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电动自行车商品比较试验
样品涉及九号、小牛、小刀
爱玛、小鸟、雅迪、新日等
20款主流品牌和型号
结果显示
电动自行车整车中
仅8款获评星级以上
3款样品可被篡改车速
10款样品未通过一致性核验
比较试验结果
电气安全方面
7款样品未达到短路保护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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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路保护测试项目中,13款样品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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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测试项目中,10款随车销售的充电器在该指标上符合GB4706.1—2005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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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蓄电池过充电保护测试项目中,20款随车销售的锂离子蓄电池在该指标上符合GB/T36972—2018国家标准规定。
整车安全方面
3款样品可被篡改车速
01 车速限值测试项目
3款存在电子限速装置的样品可被篡改车速,解除限速后的最高车速超过了最高车速限值(25km/h);
1款样品在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未停止动力输出。
02 淋水涉水性能测试项目
17款样品在淋水涉水试验后,绝缘电阻值大于或等于GB17761—2018标准规定的1MΩ要求,防水性能和湿态下的绝缘性能较好。
03 防火性能测试项目
19款样品的相关部件达到GB17761—2018国家标准提出的防火性能要求,可降低车辆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在短路、过载等异常现象出现而发热起火时,能够延缓车辆火势的蔓延速度。
04 产品一致性核验
10款样品未通过一致性核验,主要体现在整车外观、尺寸存在一定改装、控制器或电池参数或型号规格与明示不符等。
05 整车锂离子电池放电性
电动自行车整车续航能力与蓄电池的放电性能息息相关。测试结果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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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款样品蓄电池的有效工作时间低于蓄电池的标称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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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款样品蓄电池大电流放电的有效工作时间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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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样品在高温环境下蓄电池的有效工作时间较低。
12款样品不予评星
涉及“绿源”“台铃”“永久”等
综合比较试验各方面情况,20款样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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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五星钻豹2个品牌的样品综合表现优秀,获评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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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小刀2个品牌的样品综合表现良好,获评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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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小鸟、雅迪3个品牌的样品综合表现不错,获评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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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为新日的样品获评二星。
电动自行车样品星级评价情况一览表
数据来源:广东省消委会(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测试样品负责)
12款样品,存在个别指标未达到测试标准要求或一致性核验未通过的情形,不予评星,如本次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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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源”牌TDT2109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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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途”牌TDT224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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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铃”牌TDT5260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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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铃”牌TDT611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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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鳯凰”牌TDN101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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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鋒鳥”牌TDT402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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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顶”牌TDT088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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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威”牌TDT007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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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牌TDT17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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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仕”牌TDT088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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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牌TDT102Z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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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鸽”牌TDT123Z型号
消费提示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认准并核查CCC认证标志信息,对照合格证上的车辆简图和各项信息,核验实物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防止货不对板。
不盲目追求大功率和高车速,以保证电池正常使用寿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根据需求合理选择供电蓄电池类型及车型,铅酸蓄电池寿命短、重量大、价格相对便宜、安全性高,锂电池寿命长、重量轻、价格高,安全性比铅酸蓄电池稍低。
注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主动索取发票等购买凭证,发现问题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或向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消费者遇到经销商非法改装或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经销商的主要非法改装或拼装行为体现在非整车销售,搭售非原厂充电器、电池等,这些充电器和电池未经过严格的试验验证,技术参数不匹配,容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李青山 陈晓莹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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