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情况

2019年12月,天津海事局PSCO对靠泊在天津港某码头的马绍尔籍船舶实施PSC检查。检查时发现该轮主机操作平台上没有配备手提式灭火器,经测量该平台与最近的灭火器距离远远大于公约规定的步行距离10米,与公约要求相矛盾。后PSCO与该船验船师沟通,验船师也确认该轮应该补加灭火器。

缺陷描述如下:

THE ARRANGEMENTS FOR 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 DO NOT COMPLY WITH THE SOLAS REQUIREMENTS,THE WALKING DISTANCE FROM POINTS ON THE MANOEUVRE PLATFORM AND THE HIGH PRESSURE PUMP PLATFORM OF THE MAIN ENGINE TO THE NEAREST PORTABLE EXTINGUISHERS EXCEED 10M.

处理意见:17

相关照片如下

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表口诀,PSC典型案例A类机器处所内灭火器布置不符合要求(1)

主机平台

二、公约依据

SOLAS/CII-2/R10.5:

在每一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内,应设有每具容量至少45l的经认可的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其目足以使泡沫或等效物能射到燃油和润滑油压力系统、传动装置和其他有失火危险的任何部分。此外还应设有足够数量的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或等效灭火器,其布置应使该处所内任何一点到达1具灭火器步行距离不大于10m,且每一个这样的处所至少设有2具这样的灭火器。对于货船,设有内燃机的较小处所,主管机关可以考虑放宽此项要求。

由于A类机器处所本身就具有很高的火灾风险,所以灭火设施的布置和有效性就显得十分重要,综合考虑船舶的整体状况,检查员给了17开航前纠正的行动代码。

三、点评及建议

在本案例中该轮的缺陷从船舶建造就已经存在了,此类缺陷的产生大部分原因是由于船舶建造设计,和在建造过程中相关验船机构未能严格执行公约要求所导致。通过本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各大船级社的注意,杜绝此类缺陷的再次发生。

在这里,也提醒各位船员和验船师在检查该处所灭火器布置时,应严格按照公约要求开展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公约中10m的距离是步行距离,而不是直线距离,体现了公约要求的实用性和严谨性。

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表口诀,PSC典型案例A类机器处所内灭火器布置不符合要求(2)

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表口诀,PSC典型案例A类机器处所内灭火器布置不符合要求(3)

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表口诀,PSC典型案例A类机器处所内灭火器布置不符合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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