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有婚前行为(婚前性行为究竟可不可取)(1)

01

在我大三,和男友疯狂开房“啪啪啪”的时候,我的学姐很认真地告诉我,她反对婚前性行为。

学姐说她是个很传统的人,她认为女人的第一次要留给自己的老公,以贞操来代表对老公的诚意。

我不认同学姐的观点,因为我坚信现在的男友会成为我以后的老公,早一天让他享受性爱的快乐才是表达对他的诚意。

但我们都没能说服对方。

最后我们出去豪吃一顿,举杯祝愿对方获得幸福。

02

毕业后,学姐就和男友结婚了。但不到半年,又传出了她离婚的消息。

我发了一条短信,表达了我对学姐的关系。

学姐打了一通电话过来,说:“现在,我赞同你的观点。婚前是应该有性行为的。”

学姐说,她和老公谈恋爱的时候都没有谈及房事。所以学姐自然认为老公和她一样,不支持婚前性行为。

等到结婚当晚,到了学姐期待与老公共赴巫山行云雨的时候,才发现老公性冷淡。

学姐的老公甚至告诉学姐,他拒绝与学姐发生性关系,也无意改变这种状况。让学姐不必尝试说服他去看医生。

学姐也以为,两人只要有爱就能克服“无性”这个问题。但在半年后,学姐终于还是决定离婚。

她说不是忍受不了没有“性”的生活,而是忍受不了对方明知有隐疾,但选择对她隐瞒和欺骗。是忍受不了对方明确表示不会为她的“性”福接受治疗,对她生理需求不尊重。

婚前性行为有一个突出的优势,是能有效避免婚后因为性生活不和谐造成的离婚。

03

尼日利亚的一名女子在结婚一周后,就与自己的丈夫离婚了。离婚原因是她丈夫的丁丁太大,她无法承受。

所以,不要以为性生活不和谐就一定是指丧失性能力。

有时候,性能力太强,也会导致性生活不和谐。

迪拜有一个女人,她希望每天都能享受到2-3次的性爱。然而,她的老公最多只能达到一星期3-4次。

她的老公曾要求她去医院检查却被拒绝。而她坚决表示,如果不能满足她的性需求,她就会与无法满足她的丈夫离婚。

所以,不要认为性生活不和谐就一定是男人的问题。

有时候,女人的一些需求也会导致性生活不和谐。

04

张爱玲曾说过,通往女人灵魂的通道是阴道。

“性”当然不是婚姻的全部,如果你和他有很深的感情基础,而性生活不和谐也到了双方不可掌控的地步。你们可以在婚姻里做一对没有“性”的灵魂伴侣。

但不可否认的,“性”是婚姻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些有经验的人会知道,“性”是缓和夫妻矛盾一个很好的办法。甚至有专家建议,不要把夫妻矛盾与拒绝性爱作联系,否则会让矛盾加剧。

而保证婚姻中性生活和谐的一大前提,就是婚前对“性”进行检验,进行婚前性行为。

如果你们在婚前的性行为中都能享受到快乐,彼此契合,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你们婚后生活“性”福。

但如果你们不能在婚前性行为中享受到快乐,你们就需要考虑这一桩婚姻是否能如你所想的那么“性”福美满。

接受或不接受婚前性行为,都有着各自合理的理由。

只是婚前性行为,是对婚姻“性”福的一大有效保障。

当然,前提是要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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