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先帝驾崩前留下两道圣旨,一是将大楚江山交于太子萧弄之手,二是将礼部尚书家的小姐沈素衣赐婚给如意茶楼的掌柜宋寓,婚期就定在新帝登基之后的翌月初八,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愿你一生不负光阴?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愿你一生不负光阴(我心悦你不问朝夕)

愿你一生不负光阴

01.

先帝驾崩前留下两道圣旨,一是将大楚江山交于太子萧弄之手,二是将礼部尚书家的小姐沈素衣赐婚给如意茶楼的掌柜宋寓,婚期就定在新帝登基之后的翌月初八。

这一日长安城柳绿花红、惠风和煦。自沈家到如意茶楼门前铺着波斯地毯、撒着碎花瓣,我从视角最好的屋顶后探出头啧啧感叹,真是太奢华了!

礼部尚书家的车队随着人群的欢呼声缓缓地驶入大家的视线,我跟着身边数条身影一起跳出去,落在新娘子的花轿外,干净利索地踢翻轿夫,抬着花轿就往回跑。

一群黑衣蒙面人敢在天子脚下劫亲,还是劫先帝赐婚的亲,在场人一瞬间都蒙了。等他们回过神来时,我们几个已经抬着花轿跑到了街头。

“把新娘子放下!别跑!”

拐出街角,忽而一阵清风扬起,伴着青草香气,有一白衣墨发的公子翩然落在我的眼前:“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你们这样,不道德。”

我都快穷得当裤子了,还和我讲道德?不存在的。

04.

行刺的黑衣人被赶来的侍卫拿下,萧弄也被抬回了他的寝宫,太医看过说伤口不深,上了药之后尊贵的皇帝陛下趴在榻上恶狠狠地捶床:“大胆刺客,你是哪条道上的?”

那人的遮脸布被扯下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小三?”

这是我哀夫帮里的弟兄,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在大理寺的天牢里打耗子吗!

小三恶狠狠地瞪着我,手指在萧弄和从变故发生起就一直安静得仿若木雕的宋寓身上来回指指点点:“有人这么秀恩爱,你都不杀,纪朝暮,你堕落了!我鄙视你!”

我不能说我喜欢看他们恩爱的样子,这说出来显得我的心脏脏的,于是,我只能继续保持一颗红心向萧弄,十分凛然道:“你不懂,我爱他,所以,我愿意成全他。只要看见他快乐,我就高兴了,又何必在乎他身边的人是谁?”

说完,我自己的后槽牙一酸,本来趴着的萧弄闻言一下子坐起来,触碰到龙臀上的伤疼得脸色煞白煞白的,活脱脱一白面团成精了,都这样也没能阻止他扑过来抱住我,激动地问道:“朝暮,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心上陡然蹿起一种酸涩的滋味,夹杂着几分不可探察的情绪。我望进他的眼,像是被蛊惑了一般,俯身抱住他:“自然是真的,陛下又高又帅又有钱,奴婢对陛下一见钟情。”

这一次这话大概只有一分假。

毕竟我是个颜控,他又长得帅。

而且,我是真的不想看到他出事,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

按照一开始我的计划,当沈素衣奉旨接“酩酊大醉”的宋寓回家时,会非常巧地撞见宋寓跟当今陛下你侬我侬抱在一起的画面0002。

沈素衣会当场崩溃,或翻白眼昏厥,或失心疯打人,多种选择总有一个能让他们和离。

但是,当沈素衣真的进到宫里时,本该和萧弄抱在一起的他相公现在变成了我。她的杏眼左右看了看,十分真诚地鼓掌祝福我们白头偕老之后,施施然地退场了,徒留下我和萧弄二人大眼瞪小眼。

察觉到场面有一丝尴尬,我善解人意地开了口:“我知道方才陛下说的话只是权宜之计,陛下且放心,奴婢不会告诉别人,您对宋公子……”

“朝暮。”萧弄打断我的话,目光漾出异样的温柔,“朕会对你负责,嫁给我吧!”

