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官网通报,对谷歌开出一张207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4亿元)的反垄断罚单。理由是,谷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迫使三星、LG等设备制造商签订相关协议,不得开发或适配安卓修改版本。这种行为限制了移动操作系统和智能设备领域的创新。
KFTC称,这次罚款金额可能是其有史以来开出的第九大罚单。据媒体报道,谷歌表示将对此进行上诉。因为这一处罚忽视安卓与其它程序兼容带来的好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历时5年调查,KFTC认定谷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目前移动智能终端所使用的操作系统,主要有谷歌的安卓(Android)和苹果的iOS。不同于iOS的封闭设计,Android允许生产商推出搭载Android的智能设备。
南都·反垄断前沿从KFTC官网获取的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过执法机构长达5年的调查,谷歌垄断行为具体表现在,以应用商店(PlayStore)授权和操作系统(OS)事前访问权为条件,强制移动制造商签订“反碎片化协议”(AFA:Anti-fragmentation Agreement)。
KFTC特别对几个关键名词进行解释——所谓Fork OS是指,在谷歌提供的开源代码基础上变形而来的分支操作系统;OS事前访问权则是指谷歌在公开安卓最新版本的6月前,为移动设备制造商提供开源代码。
根据AFA协议规定,移动设备制造商不得推出或安装搭载竞争对手开发的分支(Fork)操作系统,主要用于Fork OS驱动的应用开发工具(SDK)也不能分发给第三方。
据KFTC介绍,谷歌在移动设备制造商的新产品上市前,要求实施兼容性测试以验证是否违反AFA协议规定——如果搭载系统属于Fork OS,相关产品面临无法上市的风险。
这样的协议适用于所有安卓智能设备,三星的智能手表、LG智能音箱、亚马逊智能电视等设备都曾受到限制。
2013年,韩国三星电子推出搭载Fork OS的智能手表Galaxy Gear第一代,但受限于谷歌的压力,该公司当时只能放弃其他操作系统,首先使用安卓。据南都·反垄断前沿了解,2014年7月,三星电子宣布为第一代Galaxy Gear用户提供一个选项——允许从谷歌安卓系统切换成自主开发的Tizen操作系统。
有技术安全专家向南都·反垄断前沿分析,安卓源代码是开放的,开发者可以在遵守开源协议上进行修改,但也伴随一些碎片化的问题——比如手机厂商为做定制化服务而增加了很多功能,导致App开发有时候还需要适配厂商的特有逻辑,加大了开发成本等问题。
为不受制于谷歌,一些手机厂商转而自建操作系统。单纯开发一个操作系统不难,但要吸引其它设备厂商加入搭载阵营,进而形成软件生态圈并不容易。
“Android说到底只是个终端操作系统,但背后是谷歌的一整套服务。”一名互联网从业者告诉南都·反垄断前沿,一款手机不能安装使用谷歌地图、谷歌应用商店、YouTube等产品,在国外便无法满足用户需求。换句话说,失去了谷歌商业生态的安卓手机基本相当于一块砖头。
征收罚款之外,要求谷歌修改限制竞争条款
据KFTC介绍,截至2019年,全球移动设备制造商的AFA签订比例为87%,这封锁了很多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即便亚马逊、阿里巴巴等公司能开发新的操作系统,但最终也因难以寻找搭载系统的制造商而宣告失败。
图自KFTC。
韩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在没有谷歌限制的情况下,智能终端设备Fork OS应用范围应该是无穷无尽的。OS开发阶段的技术革新可以对不同设备所处领域产生影响,也可以通过现有设备间的融合创造新市场。而谷歌一开始就把竞品扼杀在摇篮里,这在过去很难找到先例。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谷歌进一步稳固了自身的垄断地位。据KFTC透露,谷歌在除中国外的全球安卓应用市场占有率从2010年的38%增加到2019年的97.7%。
为恢复市场竞争,韩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要求谷歌在亚太地区作出整改,并征收2074亿韩元罚款。整改措施包括修订限制竞争的条款,即不得将AFA的签订与Play Store授权及OS事前访问权捆绑,还要对外告知协议修改内容。
这起案子之外,KFTC透露还在调查谷歌Play Store应用程序市场, 向开发者收取30%结算费用以及广告市场等竞争问题。
在一份声明中,谷歌对KFTC的决定提出异议。谷歌认为,安卓的兼容性促进了韩国移动运营商和软件开发商的创新,为韩国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用户体验。但执法机构的决定无视这些优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有意思的是,谷歌处罚决定公布的当天正是韩国《电信业务法》修正案实施之日。该法案在韩国被称为“反谷歌法”,旨在防止谷歌和苹果滥用垄断地位,强制要求软件开发商使用其支付系统,这一监管举措在全球系首创。
采写:南都记者程姝雯 黄慧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