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集中警力对城区范围内乱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车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停车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1)

上午9点30分,执勤民警在梅州大道、金利来大街、金南路等地巡查时,发现大部分摩托车、电单车都能按规定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但也有少部分市民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未设置停车位的马路边上。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2)

汽车停车位也是停车位,为什么我的摩托车放在停车位上你要拖走?”在沿江半岛大道,市民对执勤民警拖移乱停乱放车辆行为表示不满。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3)

面对此情况,执勤民警解释道:“先生,汽车停车位有汽车停车位的规划,在这旁边也规划有摩托车停车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公共道路停放时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内,并按照标识方向有序停放,否则交警部门将对其以乱停乱放进行拖移处罚。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4)

其实不难发现,一些市民为贪图方便,将自家车辆直接停放在汽车公共停车位甚至斑马线上,严重阻碍了群众的出行。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5)

面对此情况,执勤民警立刻提醒物业,让他们通知业主将车停放好,而对驾驶人不在现场且联系不上的摩托车、电动车则进行拖移处理。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6)

这些被拖移的车辆,如果是有牌照的,可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到扶大交警支队违法大队接受处理后取回,如果还未上牌的,则需带上机动车购买发票、登记证、身份证。”梅州市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江北中队民警说道。

交通部门摩托车整治(勿以恶小而为之)(7)

本次整治行动当天共拖移机动车17辆,劝导驾驶人按规定停放摩托车11辆,下一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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