我:“……啥?”

萧弄真的是个戏精陛下,一开始追他爱的沈素衣,但当小三刺杀时我英勇无畏地向前,并发表了那一通大爱无垠、大道无疆的宣言之后,他顿悟了。

爱一个人成本太高,不仅要演戏还要费银子,选择爱自己的才经济实惠又环保。

而我,就是他最终选择的那个终极炮灰。

我觉得萧弄的脑回路不太正常,但我更为自己的处境深深担忧,一般像我这样的炮灰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深夜,一阵胡思乱想的我被萧弄笑嘻嘻地拉着。因为他的龙臀受到伤害,还要让我看到他温柔的脸,于是,我在下他在上,我用生命承受着他的重量。

“他们让朕发现爱,你让朕懂得爱。朝暮,朕要娶你当朕的皇后。”

我顿时有种炮灰女配转正的感动和惊喜,但在惊喜之余,我觉得他如果做个情感鸡汤文写手,那肯定能成为一个大神,分分钟通过写作赢得一座金山。

为了金山,我靠近他的耳边低语:“陛下,其实,我是来要你的命的。”

萧弄的眸子动了动,笑着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胸口处:“你就是朕的命。”

我被这句话冲击了,他的情话说得这么溜,实在太让我震惊了。

我捂着心口,强行把话题转过来:“其实,我说的是真的。”

萧弄把胳膊支起来,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我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默地感叹,颜控注定是要向帅哥低头的,这不丢人。

当今陛下要娶一个非官二代、非富二代的女子做皇后,这消息甫一传出去立马引起轩然大波。

萧弄是当年夺嫡的赢家,在雁城一役时打赢了当时很有人气的齐王萧让。萧弄坐上太子位,萧让则尸骨无存。

朝堂之上不乏当年齐王势力的余党,常年和支持萧弄的势力不对付。这一次两方人马却摒弃前嫌、携手并肩,齐齐反对萧弄娶我。

保皇派觉得萧弄娶我丢人,余党觉得斗败自家主子的人娶这么一个二流子,丢人。

所以说,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

但是,萧弄一意孤行,非要娶我,我私下里听人讨论说陛下可能脑子有病了,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自从大婚的旨意传下去之后,萧弄就以一副准夫君的架势和我腻在一起,完全忘记了他的小情人们——大明湖畔的宋寓夫妇。

腻得好好的,他会突然咬我一下或者掐我一下,更有甚者嗑着嗑着瓜子突然用瓜子皮扎我,然后问我:“疼吗?”

我眼睛里含满泪,委屈地点点头:“疼。”

萧弄笑得嘴巴快要咧到耳朵后:“怎么办,这么怕疼,等洞房花烛夜时,可怎么好?”

嘴角狠狠一抽之余,我捂住心口,觉得那里真的累到发疼。

05.

大概是我把对萧弄的深情演绎到穿透地心,所以当婚期定下来的时候,我心里有点儿高兴。

皇后每个月的俸禄可比哀夫帮接单子的酬劳多多了,我美滋滋的。

作为哀夫帮的第三任帮主,我要嫁人,那么这帮主自然是没得做了。

黄昏时分,我出宫去了趟大理寺,郑重其事地在一堆破烂和一窝老鼠的见证下,将帮主之位传给了小三:“希望你继承三代帮主志向,将哀夫帮发扬光大。对了,接任帮主时要交接任费三两银子。”

小三继续恶狠狠地瞪着我:“纪朝暮,你堕落到粪坑里了,我鄙视你!”

