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汉苑犯制造、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彭立犯制造、运输毒品罪……”
庭审现场
2019年6月18日,随着审判长法槌的落下,由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汉苑、彭立等为首的20人制造、运输毒品案得到法院判决。法院依法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黄汉苑等20人制毒团伙三次共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750余千克,公安机关另现场缴获580余千克氯胺酮固液混合物。黄汉苑、彭立、刘波、陈业薄、卢远平等5名被告人因犯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利欲熏心四处寻买制毒原料黄汉苑与彭立系小学同学,两人都是广东惠州人。彭立因赌博欠黄汉苑高利贷未还,2016年7月,黄汉苑邀彭立合谋去外省制造“K粉”,两人一拍即合。
彭立因与湖南人刘波熟识,便安排他去物色制毒地点,刘波则联系了在广东打工的湖南老乡陈业薄,并告知其制毒地点需具备的条件。
陈业薄随即想到了自己老家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金水村的金石铜矿工棚,企图租赁用于制毒。彭立、刘波、陈业薄及卢远平,从广东惠州到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石铜矿工棚进行实地考察,选中该处作为制造毒品的场地。
陈业薄于是与金水村原村主任陈焱林联系,商议租赁此处作为制毒窝点。黄汉苑、陈业薄等人对陈焱林许以高额报酬,他的是非观和良知逐渐沦丧,最终答应了。
随后,陈焱林对金石铜矿工棚的水电设备进行安装,并答应为该团伙看护场地、清理生产痕迹,后来甚至安排村民为制毒人员做饭、望风,已然成为了黄汉苑等人的帮凶。自此,一个深处于美丽山城之下的小山沟,成了源源不断制造并向社会输送毒品的窝点。
一个以黄汉苑、彭立等人为首的20人制毒团伙的罪恶行径,由此拉开序幕。该制毒团伙选定制毒窝点后,黄汉苑等人筹集资金,开始四处寻买制毒原料,组织人员制造“K粉”。
承办检察官介绍,黄汉苑安排彭立去购买毒品“料头”(盐酸羟亚氨),彭立联系了刘波和被告人邱淡鹏、彭俊峰、古文亦,刘波又联系了被告人王能远、张正纯,在高利诱惑下,7人从惠州市出发,被告人江衣斌和蒋绪鸿、杨晓武(均另案处理)3人同时从城步县出发,到景德镇与刘波等人汇合后,一起辗转安徽、山东、湖北武汉寻买“料头”。
2016年7月30日,彭立、刘波等在湖北咸宁购买到21包“料头”后,由王能远、张正纯驾驶一辆奔驰商务车负责运送,刘波、江衣斌等人驾驶另外两辆车交替行驶,在奔驰商务车前后探路。
“料头”运到制毒现场后,由陈焱林负责卸货,陈业薄则到城步县城接制毒人员。在制毒现场,“师傅”黄玉强、朱建勇(均另案处理)指挥制毒人员彭俊峰、古文亦和被告人陈金海、王永志按照制造“K粉”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两天共制造出“K粉”约150千克。
2016年8月3日晚10时许,陈业薄安排王能远、张正纯开车运送“K粉”去广东惠州,刘波、江衣斌各开一辆车一前一后负责探路,当三辆车行驶至湖南与广东交界路段时突遇路检,刘波立即打电话通知张正纯,让张正纯先将车内的“K粉”丢在路边,并在原地看守,接着又通知王能远开车过了收费站再调头上高速到丢“K粉”的马路对面,刘波、张正纯提着“K粉”横穿马路将毒品放到王能远驾驶的车上,然后再绕道运到惠州。在该团伙的周密组织下,第一次制贩毒活动秘密完成。
庭审中,运输毒品原料、毒品成品人员的定性和主观明知成为庭审辩论的焦点问题,检察官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首先立足犯罪构成的角度从违法性明知和社会危害性认识等方面对参与运输毒品原料和毒品成品人员的主观明知进行了针对性的举证和阐述,其次用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和理论对此类人员的定性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证,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全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法网恢恢制毒团伙终覆灭自2016年7月至11月,以黄汉苑、彭立、刘波等为首的制毒团伙共制毒三次,前两次共制造出毒品氯胺酮145千克。然而,该团伙没有收手,而是再次谋划实施更大规模的制毒。2016年11月,黄汉苑等人组织购买制毒原料的金额达到400余万元,参与制毒的人数也达到了20余人。
在黄汉苑等人肆无忌惮地实施制毒行为时,邵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湖南省公安厅总队转来线索:有一惠州籍制毒团伙同湖南籍男子刘某、彭某等人预谋在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一带进行制造毒品氯胺酮,该团伙已经将制毒设备运抵邵阳,制毒工人也已出发赶往邵阳,制毒原料也在运输途中。
获知线索后,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在市公安机关的安排、配合下紧密布控,现场抓获4名制毒人员,后该案其余被告人相继落网。公安机关在制毒现场查获了氯胺酮605.44千克,氯胺酮固液混合物581.18千克。
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2016年11月22日,办案检察官赶到金水村制毒现场,提前介入侦查。检察官与市、县两级公安民警一起开协调会,确定了侦查思路和工作步骤并全程参与、指导取证。
现场取证工作完成后,在此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检察官多次参加侦查工作协调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证人证言的收集、物证的保管和送检、同步录音录像、案卷的整理装订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使得整个侦查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面对只有7天的审查逮捕期限、20名犯罪嫌疑人关押在5个县、共有20多册案卷材料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夜以继日审查一摞摞案卷材料,短时间内完成各项审查逮捕工作,全程都在高速、高效、高能的状态下完成,最后顺利作出逮捕决定,并提出多项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为案件的继续侦查和提起公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邵阳市检察院先后多次进行案情研讨,分析、论证各被告人的行为定性、主从犯认定、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等疑难问题。案件承办检察官逐一核查该案物证、书证,数次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对瑕疵证据进行补正,固定、补充相关证据,确保该案不出现一份瑕疵证据、非法证据,多次、逐一讯问该案20名被告人,保障了各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将该案办成铁案。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毒品数量巨大、涉案人员众多,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前后历时6个月之久。2017年10月25日,邵阳市检察院将该案20名被告人以制造、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多次与邵阳市中级法院沟通、协调,召开庭前会议,认真听取了20名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
承办检察官非常注重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如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关押在同一监房,及时提出后进行了分开羁押;如多名犯罪嫌疑人提出要委托律师,及时通知其家属为其委托了律师;如犯罪嫌疑人邱淡鹏出现翻供并称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及时审查了同步录音录像,排除了刑讯逼供的情形;如彭立提出被刑讯逼供,经核实相关证据,发现确实存在轻微的威胁情形,对此,除了检察机关讯问外还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进行综合性讯问,在前后一致的情况下确保彭立的供述没有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控辩双方对案件程序问题、部分实体问题交换了意见,以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2018年4月24日,邵阳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案庭审持续了三日之久。2019年6月18日,经过公开宣判,
最终黄汉苑、彭立、刘波、陈业薄、卢远平等5名被告人因犯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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