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二巡视组于201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对上海市进行了巡视,并于10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上海市第5轮巡视公告?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上海市第5轮巡视公告(上海巡视整改4大方面16项问题)

上海市第5轮巡视公告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二巡视组于201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对上海市进行了巡视,并于10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上海市委高度重视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韩正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应勇同志任副组长。先后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和5次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

逐条细化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制订《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对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该查处的认真查处,应诫勉、教育的严肃诫勉、教育。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市委常委每年对自身“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一并汇报个人廉洁自律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2014年共追究10起。

健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纪检机关同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等的协调配合。

在现有6个市委巡视组的基础上,增设4个专项巡视组,增加35名编制,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力量。

(二)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建立查办重大复杂案件专案工作机制。2014年,市纪委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97件;新立案件32件,同比上升256.6%。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522件,同比上升320.8%。

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内设机构进行新的调整,调整后共有执纪监督部门13个,占机构总数的68.4%;人员编制117名,占编制总数的62.9%。

开展第二轮议事协调机构规范清理,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数量由原来的146个减少为13个,区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数量由原来的1217个减少为159个。

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追责倒查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4年,全市共对党政干部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监管不力等问题实施问责24起,其中免职1人,停职检查1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9人。

加强对拟提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全面审核,做到“逢提必审”。对反映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问题或在干部拟提任期间收到情况反映,由市委组织部结合考察情况综合了解;对有些问题不能马上查清的,如果有重大疑点,明确提出慎用、缓用、不宜使用等建议。

(三)关于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

(四)关于文广系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整改责任主体为新成立的文广集团。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送的信访材料。对文广系统历年投资进行全面清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集团及下属各单位2011至2014年度所有投资行为、股权变动行为进行自查。

(五)关于个别领域和部门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

开展医疗药械购销、医疗机构接受赞助、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涉及“医药回扣”的27件信件中,17件已基本完成查办工作,10件正加紧查办。

(六)关于有的地方存在基层干部“小官贪腐”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2014年,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2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贪污贿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149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及以下130人。

严肃查处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卫建忠等人在公有房产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七)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量大及群众对某些方面司法不公现象反映多、意见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创新信访办理机制,积极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开展远程网络视频接访,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申诉。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公开听证等工作,有效推动矛盾及时就地解决。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不漏一号、不漏一车”的工作要求,对上一阶段未清理的“小号牌”全部予以收回或更换普通社会牌照。

明确单位小食堂只提供工作餐。责令个别单位对小食堂高标准宴请问题进行整改。建立纪检机关与税务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从酒店等餐饮场所随机抽取消费发票,重点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消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市纪委公开曝光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孙福庆(正局级)公款吃喝等20起典型案例。

(九)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市委文件数量同比下降7.14%,市委办公厅文件数量同比下降10.26%。同时,大力推进文件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传输,进一步扩大网上发放和阅看范围。

从严审核把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

(十)关于一些权力部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为依托,认真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对群众诉求处理效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十一)关于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市委常委会议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保证与会人员有充足时间调研思考。常委会议决定问题应充分审议讨论,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十二)关于有的部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限期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如当年需提任干部的,必须在超额完成本年度额度后才能提任。目前,65家单位已全部撤销违规设置的处长助理、副总经济师等编制名称之外职务,并免去相关人员所任职务。

(十三)关于个别部门突击提拔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突击交流提拔的干部逐一甄别处理。对主要责任人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开展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废止处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年龄一刀切规定,对破格提拔的处级干部没有进行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进行补报告,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再重新任命。

(十四)关于领导干部退休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清理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对前期明确不再兼职的271名干部,要求相关单位抓紧办理免职、辞职手续。

(十五)关于对个别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孙联生,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松江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万曾炜等4名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开展倒查。

(十六)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信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市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已审核干部793人,计划2015年3月全部完成。2014年,共对345名拟提任市管干部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比对,对104名市管干部、1705名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此外,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收到的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反映上海市管干部相关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查办。目前,市纪委已对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问题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问题线索有的已进入初核程序,有的将转立案调查,依纪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等。

对处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市纪委已进行集中梳理,对移交各区县、委办局纪委(纪检组)办理的,明确办理方式、办理节点等要求。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层干部贪腐及反映问题比较明确集中的线索,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同时,通过组成综合调查组等方式,着力在重点初核件上争取突破,努力提高查实率、增加立案数。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中央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021)64371448;邮政信箱:030-600(信封上注明“对上海市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uzhang@shjjjc.shanghai.gov.cn。

(全文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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