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陈明东耳西来 文章来源:明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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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放法外狂徒张三的案例(法外狂徒张三的100种死法)(1)

犯罪离我们有多远?

刑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几个词普通老百姓都认识,都知道,但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些词离自己很遥远,就像地球到月球那么遥远,不对,起码像地球到M78星云那么遥远。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犯罪这档子事与普通人的距离并不遥远,最多隔几条马路吧。

你知道我国刑法有多少个罪名吗?

469个罪名。

你知道我国每年的一审刑事案件及被判处的罪犯有多少吗?

根据最高院2019年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起,判处罪犯142.9万人。

根据公安部公开数据,2018年全国共立刑事案件439万起,破案184万起,破案率为41.9%,有超过一半的刑事案件没能破获。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这还不算立案不实因素,如果如实立案,估计全国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可能在30%左右。

按最保守的每案只有一名嫌疑人估算(实际上一个案子里有多名犯罪嫌疑人并不罕见),2018年在公安机关立案的涉嫌犯罪的人至少有439万人。

按照常理,应该还有没有去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犯罪行为。

考虑到一案多名嫌疑人,尚有未立案的刑事犯罪行为,把2018年涉嫌犯罪行为的人数估算为500万,应该是非常保守的数字了。

看完这组数据,您还会觉得犯罪离我们很远吗?

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防范刑事风险、不踩法律红线,要保护好自己,平安过完一生,就必须学法、知法、守法。

法外狂徒张三

因为许多老师在讲刑法课的时候,偏爱用“张三”这个名字举例,尤其是罗翔老师,只要是举例子,领衔主演非“张三”莫属。各种道德沦丧人性泯灭奇葩出位的犯罪,张三都干过,所以“张三”这个很常见的名字,就成了“法外狂徒张三”。

本文作者就虚拟一位主人公“张三”,让这个悲催的“法外狂徒张三”替我们来趟一趟生活中常见的易触犯的罪名。

有请张三出场,他不好也不坏、不聪明也不傻、不富也不穷、不帅也不丑……总之就是一名普通得犹如大街上行道树树叶一样的平凡人。

喂,张三,不要这么沮丧嘛,来笑一下,挥挥手,做一个健康乐观爱喝鸡汤的正能量人。

你惧怕会被作者安排,走上犯罪的道路?

没事的,作者答应你,万一你不小心犯了罪,只要你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作者就用生花妙笔把你穿越回还没犯罪那会儿,有再一再二,还有再三再四,我给你足足四次机会吧,足够了吧?

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啊。

那么,张三,请开始你的表演,哦,不对,请开始你的狗血苦逼奇妙旅程吧。

初恋与张三

给张三安排一个深入到细胞核的刻骨铭心的初恋,让他们分手在花季,让张三和初恋所居隔山海,经年不得见,再给他安排一个非初恋的妻子,让张三对初恋念念不忘魂牵梦绕。没错,就是这么遗憾与无奈,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给三十六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是初恋生日的豪车,没错,他就是这么痴情又矫情的男子。

给今晚的天空画上一轮粉红的明月,给张三安排一次和回国办事的初恋单独约会的机会,给他们画上海鲜大餐和两瓶82年的拉菲,让初恋喝到微醺,让张三把酒和相思混着喝到酩酊。

让两人看着窗外的明月,让两人不可遏制地想去看看曾经的校园,那里如雪的月光下无数的樱花正以秒速三厘米的速度缓缓地安静地飘落。

花开荼蘼,寂寞如雪。

让张三无比想让初恋看看他的车牌,看看他这么多年的念念不忘与婉转曲折。

让初恋看到这辆车,让两人上了这辆车,,让张三驾车驶向月光下有着樱花和回忆的校园。

让本来一直在说话的初恋突然间变得很沉默,让她眼光迷离地望向窗外,望向明月,望向远处不可见的校园和回忆。

让张三一边开着车,一边无声地叹息,让他不敢看后视镜里的初恋,让他眼光痛苦而深沉地望向窗外,望向明月,望向远处不可见的校园和回忆。

然而本文不是言情小说,是普法文。

让张三遇到查酒驾的近警察,吹气、验血。

张三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达到了99mg/100ml,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让张三在内心默默吟唱:

夜风已冷回想前尘如梦,心似冰冻怎堪相识不相逢?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难舍你在我心中的放纵。我早已为你喝下九佰九拾九毫升红酒,在重逢的那一天,九佰九拾九毫升红酒。

醉酒的张三戴着手铐,正在强制醒酒,让他无比郁闷。该死的作者,我和初恋已经远远地看见了校园里的樱花了啊!而且还在心心念念的初恋面前被拘捕,还有比这更丢人的事情吗?神经病啊,我张三不要面子啊?

张三愤恨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咔嚓一道闪电后,张三不见了,被万能的作者把他穿越了,只留下尚在梨花带雨香腮有泪的初恋以及一脸茫然的警察。

刚才发生了什么?

老铁与张三

给三十六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不详的豪车,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心上人做妻子,给他画上几百万的存款。

给他安排上豪爽讲义气的性格,给他安排一个发小老铁。

他们一起在幼儿园比赛看谁尿得远,一起在小学偷过农民的青玉米,一起偷偷看过少儿不宜的书籍,后来还一起熬夜看世界杯,一起为忧郁王子巴乔儿哭泣,一起爱上了同一位看球的姑娘......

喂,作者,你确信非要这样拉着言情风写普法文吗?

作者恶狠狠地说,要你管,你是作者还是我是作者?张三,我黄牌警告你啊!

让老铁为了张三退出竞争,让老铁主动转学,主动失联。让张三念念不忘,让张三和当年的姑娘真正的心上人结婚,让他无数次想起一起看球一起追女孩最后却失联的老铁。

让老铁出现,让老铁借张三的钱,很多很多的钱;让老铁借光张三的钱,让张三押房子贷款借钱给老铁。

不就是钱吗?钱能买回友谊吗?钱能换回老铁吗?

让张三老婆生个三胞胎。

张三一脸震惊,作者啊,这是不是有点多啊?

咳咳,好你个张三,还敢反对?红牌警告!就是三胞胎,还是三个儿子,再安排其中一个有先天心脏病!

张三默默地对着墙角流泪,偷偷地竖中指,还害怕作者发现。他再也不敢反抗暴虐无常的作者了。这特么还是法律工作者吗?这分明是活脱脱的法西斯啊!

让张三的老婆默默哭泣,让三个婴儿此起彼伏地哭喊,让张三非常非常急需用钱。

让张三发现老铁一直在骗他的钱,借钱的理由都TMD是瞎编扯淡的,丫就是骗钱去赌球的!

让老铁躲着张三,让张三四处寻找老铁。

张三愤怒了,都到了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了,张三也没心思看球。

让张三堵到老铁,友好地“搀扶”着老铁去酒店开房!

不不不,张三不是恼羞成怒要猥亵性侵老铁,作者还没这么堕落猥琐。

张三是要和老铁好好说说心里话,让老铁还钱,哪怕先还个几万救救急呢。要知道三胞胎连奶粉都是不超过一百块一罐的便宜货啊!有病的那个孩子,医生催了几次都不敢去医院复诊。没钱啊!当爹的张三心里痛如刀割,几十把刀在割,割成肉酱。

老铁不抵赖,说他把剩余的赌资全部押了德国四球大胜阿根廷,后天就是比赛日,赢了不仅能还钱,还能给三个侄子一人封个几十万的大红包!安度幼年。

让张三气愤,让他臭骂老铁,你丫有病啊!世界杯啊!德国四球大胜阿根廷?!你脑子里都是屎吗?

