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人人自危。
文|朱朱
“(蒂佳婷)没有再做了,最近这些韩国品牌官司不少。”
“其他韩国品牌也在减量。”
化妆品店老板们对这些韩妆品牌避之不及,并非毫无根据。近期,青眼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蒂佳婷品牌母公司海飞安妃有限公司(HAVE&BECo,Ltd,下称海飞安妃)关联的文书达到69件。经青眼梳理,海飞安妃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把近60家化妆品店告上了法庭,17家店败诉,最高赔偿额达到5万元。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19日15时截图)
无独有偶,去年有媒体曝出纳益其尔(自然乐园母公司)也状告了大批化妆品店。从自然乐园到蒂佳婷,韩妆品牌们为什么都和化妆品店“杠”起来了?
近60家化妆品店被告 最高赔偿5万元
“吃火锅都不会脱妆的BB霜”,看到这句广告语,但凡熟悉韩妆的人脑海中不免会浮现出蒂佳婷的银管BB霜。2005年,韩国化妆品品牌蒂佳婷以一款集护肤、底妆、遮瑕等多效合一的BB霜产品迅速打开了市场,旗下的BB霜、素颜霜、“药丸面膜”等产品也一度风靡中国代购圈,受到国内消费者追捧。得益于此,品牌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后也受到渠道商和消费者的青睐,并于2019年双11跻身天猫亿元俱乐部。
不仅如此,蒂佳婷出色的市场表现很快也引起了国际化妆品巨头的注意,去年,雅诗兰黛斥巨资收购蒂佳婷母公司,并预计蒂佳婷当年的销售额可达到5亿美元。
然而,随着品牌在中国市场声量扩大,借品牌“出位”的乱象也有不少,蒂佳婷也开始重视起对品牌形象与声誉的维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以来,蒂佳婷母公司海飞安妃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了近60家化妆品店,部分网店所关联的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主体公司也成为起诉对象。
青眼梳理发现,除了海飞安妃主动撤诉的约40起,其余已经做出判决的案件基本都是以海飞安妃胜诉,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以及赔偿海飞安妃经济损失而告终。其中,最高的需赔偿海飞安妃5万元,最少的也需8000元。同时从下图可以看出,败诉的化妆品经营单位多分布在深圳且以网上渠道为主。
两大韩妆品牌拿化妆品店“开刀”
事实上,蒂佳婷不是第一个起诉化妆品店的韩妆品牌。据公开报道,去年纳益其尔(自然乐园母公司)起诉了60多家化妆品店,一时间店老板们人人自危。今日,青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纳益其尔”进行搜索,显示有879篇文书,首当其冲的便是纳益其尔与化妆品店关于商标侵权的纠纷,这其中也不乏像娇兰佳人、金梦妆等知名化妆品连锁。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19日15时截图)
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海飞安妃和纳益其尔都主动撤诉了多起案件。例如,在海飞安妃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颜德庭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海飞安妃就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内江市东兴区娇兰佳人化妆品经营部、广州娇兰佳人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也显示双方达成和解向法院申请撤诉。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19日15时截图)
不过,对于主动撤诉,除了是因为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是原告方没有十足的把握。被告一方如果答辩在理,证据有力,原告就可能在庭审结束后提出撤诉申请。“因为庭审完成后,法官还要时间做调查后才能裁决。”
在海飞安妃的另一起案件中,其就以需补充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19日19时截图)
同时青眼发现,蒂佳婷与自然乐园起诉对象的侧重点也有不同。自然乐园基本是以化妆品实体店为主,蒂佳婷则集中于1688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上的贸易商,以及淘系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的网店经营者。对此,某化妆品店老板告诉青眼,“网店大部分不是上海焕碧(系海飞安妃旗下公司)的”,并且,由于其他网店货品价格低、真伪难辨,所以蒂佳婷才会进行维权。
海飞安妃与张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也证实了上述店老板的说法。据判决书显示,张俊是会员名为“娜娜女友”店铺的实际经营者,其店内销售的一款“韩国正品Dr.Jart 蒂佳婷药丸面膜蓝色绿色舒缓镇定保湿补水面膜”的商品,价格为50.96元。海飞安妃确认涉案被控侵权商品非其生产或授权生产。
最终,法院判定张俊的行为侵犯了海飞安妃涉案商标专用权,并赔偿海飞安妃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30000元。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19日15时截图)
诚然,品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情合理,但对于韩妆品牌相继出手,一杆子打死所有化妆品店的做法,也令店老板们费解,开始对这些韩妆品牌“绕着走”。“(蒂佳婷)没有再做了,最近这些韩国品牌官司不少”“蒂佳婷之前有,现在下架了”……
那么为何偏偏是这些韩妆品牌与本土化妆品店过不去呢?
为何总是韩妆品牌?
渠道管控不严,与代理商纠葛不清成为韩妆品牌在中国市场的通病。
据了解,蒂佳婷母公司海飞安妃2013年进入中国时,在上海成立了焕碧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负责品牌在丝芙兰门店、百货专柜以及线上天猫的运营。正如前文所述,此次状告的目标多以网店为主,而从判决书来看,很多企业未举证证明涉案侵权商品是其合法取得。由于货品来源难辨,会对品牌形象和声誉造成影响,这些贸易商以低价出售也触动了品牌方的利益。所以,海飞安妃才会与之对簿公堂。
纳益其尔与海飞安妃的情况有相似,但也有不同。据了解,韩国纳益其尔原本授权了韩国某代理公司负责中国业务,但该公司转而将中国代理授权给了一家中国公司,同时还开放给了其他多家中国公司。加之早期品牌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导致中文商标“自然乐园”被他人抢注,并且对于市面上流窜的各类相似产品的管控也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纳益其尔才拿化妆品店“开刀”。
不过,青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发现,纳益其尔也曾因起诉对象错误,而被法院驳回申请。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19日18时截图)
同时,对于品牌方不去找代理商而直接起诉化妆品店的做法,店老板们也显得有些无奈。如果说自家产品并非从正规、合法途径获得而被起诉,那是自己理亏,但其中也有店老板是通过正规代理商进货,却反而吃了官司,这显然说不过去。
对化妆品经营者来说,身正何惧影子斜。但正如一位业内人士在“蒂佳婷事件”发生后所言,“凡是做非官方正规渠道产品的店家,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导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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