到底是年轻,他怎么会知道突然暴富能让人迷失方向、丧失节操。我慈祥地拍了拍他的肩,转身离开了大理寺。

我没急着回宫,而是去了如意茶楼喝茶。

宋寓做生意是一把好手,这茶楼开得到处都有分店,我也是很服气的。我转悠了一会儿,抬手打晕一个送茶的小二,将其拖到无人处扒下他的衣服换上,十分顺利地混进了后院。

宋寓出去采办茶叶了,院子里只有沈素衣一人在孤独地赏花。

我叹了口气:“师姐,苦海无涯,回头是岸,男人这东西能相信,我都能上树。”

沈素衣是上一任哀夫帮的帮主,一个立志将所有男人的心都捏在手中揉烂的“心理寡妇”。但,当她遇见宋寓后,远大志向就成了纸老虎。

她抛下所有跟那个姓宋的跑了,就连先帝赐婚让她做皇后的遗诏她都设法改了,我实在不理解,也气不过,就想来拆散他们。

正好萧弄也狂热地致力于拆散他们,我就接了他的单。

沈素衣闻声转过头来看我:“你就要嫁人了,这毒鸡汤没有说服力。”

我从里怀掏出一沓纸:“宋寓在没入长安城之前是小有名气的‘少女杀手,从江南到长安,生意一路做,情史一路留。目前,我已经知道有三个少女为他跳河,两个少女为他割腕的。还有,恭喜师姐,你‘喜当娘会不下六次,这宋寓可以啊,啧啧……”

这其实是枚生化武器,就算拆不散他俩,也能恶心沈素衣一阵,让她对他产生怀疑,进而大打出手,哈哈!

但是,我忘记了一件事她是沈素衣。

礼部尚书家的大小姐看着乖巧懂事,实则叛逆偏执。她当初看上了一个落魄的游侠,心甘情愿和他走天涯,最后被骗到山上当了贼匪的压寨夫人,九死一生才逃了出来,她对世界绝望,遂加入了哀夫帮。

当然,为了她爹的声誉,她是匿名加入的。

宋寓的愛让她看到了希望。

眼前的沈素衣温柔地笑了:“他是夏日的溪水,比月色还温柔。我知道相信他是错,但我宁愿在他的温柔中沉沦,溺死方休。”

我浑身一抖落荒而逃,再也不动歪心思拆散他们了。

转出这一条街,前面是一条小河,有人正站在河边,拿着前些日子西域进贡的水果喂王八。

“本来是怕你出来玩口渴,特意给你带的,结果你在如意茶楼待得太久了,这果子都快烤成干的了。”萧弄的龙臀好得差不多了,自然地拉过我的手,“朕带你去个地方。”

在我看过的那些话本子里,霸道皇帝对小白兔女主上心之后,会带她见各种华丽炫酷的美景来俘虏她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心。

但萧弄明显是不能用正常人的脑回路去琢磨的,所以,当他带我到皇陵墓地一日游的时候,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儿想笑。

面前的陵寝看起来像是刚修建好,土还是新的。我有些诧异地看着萧弄:“这陵寝是修给陛下的?”

如今,还在长安城的皇家人就只剩下萧弄这么一根独苗。

萧弄点了点头,又摇摇头:“是朕和你的。如今长安城的房价炒得火热,朕虽是皇帝,但是也不好买房产给你,那会被那帮大臣怼的。死后占个墓,也算是弥补现在买不了房的遗憾。”

说实话,我想打人。

萧弄带着我在陵寝里面四处逛,这里足足有一个御花园那般大,可能是太空旷了,我都能听见自己脚步的回声。

“朝暮。”

萧弄突然叫了我一声,我怔了怔,他微微扬起嘴角:“你气我把你一个人丢在雁城,连尸骨都没能为你保住,你这么久连入我梦都不肯。今天是我第十八次来这,十八,要发,你最喜欢这个数字,所以,你才出来了吧!”

