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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上的时间看完了《默读》第一册,两个案件于连和亨伯特分别取世界名著司汤达的《红与黑》和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中人物为名。红与黑是两种反差极其强烈的色彩,亦如于连强烈的野心和自尊心。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是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病态的迷恋和畸形的情愫,亨伯特在性与死亡间纠缠的是那因永不满足的欲望而产生的爱。
案件1要从5月20号那天在花西街发生的一起命案说起,赵浩昌认为同村人何忠义吸毒且会因此敲诈勒索自己,将其杀害后抛尸在“金三角空地”,由此牵连出王洪亮集团的腐败贩毒案,具体过程不在详细叙述。这个案件中印象最深刻是被害人何忠义和罪犯赵浩昌。
何忠义,住在这座城市最脏乱差的房子里,初来乍到,无亲无故,身处鱼龙混杂的沼泽之中,想的却是努力的攒钱然后还债,给母亲治病。这里有一个他一直崇拜的人啊,那是他的偶像丰年哥,虽然他对自己避之唯恐不及,但何忠义依旧小心翼翼的想要和他保持联络,因为他要还钱,想要安心。可是他的殷勤,他的穷酸和不体面,却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第一次落泪是何忠义的母亲王秀娟的那句:“我教他待人要好,做人要实在,我是教错了吗?”马克吐温说:善良,是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它可以使盲人感到,聋子闻到。善良不会错,错的是那些不择手段还要将善良当作武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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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浩昌,原名赵丰年,原生家庭十分不幸,父母和兄弟姐妹皆是残疾人,好不容易靠自己考上大学,全家离好日子越来越近,却因为村里傻子的一把火,带走了所有的家人。后来他背井离乡,改名换面,只为真正的摆脱自己的过去,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还有一个条件优秀的女朋友张婷,但这一切被何忠义的出现打破。他本想用十万块钱打发何忠义,但没想到何忠义一直纠缠他,甚至出现在张婷和张东来的面前,骨子里的自卑使他不安,他不能忍受自己的过去被发现,他甚至坚定的认为何忠义会毁了他付出了所有努力,满怀期许的后半生,他歇斯底里,只有除掉他,他才能维持体面的活下去。
案件2要从市十六中夏令营的最后一天车辆被劫说起,11岁的女孩曲桐在逃跑途中遇到了外出“打猎”的苏落盏而遇害,之后穿着花裙子的晨晨失踪,使二十几年前的一宗少女失踪案真相大白,犯罪模式以苏家人为主,苏筱岚帮助母亲苏兰拐骗少女,而她的女儿苏落盏后来成为案件的中心人物。
“求而不得的演出服在她灵魂里钉上了一条碎花裙子的烙印,那原来并不是寻欢客的执念,只是一个泥沼中的女孩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自己灵魂沉沦的过程”苏筱岚第一次出卖自己是为了一条花裙子,在她的日记里每一篇都是对男人,女人,小孩的憎恨和辱骂,后来她的老师吴广川是她的客人,但他的呵护和宠爱也让她迷恋,吴广川拉了她一把,也让她坠入更无望的深渊。心理扭曲,恶毒变态,使她可以毫不犹豫的残害同龄的女孩。她嫉妒郭菲有爱她的父母,幸福的家庭,拥有所有她拼命想要得到的东西。热心,乐于助人的郭菲却因为帮助假装走失的苏筱岚,最终被凌辱分尸。郭菲身上那条被不幸的巧合沾染过的裙子成了铁打的牢笼,锁在她的骨血里,二十年不锈不坏、脱离生死,流传到下一代人身上。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许文超迷恋苏筱岚到哪一种地步呢?即使他知道吴广川和苏筱岚的关系,即使他接受过高等教育,能分清道德和法律的红线且知道后果,但他没办法停下,苏筱岚毁了他的人生,但那是他遇见她后这十几年追的爱情。而她的女儿苏落盏,更是苏筱岚的翻版,他成为苏落盏的作案后的“清洁工”,甚至是下一个吴广川。但是只要犯罪,等待他们的就会是法律的惩罚,没有人可以逍遥法外。
我们不断追溯与求索犯罪者的动机,探寻其中最幽微的喜怒哀乐,不是为了设身处地地同情、乃至于原谅他们,不是为了给罪行以开脱的理由,不是为了跪服于所谓人性的复杂,不是为了反思社会矛盾,更不是为了把自己也异化成怪物——我们只是在给自己、给仍然对这个世界抱有期望的人——寻找一个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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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物刻画鲜明,案件设计精巧。没有深入描写犯罪的动机和过程而是通过侧面描写费渡的来体现推动剧情的发展,可见作者笔力深厚。《默读》给我最深刻的是真实感,那是一种信任,我相信这个世界这件事发生过,只是我不曾了解。小说中关于朗读者通过电台预告的案情,每一个案件之间有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呢?相信这些内容会在第2册和第3册中解开谜团,期待后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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