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视频,是1818黄金眼接到杨女士反映,她带两岁的女儿去游泳,孩子在泳池内拉了肚子。她承认自己有责任,但游泳馆提出赔偿2100块钱,或者扣除20节课,她想再商量下。游泳馆的意思是,220平方的泳池全部换水、加热,再加上停业两天,损失很大,已经没得商量了。
我说一下我的看法,首先杨女士家宝宝没有按照游泳馆规定,三岁以下孩子下水穿防水纸尿裤,如果你按规定穿了,商家很有可能不需要你赔偿
其次,商家让你赔偿2100元钱,多吗?你向1818黄金眼反应,是要给商家做宣传吗?我们简单算一笔账,游泳池水被污染了,尤其是拉肚子,肯定有病菌,那水用不了,还要清洗,消毒,重新灌水,加热,这些都需要时间,那么店面就需要停业,而且小孩子游泳都需要提前预约,那就导致很多预约的需要取消,这些费用不止2100吧
最后,首先你自己有错在先,商家已经做出最大让步,人家只计算了可以遇见的损失,只让你承担一半,你就积极赔偿就可以了,何必还要找1818黄金眼报道呢
还要为商家点个赞,祝他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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