我的心陡然像被针刺了一下,尖锐地疼。萧弄用食指往他身后指了指,我收起乱七八糟的思绪用眼风扫过去,这才发现不远处地上有一大排人影,看影子的形状,手里应该还是拎着刀的,且越走越近。

我和萧弄两个自然是打不过一大排人,想到这,我悟到了萧弄突然说的这段话的意思,是让我装鬼吓他们一下,赢得一点时间。

我估摸着他应该有后招。

我眨了眨眼,脚尖一点向后飞落在棺材前搭着的案台上,双手直挺挺地向前伸出,使劲地翻着白眼,森然地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着。

陵寝里很暗,只有棺材旁边一圈烛火摇曳,诡异的烛光下,我的白眼格外瘆人,我看到那前进的黑影顿住了。

而萧弄的“人鬼情未了”的大戏还在继续演着,回忆着和“我”的点点滴滴,说到动情处带着哽咽,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我的脑子里还思考着怎么逃生,没听几句就走神了,身后的棺材突然开了个缝儿,吓得我差点儿叫出声。

萧弄抹了抹眼角的泪:“不认真听我的告白,你的棺材都不答应,你看它都快盖不住了。”

06.

这棺材确实是盖不住了。

因为萧弄话音落下的瞬间,棺盖直接被破开,然后从棺材里钻出十来个一身白的蒙面人。他们提着大刀就冲到那一大排人里,大打出手,一时间噼里啪啦刀剑相接,火花四溅。

那边打得精彩,这厢也玩得热闹。

萧弄突然开始脱衣服了。

虽然他长得好看,但是在这种诡异的地方如此狂放,我一时还接受不了,急忙用手捂住发烫的脸。

片刻后,我的手腕处被绑了什么东西,被像条死狗一样地拖着进了棺材里。看过去时我顿时为自己方才一时间的龌龊想法羞愧,可谁又能想到萧弄外衣之下是一套戏服呢!

他用长长的水袖把我和他绑在一起,棺材内实在是不太舒服。我挣扎了两下,棺材底突然开始往下陷。在离开陵寝之前,我听到更多人逼近的脚步声,还有马的嘶叫声。

萧弄这场戏,场面可真大啊!

从陵寝棺材底下挖通一条地道,直接通到长安城外二十里的一座尼姑庵。

我们钻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下来,尼姑庵门口已经有另一队一身白的蒙面人在等着。因为怕萧弄龙臀上的伤被颠得裂开,他横着身子趴在马上,由我骑着马带他飞。

作为一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人,我只要默默地跟在大部队后面跑就是了。

我真的是打心眼里佩服萧弄,在这么颠沛流离的逃亡过程里,他还能有闲情逸致伸手摸下我的脸。当他的手往下移时,我实在没忍住手里的马鞭一个用力抽在马屁股上,马受了刺激两条前腿一抬,萧弄的身子往后滚了滚,砰地撞在我的胸口……

我觉得我的“枣子”都要被撞碎成枣泥了。

我们这样不眠不休地跑了一夜,看没人追上来,这才就近进了一座城里暂时歇脚。

十来个一身白的蒙面人排排站在客栈的房间外护驾,萧弄这样逃亡也是相当高调了。

“暗卫为何穿一身白?”这也太扎眼了。

房间里熏香萦绕,萧弄打了个哈欠:“暗卫干的都是杀人的活儿,有些人无儿无女没人送终,他们穿一身白方便顺路给发个丧。”他实在累了,声音越来越低,竟就这么睡着了。

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的脸。

萧弄生得好看,睡着之后一本正经,更加秀色可餐。睫毛盛住月光,泄露一地温柔,看得我不免矫情起来。

半晌,我的喉咙动了动,手伸到长靴处摸出一把匕首,抵在他的心口。

这才是我真正到萧弄身边来的目的,化作一把出其不意的刀,在他全然相信我时要他的性命。

每个到哀夫帮的人,都是曾被挚爱的人抛弃的苦命人。进哀夫帮后要在胸口处种下一只梅花形状的蛊,名唤“无缘”,让我们忘却曾经遭遇的苦痛情伤,未来再喜欢上谁,心口都会疼得撕心裂肺,直到痛死。

