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以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通过伦敦和巴黎这两座名城,隐性地对比了英国光荣革命后的渐进改良与法国刚刚来临的暴风骤雨式的暴力革命。
《双城记》的故事梗概如下:在法国巴黎,名医梅尼特被厄费里蒙地兄弟绑架到侯爵府中,强迫他给两个病人看病。一个剑伤少年和一位奄奄一息的妇女,梅尼特从中得知:是侯爵兄弟糟蹋了这位美丽的农妇,杀死了农妇的丈夫和父亲,弟弟决心要给姐姐报仇,就把幸存下来的妹妹(也就是后来参加法国大革命的得伐石太太)先送到乡下,然后就到侯爵府去报仇,他被打成重伤致死。得知真相的梅尼特医生十分愤怒,不顾个人安危,向朝廷写信,告发了侯爵兄弟俩的罪行。可侯爵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医生反而被投进了巴士底监狱,狱中,医生没有向恶势力低头,写下了血书,18年后出狱时,梅尼特已被折磨的神志不清,在女儿路茜和好友劳雷的照料下,才逐渐恢复了健康,重新行医。意想不到的是,女儿路茜爱上了他仇人的侄子代尔那。后者早已放弃了侯爵的财产和地位,是个自食其力的好青年。医生为女儿幸福,同意他们结婚。婚后不久,代尔那为了营救大革命中受父辈牵连的老管家,不顾自身安危,去了动乱中的巴黎,被革命者得伐石夫妇逮捕下狱。梅尼特和女儿路茜前去营救。得伐石夫妇为复仇,以找到的梅尼特血书判了代尔那死刑。露西的一位爱慕者卡尔登,为了成全心上人的幸福,利用自己与代尔那面貌相似的特点,换出了代尔那,让代尔那一家安全逃出巴黎,而卡尔登自己却登上了断头台。
小说开头就给世人留下了不朽的名句: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 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这一系列有力的排比句揭示了社会变革期的特征,对今天中国也有很强的启示。变革发生在社会演化的代际边界。不得不带有(暴力)阵痛。狄更斯就是在这种大革命的底色上,描绘了人性之善和内心的魔鬼。梅尼特对仇家后羿的宽恕和救助是最典型的体现。
正义,远不是一个政治舞台上各种势力能达成共识的概念。因而,为正义而采取的暴力是否应有尺度?也是非常难回答的问题。作者显然有自己的立场。书里面写到一些特别震撼的场面,雅各宾派两年内就杀了四万人。还有隐喻式的描写,酒店门口,送酒的大车卸货的时候,一个超级大酒桶从车上滚落,摔到地上,木头酒桶摔成碎片了,酒都流到了街上石头道坑坑洼洼的地里,大街上的人们一下子全围了过来了。鲜红葡萄酒染红了地面,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双脚,人们低下头,抢着喝石头坑里面存的酒,还有一个大个子,抢了不少酒喝,他就用手指头沾了点泥,又沾了点酒,在一堵墙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血”字。场面恐怖,暗指巴黎民众成了嗜血失控的群体,很显然,狄更斯对于法国大革命演变到暴力革命这一点,他并不赞同。
狄更斯对台尔森银行是这样描述的:假设你要进入这家银行,你首先要经过一排栅栏门,栅栏门的阴影和银行铁窗栅栏的阴影一起投了下来,显得阴森森的。进到银行门里,小小的柜台里面,几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就着昏暗的光线查验你支票上的签名,验过签名以后,老头儿就从虫子蛀得斑斑驳驳的旧木头抽屉里拿出钞票,钞票一拿出来就透出一股发霉的气味。想想看啊,在这样的银行取钱,感觉很不爽吧。英国保守,但其光荣革命发生得更早。暴力是负面能量长期积蓄的集中释放。但从人类文明视角看,暴力唯一正当的合法性,就是“消灭暴力”。
大家比较熟悉近代西方文明的文艺复兴。文艺复兴阶段,欧洲人从伊斯兰世界重新找回了古希腊的创新文化和人文精神。但此后的启蒙运动,国人就很模糊了。而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一大批思想家则是大革命以及之后运动的真正奠基者。
革命要从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就必须有足够的凝聚力。这对英伦三岛和欧洲大陆是不同的。岛国有自然屏障形成的小生境。容易滋生新物种,而欧洲大陆就需要更大的能量才能实现显著的改变。无论是对自然,还是对社会。大革命之后,也正是凯撒般强大的拿破仑,才让启蒙运动在法国大革命引爆的火种传遍了整个欧洲。英国那样的光荣革命在欧洲大陆,实现的难度是很大的。在中国上千年的中央集权下,也许更难。美国如此大的体量,却幸运得到了英国(相对于欧洲大陆更保守、更温和)传统,不能不说是种幸运。
总之,社会的历史演化就是有波峰(革命)波谷(改良)。每当波峰到来,《双城记》开头那些排比句就同样好使。但从文明发展的大势看,个体人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