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缉毒题材连续剧
《破冰行动》热映
其实在禁毒战线上
不仅有英勇无畏的缉毒警察
还有明察秋毫的人民检察官
一直以来
厦门市检察机关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
持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
一起来看我们办理的
一些真实案件
希望警示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1、大麻是毒品!卖它就是犯罪!
2018年4月,陈某在旅游时获得了毒品大麻种子,随即带回暂住处种植。同年10月,陈某拿2克大麻赠送给好友杨某,后杨某将这2克大麻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卖给其微信好友林某。2018年11月7日,陈某又将一包净重11.82克的大麻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
经同安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贩卖毒品,不管是何类型,不论数量多少,均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大麻的种植需要经过政府批准且受严格管控,未经批准种植大麻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上衣口袋藏海洛因 被判刑一年
2018年1月31日,公安机关在黄某住处将其抓获,当场从其上衣内口袋缴获海洛因19.9克。经查,这些海洛因系黄某于2017年年底购买,用于本人吸食。
经同安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黄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
吸食毒品不仅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而且当购买、储存用于本人吸食的毒品达到一定数量时,还会构成犯罪,依法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吸食毒品,害人害己,远离毒品方是正途。
3、容留他人吸毒 同样是犯罪
2018年4月8日晚,冉某在其暂住处与朋友阿坤、王某、周某等人喝酒吃烤鱼。吃完烤鱼后,冉某容留阿坤、王某、周某等6人在该暂住处房间吸食冰毒。
经同安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冉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自己不参与吸毒,但是提供场所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创造条件的,达到相应人数,也会构成犯罪,依法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4、称“有助睡眠”引诱堂弟吸毒
堂哥被判刑一年
王某是李某堂哥,一日闲聊,李某说起晚上经常睡不着觉,王某竟以“吸食海洛因有助于睡眠”引诱李某,后两人一同购买海洛因,王某还教李某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海洛因。
经同安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王某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以金钱或者含有毒品的物质鼓动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以宣扬吸毒后的感受、示范吸毒方法劝说、授意、怂恿他人产生吸毒意图并进而吸毒的,均属于引诱、教唆他人吸毒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小 科 普
近年来毒品花样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伪装性和迷惑性。这几类新型毒品大家要提高警惕哦!
坚决对毒品说不!
厦门检察、同安检察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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