多为男人,花钱买舞票吃舞女的豆腐,简直是天经地义。跳舞在正经人看来可不是一件正经事,更何况胡萍还是一位左翼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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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电声》周刊杂志封面上的胡萍

翻阅黄苗子的《苗老汉聊天·世说新语》,发现其中有一篇《爱吃辣椒的女人》,说的便是胡萍。

苗子先生在文中提到胡萍在长沙远东咖啡店当女招待时,“恰巧名戏剧家向培良常去那里喝咖啡,发现她不但长得美,而且有表演天才,于是让她进戏剧学校,并且和田汉商量,把她带到上海参加了艺人团体。”又提到,胡萍在上海时,曾与一位暨南大学的南洋青年同居。

抗战期间,胡萍到了重庆是没错的。开始,她也许是因抗战而去的,但到了重庆之后,却不知怎么就成了一位云南师长的外室,住在重庆郊区一个叫“老鹰崖”的地方, 据说胡萍所居有“战时豪宅”之称。

胡萍由一个电影明星而沦为一只“金丝鸟”,其内心的痛苦外人是难以体会的。有一次,她把戏剧家阳翰生请到了南洋烟草公司的女主人家,诉说自己的压抑和想重返艺术圈子的愿望。但阳翰生想到胡萍的背后是一个手握军权的人物,也就不敢轻易地插手了。苗子先生说他当时和阳翰生谈到此事时,两人还凑了一首打油诗,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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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萍为《玲珑》杂志拍的生活照

长沙市上女招待,扶揺直上老鹰崖。

侯门一入深如海,何不回过脸儿来。

再后来呢?说是胡萍有一次神色仓惶地到重庆的某家银行,提取了一只箱子,说是要到昆明去。那箱子内装的或许是金银首饰吧。到昆明去,是与她那云南的师长一同前往吗?这之后,又是据说。一说被师长的正室夫人发现,活活打死;一说她在师长家想外逃被抓,她对前途失望而自杀。胡萍的归宿到底如何?至此似乎也再难找到新的消息了。

胡萍此后的际遇,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大武汉撤退后,她去了香港,改着西服男装,出入交际场合,又结交了一个富家子,但行踪诡秘……

再后来呢?说是胡萍有一次神色仓惶地到重庆的某家银行,提取了一只箱子,说是要到昆明去。那箱子内装的或许是金银首饰吧。到昆明去,是与她那云南的师长一同前往吗?这之后,又是据说。一说被师长的正室夫人发现,活活打死;一说她在师长家想外逃被抓,她对前途失望而自杀。胡萍的归宿到底如何?至此似乎也再难找到新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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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上海《图画年报》封面上着旗袍的胡萍

胡萍此后的际遇,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大武汉撤退后,她去了香港,改着西服男装,出入交际场合,又结交了一个富家子,但行踪诡秘……

更为神奇的一个版本,是传说她成为女谍,化妆打入日军内部套取情报,不知所终,多半是牺牲了……不过,也有人发现,胡萍“文革”之后仍然在长沙——有人在长沙街头看见过她……

如果后一说法是正确的,那么,一个在旧上海芳华绝代、赫赫有名的女明星,会在反反复复的动乱之后,洗尽铅华,在自己心爱的的故乡静静地度过她的余生,谁能说“平淡”不是一种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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