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如何使用?职工福利如何保障?怎么发福利不违规?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来Get√正确工会经费使用方式!
工会经费这么乱花,麻烦可就大了
近日,又有干部因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被通报,一起来看看——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党工委原委员、人武部原部长康跃俊在担任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大队长期间,用单位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计8748元;以虚列支出方式套取公款45.61万元,以收取工会经费名义违规向辖区单位收费89.3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支出;安排下属用公款购买加油卡,其中4万元用于发放福利,14万元用于送礼。今年3月,康跃俊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山东省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肥城市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会主席董强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滥发补贴问题。2017年2月,由董强提议,经该服务中心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从工会经费中以现金形式为职工按月发放伙食补贴款,截至2018年2月,共发放补贴款127500元。董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资溪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邓水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2月18日,资溪县民政局以雨具费名义给15名干职工发放福利1800元; 2015年2月10日,以现金形式补发16名干职工2008年至2014年度工会经费17960元;2016年3月15日以现金形式发放19名干职工2015年度工会经费3400元,以上共计23160元。邓水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馨提示
工会经费的使用有章可循,不能“任性”
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工会经费不仅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还将覆盖范围从逢年过节、会员生日,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了“八个不准”,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任何开支。
包括: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附:江苏职工福利标准
♥逢年过节时,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是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发放过节福利是否违规? 要做到“三看”
一看发放的主体是否特定。违规发放过节福利的主体都属于党内法规和国家行政纪律明确的特定范围,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个类别。
二看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机关、事业单位逢年过节向干部职工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是有依据的,也是应该的,但前提是资金必须从单位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列支。
实践中,很多单位在发放过节福利的时候,往往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存在挪用、套用单位正常工作经费发福利现象,个别单位甚至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理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这就把正常的职工福利异化和歪曲了。
三看发放的形式是否合规。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
转自: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