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大势将至
你都学会了吗?
此前,上海因有人不愿给垃圾分类
甚至出现过掏钱请人处理垃圾的奇葩新闻
如果有人掏两万元请你处理一批垃圾
你会愿意吗?
可如果是这样的垃圾
建议你还是三思而行!
财迷心窍,男子接单处置“特殊垃圾”
老罗是云南人,文化程度不高,一直在四川打工。2019年3月,他花9000元买了一辆二手货车,经常通过手机微信里的各种“建材群”找业务,给工地运输建材或者运输货物。
一天,老罗的朋友贺羽给老罗介绍了一桩生意——处理庙山镇的一批垃圾。第二天,老罗便按着贺羽给的地址找到了需要倒垃圾的钱永。钱永告诉老罗,这里之前有一家公司倒闭了,留下了不少东西,需要把几间门市里的东西全部运走,至于运到哪儿去,钱永让老罗“自己看着办”。
这些“垃圾”稍微走近一点会闻到明显刺鼻的气味,老罗看到,一间房里横七竖八的麻袋上散落着黑色的粉末,麻袋上有“活性炭”几个红色大字,一间房里随意堆放了些白色、蓝色大塑料桶,有的塑料桶里面有白色的液体,有的装着黑色的粘浆,一个纸箱上印着“高浓度塑料通用色母料”的字样。另一间房里则堆放了半人高的、已经锈迹斑斑的铁皮桶,里面装的是黑色的不知名液体,大铁桶上的字也已经模糊认不清,角落里还有一些深色的瓶瓶罐罐。遗落在地上的信笺纸上赫然写着“公司化工部”的字样。
通过这些罐子、铁通和刺鼻气味,有着拉货经验的老罗凭直觉认为这批垃圾不简单。“上次倒点建材垃圾都被罚了3400元,这批垃圾如果拉去随地倒了,被抓到可能罚得还要更多。有风险,不划算!”
于是,老罗找到钱永说了难处,谁知钱永立即答应老罗,运一车算1300元的运费和处置费。老罗心中一盘算,全部运走大概有2万元左右的收入,可以偿还之前欠下的贷款,就答应了钱永。
随后,老罗在微信上询问了同一个微信“装修群”里的简阳人小付,哪里倒垃圾查得不太严,小付立即表示,自己老家那边是天府机场建设的拆迁范围,周边没什么人,就算遇上人了,也大多是认识的。“只要给够路费,自己可以带路!”
第二天,小付骑着自己的电动摩托车,带着老罗一同来到了简阳付家沟,老罗为了搬货方便,还请来了自己的表弟作为帮手。当货车开到一条河流附近时,老罗前后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家,他赶紧停了车。
有了小付打包票,老罗和他表弟胆子就大了不少,连着5天,总共运了15车,前前后后把运过来的垃圾,倒在付家沟和邻村的路边、无人的山上、竹林里、拆迁的房屋上。有的盖子在倒的过程中掉了,罐中的液体流了出来,浸湿了周围的土地,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
老罗和表弟还费劲在旁边山坡上砍了些柏树枝来掩盖刺鼻的味道。铁皮桶里流出的黑色液汇聚在一个坑里,形成了一块黑色的小水塘,老罗希望这些水赶紧浸到泥巴里,他和表弟从车上拿下事先准备好的一大块帆布,足足有20米长,盖在了那块已经被污染的土地上,他以为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
部门查处,倒垃圾倒成罪犯悔不当初
简阳生态环境局接到石盘镇政府反映,付家沟及刘村有大量人为倾倒的固体废物。经过调查,石盘镇付家村有4处、刘村有2处倾倒点,总量约50吨,大部分位于较为偏僻的地方,周边无人居住,初步判定废弃物为危险废物。
为避免危险废物进一步污染环境,简阳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公安局、石盘镇政府等成立专案组采取应急措施。通过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采样鉴定,倾倒的废弃物大部分为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色母、树脂、硼酸等化学物质。为防止二次污染,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危险废物进行了转运,其中危险废物约56.6吨,沾染土壤38吨。
老罗转运、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本案中,钱永明知老罗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却委托老罗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
老罗为了2万元的运费,触犯了法律,他心中充满了悔恨…
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魏强
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污染环境”案件
相关的案涉人员也为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比如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还有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等等
本案中,老罗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却违法倾倒危险废物超过三吨
因此,可以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罗的经历可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不仅如此,乱倒危险废物
还有可能承担下列诸多法律后果!
不仅危险废物产生者要接受罚款,无证处置危险废物也要接受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法》第七十七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将危险废物交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者单位处置的为共同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然而,还有很多人并不清楚
到底该如何处理危险废物
甚至不明白什么是危险废物
生活中常见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危险性,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常见的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有:废碱液及碱渣、废酸、酸泥、酸渣;常见的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废电路板等;
- 常见的具有易燃性的危险废物有: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溢出废油或乳剂、废石蜡和润滑油;
- 常见的具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有: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含爆炸品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炭、TNT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
- 常见的具有感染性的危险废物有: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回收和处置的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像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
家庭生活中有没有危险废物存在?
应该怎样安全处理?
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均存在危险特性,属于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家庭危险废物就是指个人产生的危险废物,这些可以通过垃圾分类投放,投放进有害垃圾。
为预防环境污染犯罪,要从源头抓起,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企业要加大自查力度,特别是一些化工、电镀类企业尤其需要重视企业自查,通过三个方面做好环境污染预防:
一是加强环保安全教育,开展员工培训,企业内部自上而下绝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二是及时更新设备、改进生产技术,推行绿色生产。通过采用绿色清洁技术,从源头上避免涉及污染环境犯罪的可能,实现绿水青山的保护与企业的发展并驾齐驱。
三是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前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企业环境自查的制度化建设,有利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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