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我为群众办实事(1)

路北法院

近日,市民许女士将一面绣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忧”的锦旗送至路北法院河北路法庭,以表达对法庭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公正裁判的感谢之情。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我为群众办实事(2)

原告许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孩。许某就职于某大型国企,工作稳定。两个人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李某总是以许某有正式工作可以进行小额贷款、网络贷款为由,以许某名义多次申请贷款,借款后或者转借给他人使用,赚取利息差价,或者用于自己的生意周转。近两年,由于生意不景气,赔了钱,网贷逐渐不能按时偿还。这时候,网贷公司开始各种催债,电话不仅打给了许某,网贷公司的催款电话还打给了许某的亲戚朋友,甚至是孩子幼儿园的老师。许某不堪其扰,决定结束这段婚姻。2019年5月许某曾向路北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当时双方尚有和好可能,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

双方开始分居,且双方基本不联系与沟通。分居期间,女儿随原告许某一起生活。现原告再次提起离婚,但就在这时候,李某却玩起了失踪,整个人甚至连同李某的父母一夜之间搬家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工作人员按照许某提供的被告李某户籍地以及有可能居住的地址进行了多次邮寄与直接送达,终于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被告的父母,向他们送达了诉讼材料。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被告本人也迫于压力,到庭参加了诉讼,最后法院根据查明事实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随原告许某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因债务涉及第三人利益,本案中暂未处理。

法官寄语

近年来,网贷成为我们生活中常常出现的一个热门词语,很多月光族的年轻人开始尝试这种新型消费方式。借了网贷后不能及时偿还,或者向多个网贷公司借款最后无力偿还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因为夫妻一方网贷后无法偿还,致使两个人卖房、卖车最后导致离婚的案件比比皆是。该案也提醒广大民众,要理性消费,避免因还贷不及时而背负债务。同时要珍惜夫妻感情,维护家庭稳定。

高新法院

近日,高新法院收到了两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和“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民事审判庭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我为群众办实事(3)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我为群众办实事(4)

原告董某与被告郭某婚后共同建造了三间平房。1992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经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后双方复婚,2007年上述房屋被拆迁置换了两套房产。现双方再次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平改置换的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案件受理后,法官将案件转入调解程序,在“释法”的同时更注重“明理”,但因双方积怨已久,调解未能成功。最终,法庭审理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房产归原告所有。

锦旗上的标语不仅是对法官的赞扬,更体现了高新法院干警在司法办案中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今后,高新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迁西法院

近日,原告陈某某将一面书写有“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迁西法院,以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工作作风的充分认可和由衷的感谢。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我为群众办实事(5)

在原告陈某某诉被告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陈某某诉状中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采用电话联系及邮寄方式均无法送达。办案法官李志国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指派工作人员驱车前往被告罗某某日常经营的场所及日常居住地址进行送达,最终联系到被告罗某某,并通过耐心地与罗某沟通完成了送达。目前该案已经顺利审结,原、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

该案的成功化解彰显了迁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古冶法院

近日,当事人张某某来到古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上一面写有“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了成功调解子女变更抚养关系和离婚后财产纠纷两起案件的调解员手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天收到两面锦旗 我为群众办实事(6)

张某某与赵某某2020年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事宜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婚生两女由二人分别抚养。由于本应由赵某某抚养的大女儿一直跟随母亲张某某生活,张某某于2021年4月来到古冶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受理后,诉讼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梁国恩对双方进行调解,充分考虑大女儿的意愿,建议两个女儿都跟随母亲生活,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此案调解成功。

两个月后,赵某某起诉到古冶法院,要求张某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梁国恩经与二人详细沟通了解到,二人离婚时约定,婚内共同购买的一套新商品房归张某某所有,原有旧房归赵某某所有。但因新商品房迟迟未能交房,张某某与两个女儿一直居住在原有旧房未搬离,也未将房产变更到赵某某个人名下。为了彻底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保障双方和孩子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调解员梁国恩再次对二人进行调解。最终,赵某某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张某某,由张某某支付给赵某某房款。至此,二人离婚后的纠纷彻底解决,双方都满意而归。

古冶法院始终秉承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宗旨,高度重视调解工作,这两起涉及婚姻家庭案件的快速、及时化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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