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之后

大雪、大雾、雾霾天气

让山西很多城市都公布了限行政策

但是城市太多、消息杂乱

一不小心就记错了

导致挨上不必要的惩罚

限行!各市限行时间,区域,措施超全汇总!(1)

山西现在哪些城市发布了限行公告?

什么时候开始限行?

是每天限两个号?

还是单双号限行?

限行!各市限行时间,区域,措施超全汇总!(2)

今天小编做了各市限行措施汇总

各位车主继续往下了解吧

限行!各市限行时间,区域,措施超全汇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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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号消息随时更新,以最新消息为准哦~)

太原

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也就是:胜利桥至祥云桥

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调控路段限制通行。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吕梁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好的落实“大循环、大分流、大管制”的交通组织措施,提高交通通行能力,全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吕梁市公安局决定: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对339国道(原104省道)临县兔坂高速口至万安坪路段实行四轴(含)以上货运辆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绕行方式为:

(一)从陕西佳县方向驶入我市339国道(原104省道)的四轴(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太佳高速(S50)板口实施分流,禁止沿339国道(原104省道)临县兔坂高速口至万安坪路段通行,须经太佳高速兔板口上高速沿太佳高速(S50).呼北高速(G59)行驶,中途不得驶入218省道临县至方山大武方向路段行驶。

(二)小型机动车、客运车,旅游车、三轴以下(含三轴)货运机动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涉及民生领域的车辆,工程抢险和救灾物资等车辆不受此限制。

对违反本通告的货运车辆,按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运城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函》和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决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运城从2019年12月10日起继续实施限行,限行期间每日7时至22时实施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二、限行区域

市区涑水街(不含)以南,圣惠路(不含)以东,滨湖大道(不含)以北,安邑西路(不含)、安邑路(不含)以西。

三、限行措施

(一)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全面加强中心城区拥堵道路和重点区域的交通疏导力度,每日早高峰7-9时、晚高峰17-21时,重点加强对解放南路、人民路、工农西街、圣惠南路、禹都东街等路段,南风广场、万达广场等商业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拥堵怠速现象,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

(三)对重型柴油货车严禁进入限行范围,实施引导绕行措施。

(四)在采取单双号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然有效,特别是对进入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大货车、冒黑烟车和老旧车等重污染车辆实施严查严管。

(五)外省、市机动车辆进入运城市中心城区,一律执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六)以下机动车不受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含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含备案通过的网约出租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

5、悬挂新能源绿色专用号牌及号牌尾号为X的车辆;

6、二、三轮摩托车;

7、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七)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2个工作日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

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以上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或民警现场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阳泉

一、其他车辆(除各类货运车辆外)

限行时间

1、2019年11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逢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实施限行措施,预警解除限行措施结束。

2、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每日限行时段为8:00—22:00

限行区域

桃北西街坡头路口阳煤一桥以东、国道307复线(不含)以南、义白路(含)以西、南外环街和桃南中、西街(含)以北

限行措施

1、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

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车牌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2、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车辆限行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日

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

1、重污染天气预警由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2、重污染天气预警包括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物流配送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3、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

4、非阳泉籍驾驶人驾驶外埠车辆(非货运车辆)、纯电动汽车、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

二、关于各类货运车辆(含燃油、燃气)、散装物料运输车(含非道路工程机械及农用车)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1月24日0:00至2020年4月15日24:00

(二)限行区域:

京昆高速太旧段(阳泉西至平定)以北、国道307线及307复线(旧街至白泉)以南(含所涉道路)、天黎高速阳左段(平定至荫营)以西。

(三)限行措施:

1、凡外埠过境车辆24小时不允许在上述区域及道路通行,按照“就近原则”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通行。

太原、晋中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阳泉绕城高速、京昆高速太旧段和天黎高速阳左段通行;忻州、朔州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石家庄方向过境车辆可选择京昆高速太旧段、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如遇特殊情况,按照优化指定路线通行。

2、本市籍重中型货运车辆、散装物料运输车(含非道路工程机械及农用车)原则上不允许在管控区域及道路通行。涉及民生生产生活的特殊运输需求车辆,由驻地企业、厂矿等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办临时通行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3、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国四及国四以下排放车辆日常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驶运。

4、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日常正常通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临汾

关于在市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2月15日。

二、限行区域

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金殿镇坛地村至同世达三岔口 )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城南公路(不含)以北。

三、限行规定

(一)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除外),按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单日行驶、双号的双日行驶(包括尾号为0的车辆)。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其他时间(星期六、星期日、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除外),按车牌尾号每日限行两个数,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 1和2、3和4、5和6、7和8、9和0。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三)以下车辆不予限行:

1.新能源号牌汽车;

2.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

3.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粮油配送车辆,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辆,殡葬专用车辆;

4.经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四、其他要求

1.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2.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晋城

一、限行区域

市区建成区内,西环路(不含)以东,金凤路(不含)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白水街(不含)以北。

二、限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12日0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07:00—20: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对市区部分区域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三、限行措施

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单双号限行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可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可上路行驶。

四、其他要求

(一)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含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含备案通过的网约出租汽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二、三轮摩托车。

7.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8.其他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车辆。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2个工作日到市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三)非“晋E”号牌且驾驶员为非晋城籍的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但长期通行市区的外地车除外。

(四)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限行期间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禁、限行规定)仍然有效。

(六)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限行措施。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长治

关于对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8日0时起;长治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07:00—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对市区部分区域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二、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相关要求

(一)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提倡乘坐公交车等方式绿色出行。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晋中

为缓解汇通路、龙湖街交通拥堵压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决定自2019年11月10日开始对汇通路、龙湖街部分路段采取限行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1、汇通路:顺城街交叉口(不含)至汇通路太原交界处。

2、龙湖街:经西大道交叉口(不含)至锦纶路口(不含)。

二、限行车辆:

货运车,含微型、轻型、中型、重型。

三、限行方式:

1、7:00—9:00和16:00—19:00: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2、00:00—7:00、9:00—16:00、19:00—24:00:禁止重、中型、轻型自卸式货车通行。

黎城

为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缓解我县因棚改期间部分道路封闭引起的县城交通拥堵现状,决定在县城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时间:

2019年10月20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广北路宏远小区、工商局口至桥北路世纪城十字口;

广邯街火车站口至协和医院十字口;

教育西街铁路桥下至教育东街全线。

三、限行措施

(一)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及外地车辆)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上路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在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

寿阳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高峰时段。具体时段为:7:30--9:00;17:30—19:00。

二、限行区域

南外环(不含)以北、北外环(不含)以南;校园路(含)以东、滨阳路(不含)以西城区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按车牌尾号实行对应日期尾号限行,即1、11、21、31号限行车牌尾号为1的车辆,2、12、22号限行车牌尾号为2的车辆,以此类推。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限行的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特种勤务车、保险勘察车等标志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

4、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

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

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以上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限行!各市限行时间,区域,措施超全汇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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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整理自太原本地宝、各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