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利益的驱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吞、侵占、骗取征地补偿款,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身为永州市宁远县原冷水镇金钩挂村网格支部书记的骆某成,被贪婪和欲望“俘获”,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和权力为村民办实事,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里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据为己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征地补偿发放情况信息被隐匿 失踪的征地补偿款(1)

事情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2020年6月,宁远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信,反映原冷水镇金钩挂村网格支部书记骆某成涉嫌侵吞群众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宁远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卢海波:接到线索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为土地征收涉及到村民利益,涉嫌犯罪的可能性大、可查性强,随即成立调查组。

调查组了解到,2012年,县政府决定在冷水镇金钩挂村修建水库,并成立了金钩挂水库工程指挥部,根据需要对库区内的一些土地进行了征收。其中,征收村民个人土地的补偿款都打入村民的个人账户,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则打入到村民代表个人账户中。

宁远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王增广:2016年7月,金钩挂村还有一部分村民集体零散的土地补偿款要下发,当时的村支书骆某成在指挥部协助临时性工作,指挥部决定将最后一笔征地补偿款打入骆某成个人账户,再由他发放给群众。

群众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确实已转到了骆某成的银行卡里。那大家是否拿到了这笔钱呢?调查组决定对群众进行全面走访调查。

调查中,村民们反映,根本没有领到过这笔土地补偿款。随后,调查人员从冷水镇财政所调取了金钩挂村土地补偿款分配和使用方案。但有村民表示,村民代表签名栏上的签名并不是本人签名。调查人员又调取了骆某成的银行卡转账记录,从中发现,从2017年11月开始,骆某成就将征地补偿款多次取出,但是他并没有将这些钱发放给村民。

宁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胜:综合前期的调查情况,我们分析研判,骆某成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调查组按程序报批后,对骆某成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宁远县财政局将金钩挂村集体部分零散的土地补偿款27.8万元拨付到骆某成个人账户后,他见没有一个村民来询问这笔补偿款,贪婪的心便开始蠢蠢欲动,萌生了将这笔钱据为己有的想法。从2017年11月开始,骆某成陆陆续续将这笔钱取出用于建房和购买保险等开支。2020年4月,村里对土地补偿款进行清算时,仍然没人问起这笔补偿款,于是骆某成便继续隐瞒了这笔补偿款。

本以为能瞒天过海,却不料翻了船。查清了骆某成的违纪事实后,宁远县纪委监委给予骆某成开除党籍处分。因贪污罪,骆某成被宁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宁远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卢海波:骆某成在金钩挂村修建水库工作中做了很多事,得到全村村民的拥戴,但他最终被贪婪的欲望打败。基层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纪律、懂得规矩,要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更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更加自觉地增强党性修养,筑牢遵守法纪的思想堤坝。

案件查处后,宁远县纪委监委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镜、以案为戒,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同时,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整治,做到征地拆迁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力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湖南电台《清风侠在路上》

记者:钟林

通讯员:单明海、刘鹏

主播:晨光 监制: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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