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老师(罗湖一中学老师称微信批评学生遭处分)(1)

被点名单位: 罗湖区松泉中学

介入处理单位:罗湖区教育局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停课一年后会给我进行记过处分。”陈女士(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她在深圳市罗湖区松泉中学任教十余年,去年一次网课后她在微信对话中批评了一位学生,“当时激动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遭学生家长投诉后,陈女士被停课一年,并在近日收到了一份来自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的处分通知,但陈女士对处分程序和证据链条均提出质疑。对此,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经过调查核实,陈女士曾在与学生交流时存在用语不当问题,并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上,依照合法合规程序对陈女士进行处分通知。

多次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老师(罗湖一中学老师称微信批评学生遭处分)(2)

一中学老师质疑处分证据不完善

陈女士介绍称,她在深圳市罗湖区松泉中学任教已有十余年,一直担任初中英语老师。在2020年初时进行网课教学,有次下课后在微信对话中批评了一位学生。“这位学生以嗓子不好为由请假,被我拆穿后仍然拒不认错,所以我情急之下就斥责了几句。”陈女士说,学生家长在当天便将微信语音合成音频,并向校方进行投诉,校领导对其进行了相关调查。陈女士回忆道,在2020年3月31日,她为学生们讲授网络英语课,在课后该名学生家长再次进行投诉。

陈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在学生家长投诉后,自2020年4月初开始停课,并接受相关调查,“我对微信语音中批评学生时情绪过激、用语不当深感懊悔,停课一年多,我已经付出了惨重代价。”陈女士说,在2021年3月中旬,她收到了来自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的通知,这让她大感意外。“调查一年后,直接宣布对我记过处分,而且拒绝我的质证机会。我感到难以理解和无法接受。”

教育局回应:处分程序合法合规

8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经过调查核实,陈女士曾在与学生交流时存在用语不当问题。“2020年3月22日,松泉中学某学生家长向该班英语教师陈女士请假,称孩子嗓子不舒服,不能完成周日英语背书任务及担任下周三英语课堂小主播。陈女士认为家长有意帮助学生撒谎请病假,并逃避做英语小主播的责任。陈女士在之后英语网络课堂,以及跟学生和家长微信私聊过程中对当事女学生母女使用了一些侮辱性词语,给该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导致该学生向同学发微信表露出轻生的念头,家长发现后立即向学校投诉。”工作人员提到,学校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防止不良后果发生。同时,罗湖区教育局也立即指派工作人员成立核查组,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证实陈女士用侮辱性词语辱骂学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发生在疫情上网课期间,而且导致当事学生有轻生念头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七条之规定,经区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关于给予陈X记过处分的决定》。”

工作人员称,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2021年3月11日,我局作出《决定》,载明了如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可提出复核,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现已过申诉期,建议陈女士正确对待处分决定,争取在学校好好工作,为教育事业再做贡献。”

工作人员表示,对陈女士的处分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局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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