让张三“劝导”老铁不能出门,吃饭全靠外卖。让张三没日没夜地“劝导”老铁。

让两人呆在房间里不出门,转眼到了后天,两人看德国和阿根廷比赛的电视直播。

德国进球啦!德国又进球啦!德国又又进球啦!

3:0!

让两人相拥雀跃,让两人扯着嗓子狂叫,好像别人用鞭子抽他们一样凄惨猛烈,两人想起了一起熬夜看世界杯,一起为巴乔哭泣,一起爱上了同一位看球的姑娘的黄金时代。

然而本文不是基友文,本文是普法文。

让旁边房客向酒店前台投诉,说怀疑旁边有人在“杀人”!前台联想到两人有几天都不出门了,果断地报警。

让警察出现,问明情况,给张三戴上手铐,“非法拘禁罪”了解一下?

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给一旁的老铁打上聚光灯,给他一把吉他,让他看着快要结束的电视直播自弹自唱。

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这样的夜无法打车回来。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其他的钱都落入别人口袋。也许是上天故意安排,也许是手气实在太坏。我想要为你赢得一个未来,却一不小心输了现在。

突然,德国又进球了!

4:0!

一切都美好了!

让老铁扔掉吉他,让他发狂,让张三也狂喜。

让警察给老铁也戴上手铐(赌博罪哦),让两人戴着手铐拥抱。

让张三抱怨:作者你好变态啊!眼看着钱都要回来了,还有盈利。你安排警察把我们两个都一抓?这也太过山车,太扯淡了吧!

作者稍微一斜眼,嗯?你有意见。

张三赶紧扭头,恶狠狠地闷声说,没有!

张三又一次愤恨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咔嚓一道闪电后,张三又不见了,被万能的作者又把他穿越了,只留下戴着手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的老铁以及一脸茫然的警察。

警察拨通了电话,喂,王队,听说你碰到过嫌疑人突然消失的事情?

老板张三

给三十六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不详的豪车,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心上人当妻子,给他画上几百万的存款。

给他安排上豪爽讲义气的性格……

停!作者,我反对,这集我演过了!我不要豪爽讲义气的性格!

呃,胆肥了啊,敢反对作者了?算了,看在你是猪脚的份上,就给你改一下吧。

给他安排上斤斤计较生怕别人占便宜的守财奴性格,让他开一人公司,雇员工,做生意,生意做得挺红火。

让他发生经济纠纷,让别人告他的公司和他。

为什么公司经营纠纷还可以告老板啊?张三不解地问。

作者懒得解释,扔出了一条法条。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让张三和他的公司败诉,让他不想付钱。

作者为什么我官司输了还不付钱?张三郁闷地问。

咦,不是你自己不要“豪爽讲义气的性格”,让我安排“斤斤计较生怕别人占便宜的守财奴性格”吗?

张三蹲在地上默默画圈圈,我不要“豪爽讲义气的性格”是真的,但我啥时候让你安排“斤斤计较生怕别人占便宜的守财奴性格”了?

算了,你是作者,你说了算。

让张三抽逃转移隐匿公司资产,让他和他老婆假离婚,把资产都转到老婆名下。

让他老婆遇见初恋,两人旧情复燃,预谋吞了张三的资产,远赴海外……

然而本文不是家庭伦理文,是普法文,作者还是拉回了有点跑偏的剧情。

安排执行法官,安排法警,安排立案、安排戴手铐……

啥罪名啊?戴着手铐的张三不解地问?

越来越傲娇的作者懒得说话,向下又扔出了一条法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张三也懒得抗议了,无奈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咔嚓一道闪电,张三又又不见了,被万能的作者又又把他穿越了,只留下一脸茫然的警察。

警察拨通了电话,喂,王队,听说你碰到过嫌疑人突然消失的事情?啥,胖李也碰到过?!

