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两年,虽然从未“见过面”,但感情与日俱增,金钱支出也不少,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网恋半年被骗4万元?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网恋半年被骗4万元(网恋两年没见过面)

网恋半年被骗4万元

恋爱两年“没见过”?已婚妈妈骗走他15万!

相恋两年,虽然从未“见过面”,但感情与日俱增,金钱支出也不少。

恍然大悟被骗时,钱已付出了十几万,后面才知道,身份是假的!单身是假的!出车祸是假的!做生意是假的!哥哥、妈妈、闺蜜都是假的!

看看法院怎么判!↓

案 情 简 介

袁某与刘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相识,袁某用捡来的身份证,找的美女网图,塑造了“李某”的身份,经过一段时间的网聊,二人确认了恋人关系。

恋爱期间,刘某对袁某提出的要求都尽量满足,袁某要钱,刘某就爽快转账。但刘某称两人从未“见过面”,每每提到视频聊天或者见面,“女友李某”总是找借口推诿,最后他只见过几回“李某的闺蜜”,却没想到,这位“闺蜜”就是与他“恋爱”的袁某本人。除此之外,袁某还一人分饰多角,以“李某哥哥”“李某母亲”的身份,通过微信与刘某联系,既为“李某”的身份作掩护,也为屡屡向刘某要钱圆谎。

实际上,“戏精”袁某早已结婚多年,生育的三个小孩都已上学。刘某对此全然不知,还以为拥有了甜甜的恋爱,满心憧憬着二人结婚的事情。

然而,纸终究还是包不住火。不可能跟刘某结婚的袁某,以不想结婚为由提出了分手。冷静下来的刘某也逐渐发现了种种可疑之处,经过一番调查,意识到了被骗之后,刘某最终选择了报警。

经 审 理 查 明

2018年5月,被告人袁某通过网络与被害人刘某相识,袁某用虚假的“李某”的身份与被害人刘某发展为恋人关系,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期间,袁某以“李某”“李某的哥哥”“李某的母亲”的名义与刘某在微信上聊天骗取刘某的信任,而后以恋人身份、受伤住院、开服装店等各种名义骗取刘某的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150244.72元,其诈骗款均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

裁 判 结 果

章贡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袁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决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其向被害人刘某退赔人民币150244.72元。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恋骗局无孔不入,平常以为是网上的段子,万万没想到,真实案例就发生在身边,诈骗套路千变万化。

谈个恋爱也可能遇到感情骗子,特别是这种不见面就谈钱的,务必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谨防“甜蜜”陷阱!

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