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自媒体人万小刀因一篇题为《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被小沈阳以侵犯明星肖像权告上法庭。同为自媒体人的我不禁感到后背发凉,以前的公共资源不能用了吗?

对于明星肖像权的相关法律作为自媒体人的很多作者大概都和我一样的认知:大家都在用,也没见谁摊上官司,既然大家都在用,而且以这样方式应用的文章和视频数以亿万计,每天都以铺天盖地之势发布于各个网络平台,从自媒体兴起至今往来已有十多年矣,从2003年被提出,至2006年中国自媒体(博客)的兴起,再到如今各个自媒体网络平台的繁荣,自媒体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1)

一直以来,很多视频截图、剧照以及明星个人工作室放布的明星照片,包括狗仔及各个新闻网站放出来的明星相关照片,不论是美的还是丑的,或者是偷拍的、路人偶遇照,均被上传于各个网站上,被默许为公共资源,十几年来没有明星因为自媒体使用这些图片而去起诉作者,但凡事都有第一次,小沈阳开了先河。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2)

他起诉万小刀索赔十八万多的根本原因,肯定不是因为缺这点钱,最主要的是因为万小刀的文章从标题可以感受得到,小沈阳看了是极为不爽的。过气对于一个明星来说意味着星途受阻,由此而来的失意和失落是可想而知的。曾经万众瞩目,曾经鲜花掌声不断,曾经走到哪里都是观众和媒体的焦点,是坐上宾,而如今,却被一个小小的自媒体人拿来说三道四,甚至于嘲讽。换了谁心里也难免憋气,只不过别的演员都默然承受了这些落差,而小沈阳选择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3)

我没看过万小刀这篇文章,但我知道自媒体人写作的套路,无非是各处查找资料,围绕标题对小沈阳的演艺生涯进行 一些或主观或客观的评论,这在自媒体的内容中司空见惯,万小刀因其言辞犀利,语言精炼坐拥百万粉丝,正所谓枪打出头鸟,粉丝多了文章的阅读量自然就大,流量一大,影响力也就大了,小沈阳的粉丝或者家人朋友看到这样的文章一定是不爽的,何况他本人?小沈阳维权的行为没什么不对,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小沈阳是未成名前的小沈阳,看到这样一篇阅读十多万的文章 ,哪怕写尽他演艺之路的辛酸,哪怕用词比这还犀利,他会去起诉侵犯他的肖像权吗?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4)

如果起诉,怕也是想走黑红路线。否则,这么多自媒体作者,哪个明星能起诉得过来,而且如果小沈阳胜诉,那明星不用演戏了,靠起诉自媒体就能赚翻了。

明星和媒体人从来都是相爱又相杀的,很多明星没红的时候,心里渴望着媒体爆光自己,变着法儿想博取流量,好的不好的新闻一大堆,很多明星走正向宣传红不了,干脆把脸一撕,心一横开始自己放黑料,为的就是一个字——红,但当他们真正拥有了名气之后,又想把失去的找补回来。媒体人之于明星仿佛就是萧何,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没红时巴巴地期待有人写他宣传他,红了之后又对媒体人各种冷脸,此一时彼一时,不过是世态炎凉罢了,没什么正义可谈。

如果这是正义,那你在平论区评价你不喜欢的明星的每个字,都会给自己惹来官司。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5)

很多网友支持小沈阳,抨击万小刀,称万小刀这样的自媒体人七拼八凑乱发表文章视频,对明星造成了困扰,但是明星们作为娱乐大众的公众人物,你挣的钱里面就有挨骂的钱,你拿着比普通人多出几百倍的薪酬,被人议论,被人评价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是你社会价值的一部分,没有诋毁没有造谣,没有刻意歪曲事实,使用你视频的截图如果算是侵犯肖像权的话,那今后小沈阳就不应该出现在公共平台,或者任何新闻媒体在播报与其相关的新闻时,都应对其打上马赛克。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6)

网络平台本身就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地方,小沈阳作为娱乐明星被调侃被谈论的概率比普通人要大的多,贵为局座的张召忠尚且没有躲过鬼畜剪辑,被制作成表情包的命运,欣然接受网友的调侃,并积极参与其中,享受网络带来的欢乐,小沈阳此举对自己身为一个演员而言,百害无一利。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7)

其一得罪所有媒体人,其二,这样做显得格局很小,对,就是东北人喜欢说的那句话:格局小了,真的小了。演员能像刘德华一样红一辈子的凤毛鳞角,小沈阳作为一个草根明星来说能连续红很多年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的一篇文章大动干戈,实在没什么必要。除了能引发一定的热度之外,对小沈阳没有任何正向的意义。

小沈阳道歉(小沈阳起诉万小刀)(8)

苏格裙可以穿,被骂娘炮时都没有起诉,偏偏因为用了他的图片去起诉,看上去实在有些灯影当成大戏唱的意思,说他小题大做也不为过。只是为了出一口恶气,跟一个小作者正面杠,真是有些自掉身价了。

本文中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关键处已打码,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人以便及时删图(狗头保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