“无缘”蛊只有一种解除方法,那便是换皮脱蛊,九死一生,当时为了宋寓,沈素衣换皮后差点儿去见了阎王。

而我,也是无数个被抛弃的人的其中之一。虽然“无缘”蛊让我忘了所有关于那个渣男的信息,却有好心人一点一点地帮我拼湊出当时发生的种种。

“那一年我遇上了一个人,他又高又帅又有钱,还对我一心一意。

“我爱的男子太想进步了,他要抢太子位,武力值满点的我提着双刀帮他开疆拓土。

“最后我和小瘪三皇子决战雁城的时候,小瘪三皇子亲自带一小队人马赶回长安城说我男人要造反。我男人让我去拦截,自己赶回长安城抢先机,小瘪三皇子狗急跳墙和我们同归于尽。他们的战斗力比想象中要强,我们的人死了一批又一批,我浑身是血地站在城墙上等啊等,可最后我男人再也没回来……”

我颤着声音说到这,早已是泪流满面。

我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等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哀夫帮杀尽天下负心汉,今日我能做到,有机会把扔下我的渣男手刃。

那香炉中的迷香足够我慢条斯理地把他千刀万剐,我胡乱地抹去一脸的冰凉,抖着手将匕首刺进他的胸口……

我真的做到了,感觉自己超棒的。

07.

当我行完凶推开门时,暗卫已经倒了一片。

有些时日没见到的人站在不远处,见我满袖子的血,眸子变得晶亮。

从雁城到长安的一路,他开了无数家客栈、酒肆、茶馆,现下这家客栈不过是其中之一。

宋寓走了过来,拍拍手,自暗处有人出来将中了迷香同样昏迷的暗卫们拖下去处置。等清了场,我迈步挡在他前面:“宋公子,怕是还忘了点儿什么吧!”

他急着去看萧弄的尸体,从袖口掏出一张银票塞进我手里。我挪开身子,他大步跨到榻边,萧弄躺在血泊中,气绝身亡。

宋寓口中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萧弄啊萧弄,你终于死了,哈哈……”他笑得癫狂,快要笑出眼泪来,“如果不是只有你死我才放心,我真想让你看看如今长安城的情况,看看我是怎么把你曾经抢去的东西又夺回来。”

宋寓就是那个曾经和萧弄抢太子位的齐王萧让,那一年他也没有死,而是隐藏身份换了容貌回到长安城,蓄意再将皇位抢回来。

他告诉我萧弄对我种种的不好,拉着想弄死渣男的我来配合他演戏。

我早就知道宋寓是这副心机深如海的德行,所以,我才不想让沈素衣靠近他,再次被男人坑。

宋寓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以运送茶叶为由入宫打探地形,买通守门侍卫,又私下联系曾经拥护他的文官武将,等着我和萧弄大婚之日起事。

但萧弄不知从哪儿得到的风声,竟然开始换宫里的侍卫了。宋寓一看不好,提前下手,在陵寝刺杀,未果,便由我补一刀。

我拿着帕子擦拭匕首上的血,看着宋寓叉腰对着一具尸体耀武扬威,这种体验不是很好,我遂开了口:“宋公子,你知不知道药王谷这个地方?”

看他转头一脸疑惑的样子,我就懂了,遂对他进行科普道:“药王谷有许多灵药名医,算是再世华佗集中营。我来长安城之前有幸去过一次,得了一服可让人闭气假死的药,效果真的可好了,不信,你看陛下。”

宋寓的笑意凝在嘴边,转身去看萧弄。我摩挲着匕首上的红宝石用力一按,匕首顿时分开,刀刃猛地一下扎进了宋寓的心口。

一刀毙命,和他幻想的萧弄的死亡方式一模一样。

只是他瞪大了眼,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输的。

萧弄要让我做皇后的那夜,我就把所有事情同他和盘托出了。

之前那些事情我不记得了,也不想管。这一次我对萧弄的心动始于颜值。

他愿意明媒正娶,愿意让我走上人生巅峰,不管是从心理还是生理角度来说,我都不亏。没有女人能拒绝这样一个丈夫,哦,还有以后的暴富人生。

再之后我就从宋寓的间谍,变成了双面间谍。我按照宋寓一开始的谋划将计就计,让他死在自己设下的圈套里,好唏嘘哦!