宅男张三

给三十六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不详的豪车,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心上人当妻子,给他画上几百万的存款。

给他安排上……

作者,我这次不干活,专心做一名宅在家里上网的废宅富二代吧!被虐拍了的张三混不吝地插话到。

咳咳,被作者这样虐待蹂躏,张三已经对外面的世界恐惧了,性格也偏激了。

一贯暴虐喜怒无常的作者这次很好说话,继续安排。

给张三安排两台顶配的台式机,一台打游戏,一台追剧。笔记本、平板、数码手机,不限数量,统统安排上。

宅男嘛,肯定要沉溺数码产品,不停刷刷刷,屏幕要戳破那样猛刷电脑平板手机的。

不出门,总不会犯罪了吧?偏激的张三嘴边挂着得意的微笑,一边刷着电脑平板手机一边想。

张三想起了警察拘留了他三次,颜面尽失,悲喜无常,气得不得了。

于是他在某某短视频平台上,录制并转发了几条讽刺辱骂警察的短视频。

短视频一出,好多人观看、点赞、评论、转发、打赏。

张三俨然小网红了,他深深地为自己不出门的决策而感到英明。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隔着猫眼一看,还好不是警察,两个穿便衣的人。

张三懒洋洋地打开门,刚想说话,对方拿出手铐晃了晃……

已经有丰富被拷经验的张三很配合地伸出双手,抬头看着天花板问,什么罪名?

越来越信奉沉默是金的作者,扔出了一条法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呃,我好像没这几种行为啊?张三狐疑地问。

你品,你细品。提示一下,第二款。

辱骂?网上骂人也算吗?

答对了,但没分加的,好好享用你的羁押生活吧,作者赞赏地说。

案号:(2018)辽0115刑初5号,被告在“X手”平台上,多次录制并转发辱骂交警的视频,一审法院认为其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

张三回以冷冷的一笑,你难不住我的,我还有一张免死金牌的。

只见张三诡异地冲着警察一笑,得意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犯罪离我们并不远

没有闪电,没有咔嚓一声,没有穿越,什么都没有发生!

张三又喊了几次,警察像看二傻子一样看着他。

张三崩溃了,他毫不顾忌地冲着天花板竖起了中指,咬牙切齿地说,作者,你玩我!你Y不是说有四次穿越的机会吗?

有点尴尬的作者从天花板上浮现了出来,苦笑着说,不是我赖皮啊,你这次这个罪名是个大泥潭,根本爬不出来啊!你选什么罪名不好,选这个,这个是口袋罪,就算是法律工作者也搞不清数不完有多少种“寻衅滋事”的情形啊。

骂街、反动留言、网上发文不慎、非法上访、“维权讨说法”过激、幸灾乐祸、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煽动他人情绪、打架斗殴、欺行霸市、打砸财物等……

以上都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啊!

法外狂徒张三越听脸色越灰白,心情越绝望,没了免死金牌的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怂人而已。他嘴巴里不由得开始骂骂咧咧、嘟嘟囔囔了。

警察不干了,猛地把张三一推,走!

出了门,警车里还有几位警察,三个人一对眼,都感觉有点奇怪,都有点若有所思。

终于,有一位绷不住了,问,王队,胖李,这小子怎么越看越眼熟啊?别是个潜逃的资深通缉犯吧?

法外狂徒张三听得哭笑不得,不由得在心里狠狠地“夸奖”了几回作者。

作者可没工夫理会资深犯罪嫌疑人法外狂徒张三的内心独白。

作者饱含人文精神与法治理念地写到: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还会觉得犯罪离我们很远吗?

类似常见易触犯的罪名其实还有很多:交通肇事罪、逃税罪、故意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所以我们要防范刑事风险、不踩法律红线,保护好自己,平安过完一生,就必须学法、知法、守法。

烦请转发、点“在看”,让大家都学点法律知识,有备无患。

功德无量!

(全文终)

企图吐槽的法外狂徒张三被作者用生花妙笔硬生生地塞回了警车里,警车内三位警察正在查看通缉人员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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