……

在榻上装死的萧弄翻了个身,抹去嘴边的红墨汁,跑到我身边来:“你没受什么伤吧?”

我摇了摇头:“任务完美完成,有没有什么奖励?”

萧弄伸手拥住我:“你要什么都行,只要你要,星星我都给你摘下来。”

我对萧弄的感情越来越深,这些日子“无缘”蛊发作,心口隐隐作痛许多次。这一场戏之后疼得更甚,我几乎软着身子栽在他的怀里,抓住他的袖口,祈求道:“我想和你在一起,所以,我想去药王谷换皮脱蛊,那里医疗环境好,肯定没危险。”

萧弄虽然担心,但也知道这是唯一的法子。他俯身亲了亲我的额角:“我心悦你,不问朝夕。”

08.

萧让这下是真死了,长安城里他的势力肯定会炸开锅,萧弄要赶回去处理,他让暗卫们护送我去药王谷。

等我彻底想起了我们的那些过往,他再跪着搓衣板向我忏悔自己的罪孽,然后娶我过门,生一堆胖娃娃。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忍。

当我经受痛苦,人瘦了很多才脱了“无缘”蛊之后,我想起了当初和萧弄的美好曾经,以及他把我丢在雁城的可耻行为。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丢下我弃我于不顾,只是长安城的事情把他绊住,当他三日三夜不睡终于赶过来时,面对的是一地的尸体。

其实,那时雁城军和萧让的人打得不可开交,我和几个人带着迷药等东西走了小路。所谓“擒贼先擒王”,我们准备刺杀萧让。

我是这么想的,萧让也一样,所以,两拨刺杀的人马相遇后,混乱中我和萧让都中了迷药昏厥,顺着河水漂走。

我被哀夫帮的人救起,之后就加入了他们的帮派。

我没死,但是萧弄不知道这件事,那时他应该比我等不到他时还痛苦。

毕竟两个人阴阳相隔,活着的那个要承受日日锥心之痛,鬼知道他是怎么挺过去的。

我在药王谷坐了两天,从日出到日落,一直未睡觉。

我无数次想起那天雁城城破,我身上伤口的疼痛。

有些事情记起来,还不如不记得,我确实还喜欢萧弄,而且比曾经还喜欢。

但是,我做不到忘记伤痛,傻了吧唧地与他和好如初。为今之计,走为上策。

我想到一个绝妙的方法从萧弄眼前消失——因为换皮时过敏,导致身上各个器官出血,最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这当然是装出来糊弄萧弄的,我让药王谷的谷主在一个月后把这个假消息传到长安城去。

和萧弄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我也变成一个戏精了。

离开药王谷之后的两个月,我从江南走到漠北,从西域逛到月氏,不管是蒙蒙细雨,还是大漠黄沙,我耳边总有一个声音萦绕着:“我心悦你,不问朝夕。”

我坐在一片树林里啃着烤地瓜再次思考人生。

我爱了萧弄两次,所谓量变引起质变,我发现我之前的冷静思考在这两个月被对他的思念碾碎成渣。

没有他在,我吃烤地瓜都不甜。

不過为了防止未来某一天这件事情再翻出来影响我们的内部和谐,我得想个好主意。

尾声

金秋十月,枫叶红。

当今陛下萧弄要娶一个牌位过门的消息震得大楚上下抖三抖。

我叫纪小四,加入“立志举起火把,烧死所有恩爱狗”的哀夫帮之后接了个大单子——拆散陛下和这牌位。

大婚当日,我去劫牌位时被新郎缠上了。

他看到我的脸,一下子激动得眼眶通红,大概是被我的美貌惊艳到,下一刻他就扒我的衣服,手在我胸口处梅花状的印记上使劲地搓着:“是你,朝暮……”

我遇到了一个人,他又高又帅又有钱,还对我一见钟情,嘻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